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弗朗西斯
有一天早上,他看到一男一女坐在他家門前的台階上。他們整天坐著,連位子也不移動一下。
每隔一會兒,他就透過門上的格子玻璃窺探一下那一對男女。
天黑了,他們仍不離去。他感到疑惑,很想知道他們到底在什麼時候吃飯,什麼時候睡覺,什麼時候做他們的事情。
天亮了,他們仍然坐在那兒。不管是天晴還是下雨,他們始終坐在那兒。
起先隻是隔壁的鄰居打電話問他:“他們是誰?在那兒幹什麼?”
他也一無所知。
後來,街坊鄰居都打電話詢問,連看到這一情景的過路人也打電話詢問。
他從未聽到那一男一女講過話。
接著他開始接到全城各處打來的電話。打電話的人當中有陌生人,也有市參議員;有專門職業者,也有辦事員;有雜務清潔工,也有不得不繞過這一男一女給他送信的郵遞員。他必須采取點行動了。
他要求他們離開那兒。
他們置之不理,隻是一聲不吭地坐著,眼睛茫然地凝視著前方。
他說他要叫警察了。
警察把他倆訓斥了一番,說明了他們的權利後,就把他倆押進警車帶走了。
第二天早上,他倆又回來了。
他又叫來了警察。隻要他堅持,警察就必須給他倆找一個去處。但警察卻說,要是監獄不怎麼擁擠的話,就把他倆送進監獄。
“那是你們的事情。”他對警察說。
“不,這其實是你的事情。”警察告訴他。但警察最後還是帶走了那一男一女。
次日早晨,他向外張望時發現那兩人又坐在他家門前的台階上了。
連續好幾年,那兩人每天都坐在那兒。
每到冬天,他總希望他倆被凍死。
然而,他自己卻先死了。
他沒有親人,因此他的房子就歸公了。
當市政當局打算趕他倆走的時候,街坊鄰居和不少市民對市政府當局提出了控告:既然他倆在那兒坐了那麼長時間,他倆有權得到這幢房子。
結果原告勝訴,那一男一女繼承了這幢房子。
判決後的第二天早晨,全城所有房子前的台階上都坐了陌生的男男女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