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馬克·吐溫

我記得有一次,身上分文不剩了,但在天黑前又急需三美元。我茫然不知所措,到哪裏去弄錢呢?

我沿著街道徘徊了整整一小時,也想不出一點辦法來。後來,我走進愛伯特旅館,找了個地方坐了下來。這時,一隻狗朝我走來,停在我身邊,打量著我,好像在說:“你想交朋友嗎?”我好奇地注視著這隻可愛的畜生。它快樂地擺動著尾巴,圍著我團團轉,用頭在我身上磨蹭,一再地揚起頭,用棕色的眼睛看著我。這真是一隻逗人喜愛的小東西,我撫摸著它那緞子般光滑的腦袋,就像久別重逢的老朋友一樣。

過了一會兒,密爾將軍——一位民族英雄——穿著藍色和金色相間的製服走了過來,人們都羨慕地望著他那身顯眼的製服。這時他突然看見了這隻狗,停了下來,眼睛裏流露出喜愛的神情。看得出他也迷上了這隻漂亮的畜生。將軍情不自禁地走上前,輕輕地摸著這隻狗,說:“這是一隻很好的狗,多逗人喜愛呀!你願意賣嗎?”

我爽快地說:“可以。”

“賣多少錢?”

“三美元。”我答道。

將軍大吃一驚說:“三美元?隻賣三美元?這可不是一隻平常的狗啊,它至少值五十美元。你大概不懂行情,我不想占你的便宜。”

我還是回答:“不錯,三美元,隻賣三美元。”

“那麼好吧,既然你堅持這個價錢。”將軍說著高興地遞給我三美元,然後帶著狗一直向樓上走去。

過了十來分鍾,一位相貌溫和的中年紳士走了過來,四下裏張望。我問他:“你是在找狗嗎?”

他焦急的臉上露出一線希望,頓時鬆了一口氣,連忙回答:

“對,對!您看見啦?”

“是的,一分鍾前它還在這裏。”我說,“我看見它跟著一位將軍走了,如果你需要我試試的話,我願幫你找回來。”

我很少看見一個人如此感謝我,他連連表示願意讓我試試。毫無疑問,我不費吹灰之力就能把它找回來。我暗示他不要舍不得一點錢作為酬謝,他明白了我的意思,滿臉笑容地說“沒問題,沒問題”,然後問我要多少。

我說:“三美元。”

他驚訝地望著我說:“啊!這算不了什麼,即使給您十美元,我也心甘情願。”

但我說:“不,我隻要這些就夠了。”我二話沒說就上了樓。人們一定會說我傻吧,怎麼多一分錢也不想要?

我從旅館服務台那兒打聽到了將軍房間的號碼。當我走進房間時,將軍正非常高興地給狗梳理著。我說:“將軍,真對不起,我要把這隻狗帶回去。”

他吃了一驚,說:“什麼?帶回去!這是我的狗了,你已經賣給了我,價錢是你出的。”“是的,一點不錯。”我說,“但我必須帶它回去,因為有個人在找它。”

“什麼人?”

“這隻狗的主人。這不是我的狗。”

將軍更驚奇了,不知說什麼才好,半晌才說:“你的意思是你把別人的狗賣了?”

“是的。我知道這不是我的狗。”

“那麼,你為什麼要賣呢?”

我說:“哎呀!你真問得稀奇。是因為你要買它,我才賣給你,是你自己出價買這隻狗,這你不能否認吧?我既沒有要賣它的意思,也沒有說要賣它,我甚至連想也沒想過要賣它呢……”

將軍打斷了我的話,說:“這真是我平生遇到的最稀罕的事,你是說你賣的這隻狗不屬於你……”

我不等他繼續說下去,便說道:“你自己說這隻狗至少值五十美元,我隻要了三美元,還有什麼不公平嗎?你提出多付些錢,事實上我隻要了三美元,這你不否認吧?”

“哎呀,我並不是非要這隻狗不可。事實上是你自己沒有狗。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我說:“請別再費口舌了。你不能回避這個事實:買賣是非常公平、非常合理的。但因為這不是我自己的狗,因此,爭論下去也是白搭。我必須把它帶走,是因為有個人要它。我在這個問題上沒有選擇的餘地,你懂了嗎?如果你是在我這個位置,假如你賣了一隻不屬於你的狗,假如……”

將軍連連揮手:“好啦,好啦,不要說這一大堆令人迷惑的話了,你把它帶走,讓我休息一下吧!”

我還給了他三美元,把狗帶到樓下,交給了狗的主人,得到了三美元作為酬謝。

我心滿意足地走出去,因為我做了一件光明正大的事。我絕不會用那賣狗的三美元,因為狗不是我的。但是從狗主人那裏得到的三美元,那才真正是我的,因為那是我賺來的,如果沒有我,那位狗主人一定不能找到狗。我這種認識,至今不變,我永遠是光榮的。大家知道,在那種情況下,我非那樣做不可。正因為這樣,我可以永遠說這樣的話:“我絕不會用那種來路不明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