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玫瑰(1 / 2)

玫瑰。薔薇科;多年生落葉灌木。

玫瑰是由芳香和浪漫浸潤的。因此,一直以為,玫瑰要麼屬於春天,恰好與大地吐露的綠芽新枝般配;要麼屬於夏季,那一份驚豔,隻有盛夏的熱烈堪摘。未曾想到,在這個秋季,我憑著書本和淺薄的經驗,竟差點把一份純淨的美得罪。

事情的起因,皆緣於一種信任。因為我“見過世麵”,因為我“還是個文人”,酒店老總就把這個派對的方案全托付給了我。這不是一般的派對,也不僅僅是中秋聯歡,而是酒店為幾對年輕人策劃的婚慶。他們選擇中秋喜結良緣,求的是那一份象征中的圓圓滿滿。彩車,彩門,舞台,燈光,地毯,伴郎,伴娘,主持,串台詞,主題音樂,似乎都是信手得來,沒費功夫。可是,當想到鮮花的時候,我卻犯難了。對,新郎攙扶著新娘,步入婚慶禮堂,應當手持鮮花,腳踏紅地毯,雍容華貴,款款風情。那麼,持什麼樣的鮮花,更能表達愛情的甜美與幸福呢?我最終作出了一個錯誤的選擇,差點釀成難以挽回的後果。

我首先想到玫瑰,這本來是對的。也許是陽光正麗,又置身於清爽的秋季。經過幾天的陰沉,這突然而來的陽光,竟有一種久違的親切。這樣的陽光,很容易讓人想起女人,和她們的柔言軟語。詩人說,玫瑰是太陽國的靈魂。我想,大概說的就是這樣的情景。誰不知道,那靈魂就是玫瑰裝載的愛情。無須派遣,思維便已遠行。十三世紀的紀元並不遙遠,愛情並不僅僅屬於那個東征的小十字軍,不僅僅屬於蒂博伯爵;布朗什·德卡斯蒂耶和塞浦路斯王後的美麗,也不是愛情產生的唯一依據。我更相信,蒂博的叔叔的去世,與他年的東征,都是上帝安排的緣分。不是為某一個人,而是為了整個人類的愛情。不然,一位“自編自唱的藝人”,哪來那麼大的勇氣,為了一場要死要活的愛情,會孤身遠行,然後,在一個叫做普魯旺斯的地方,找到並帶回一種叫玫瑰的花,陶醉了傾國傾城。從此,玫瑰與愛情,便攜手並肩,走遍世界,走到今天,再難以分離。雖然,在古羅馬習俗裏,玫瑰也曾象征著轉瞬即逝的歡愉;雖然,在昏憒無度的黑利阿迦巴魯斯高高在上,與他的母親和情婦一起觀賞玫瑰之舞時,象征短暫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和農牧神雕像,就聳立在他們身後。但似乎任何力量,也無法拉開玫瑰與愛情的距離。

選擇沒有猶豫,猶豫在於季節。此時還有玫瑰嗎?記得上周回家,院壩邊的那株紅玫瑰,早已是花謝葉衰了。為了慎重起見,我又從書架上找出那本《群芳新譜》,再次確認。雖書早已發黃,但我想與知識無關。進入我視野的,是這樣一些文字:玫瑰,莖密生銳刺。羽狀複葉,上有皺紋;夏季開花,花單生,深紅,紫紅,粉紅,純紫或白色,芳香沁人。花供觀賞外,還可提煉芳香油;花及根入藥,有理氣活血,收斂作用。就這樣,“夏季開花”四個字,刀刻斧劈般印在了我腦子裏。想到已置身於一個遠離玫瑰的季節,心裏竟有一些隱隱的悵然。仿佛麵臨的不是一個策劃困難,而是自己的愛情,在這次節令的陰差陽錯中,已然無可挽回。錯過或者丟失,都是可以令人難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