第32章 醉中夢話(二)(2)(1 / 2)

記得五年前,當我大發哲學迷時候,天天和C君談那玄而又玄自己也弄不清楚的哲學問題。那時C君正看羅素著的《哲學概論》,羅素是反對學生讀哲學史的,以為應該直接念洛克、休謨、康德等原作,不該隔靴搔癢來念博而不專的哲學史。C君看得高興,就寫一封十張八行的長信同我討論這事情,他仿佛也是讚成羅素的主張。後來C君轉到法科去,我在英文係的講堂坐了四年,那本紅筆畫得不成書的Thilly哲學史也送給一位朋友了,提起來真不勝有滄桑之感。從前麻麻胡胡讀的洛克,笛卡兒,斯賓諾莎,康德的書,現在全忘記了,可是我現在對哲學史還是厭惡,以為是無用的東西。由我看來,文學史是和哲學史同樣沒有用的。文學史的惟一用處隻在讚揚本國文字的優美,和本國文人的言行的純潔……總之,滿書都是甜蜜蜜的。所以我用王右丞的頌聖詩兩句,來形容普通文學史的態度。

普通文學史的第一章總是說本國的文字是多麼好,比世界上任一國的文字都好,克魯泡特金那樣子具有世界眼光的人,編起俄國文學史(Russian Literature Its Ideals Realitics)來,還是免不了這個俗套。這是狹窄的愛國主義者的拿手好戲,中國到現在還沒有一本像樣的文學史,也可以說是一件幸事。

第一口蜜喝完了,接著就是曆代文人的行狀。隱惡揚善,把幾百個生龍活虎的文學家描寫成一堆模糊不清毫無個性的聖賢。把所有做教本用的美國文學史都念完,恐怕也不知道大文豪霍桑曾替美國一個聲名狼藉的總統捧場過,做一本傳記,對他多方頌揚,使他能夠被選。歌德,惠德曼,王爾德的同性愛是文學史素來所不提的。莎士比亞的偷鹿,文學史家總想法替他掩飾辯護。文學史裏隻讚揚拜倫助希臘獨立的慷慨情懷,沒有說他到待Leigh Hunt的刻薄。這些劣點雖然不是這幾位文學家的全人格的表現,用不著放大地來注意,但是要認識他們的真麵目,這些零星罪過也非看到不可,並且我覺得這比他們小孩時候的聰明和在小學堂裏得獎這些無聊事總來得重要好多。然而仁慈愛國的普通文學史家的眼睛隻看到光明那麵,弄得念文學史的人一開頭對於各文學家的性格就有錯誤的認識。誰念過普通英國文學史會想到Wordsworth是個脾氣極壞,態度極粗魯的人呢?可是據他的朋友們說,他很常和人吵架,談到政治,總是捶桌子。而且不高興人們談“自然”,好像這是他的家產樣子。然而,文學史中隻說他愛在明媚的湖邊散步。

中國近來介紹外國文學的文章多半是采用文學史這類的筆法。用一大堆頌揚的字眼,恭維一陣,真可以說是新“應製”體。弄得看的人隻覺得飄飄然,隨便同情地跟著嘖嘖稱善。這種一味奉承的批評文字對於讀者會養成一種隻知盲目地讚美大作家的作品習慣,絲毫不敢加以好壞的區別。屈服於權威的座前已是我們的國粹,新文學家用不著再抬出許多沾塵不染的洋聖人來做我們盲目崇拜的偶像。

我以為最好的辦法是在每本文學史裏敘述各作家的性格那段底下留著一頁或者半頁的空白,讓讀者將自己由作品中所猜中的作者性格和由不屬於正統的批評家處所聽到的話拿來填這空白。這樣子曆代的文豪或者可以恢複些人氣,免得像從前繡像小說頭幾頁的圖畫,個個都是一副同樣的臉孔。

四、這篇是順筆寫去,信口開河,所以沒有題目

英國近代批評家Bailey教授在他那本《密爾敦評傳》裏主張英國人應當四十歲才開始讀聖經。他說,英國現代的教育製度是叫小孩子天天念聖經,念得不耐煩了,對聖經自然起一種惡感,後來也不去看一看裏麵到底有什麼真理隱藏著沒有。要等人們經過了世變,對人生起了許多疑問,在這到處都是無情的世界裏想找同情和熱淚的時候,那時才第一次打開聖經來讀,一定會覺得一字一珠,舍不得放下。這是這位老教授的話。聖經我是沒有從頭到底讀過的,而且自己年紀和四十歲也相隔得太遠,所以無法來證實這句話。不過我覺得Bailey這話是很有道理的,無論什麼東西,若使我們太熟悉了,太常見了,它們對我們的印象反不深刻起來。我們簡直會把它們忘記,更不會跑去拿來仔細研究一番。誰能夠說出他母親麵貌的特點在哪裏,哪個生長在西湖的人會天天熱烈地欣賞六橋三竺的風光。婚姻製度的流弊也在這裏。Richard King說:“為愛情而犧牲生命並不是件難事,最難的是能夠永久在早餐時節對妻子保持種親愛的笑容。”記得Hazlitt對於英國十八世紀歌詠自然的詩人Cowper的批評是,“他是由那剪得整整齊齊的籬笆裏,去欣賞自然……他戴雙很時髦的手套,和‘自然’握手”可是正因為Cowper是個城裏生長的人,一生對於“自然”沒有親昵地接觸過,所以當他偶然看到自然的美,免不了感到驚奇,感覺也特別靈敏。他和“自然”老是保持著一種初戀的熱情,並沒有和“自然”結過婚,跟著把“自然”看得冷淡起來。在鄉下生長,卻居然能做歌詠自然的詩人,恐怕隻有Burns,其他讚美田舍風光的作家總是由烏煙瘴氣的城裏移住鄉間的人們。Dostoivsky的一枝筆把齷齪卑鄙的人們的心理描摹得窮形盡相,但是我聽說他卻有潔癖,做小說時候,桌布上不容許有一個小汙點。神秘派詩人總是用極顯明的文字,簡單的句法來表明他們神秘的思想。因為他們相信宇宙是整個的,隻有一個共同的神秘,埋伏在萬物萬事裏麵。William Blake所謂由一粒沙可以洞觀全宇宙也是這個意思。他們以為宇宙是很簡單的,可是越簡單,那神秘也更見其奧妙。越是能夠用淺顯文字指示出那神秘,那神秘也越遠離人們理智能力的範圍,因為我們已經用盡了理智,才能夠那麼明白地說出那神秘,而這個最後的神秘既然不是緣於我們的胡塗,自然也不是理智所能解決了。詩文的風格(style)奇奇怪怪的人們,多半是思想上非常平穩。Chesterton頂喜歡用似是而非打筋鬥的句子,但是他的思想卻是四平八穩的天主教思想。勃郎寧的相貌像位商人,衣服也是平妥得很,他的詩是古怪得使我念著就會淌眼淚。Tennyson長發披肩,衣服鬆鬆地帶有成千成萬的皺紋,但是他那In Memoriam卻是清醒流利,一點也不胡塗費解。約翰生說Goldsmith做事無處不是個傻子,拿起筆就變成聰明不過的文人了……這麼老寫下去,離題愈離愈遠,而且根本就是沒有題目,真是如何是好,還是就這麼收住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