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哈謝克
瑪麗小姐對威爾遜先生說:
“親愛的威爾遜,咱倆可得坦誠相見了。這想必你也很明白,因為從明天起,咱倆就是夫婦啦!在咱倆的曆史裏,誰都免不了會有一些不光彩的地方。現在咱倆就來談談各人的經曆吧。”
“是不是該我先談?”威爾遜先生問。
“你就先談吧,”瑪麗小姐答道,“不過要盡量詳細,可別漏掉一點。”
“好。”威爾遜先生答道,他往安樂椅上坐得更舒服一些,吸起了一支雪茄,“我出生在加拿大的梅利也斯。我的父親,親愛的瑪麗,是一個好漢,有著赫克裏斯般的健壯體格。雖然我那時候還不滿五歲,我卻很清楚地記得,我父親由於拚命弄錢,終於進了監牢。直到現在,從梅利也斯到湖濱一帶所有的富翁沒有一個不記得當年我父親那股強盜的威風的。
“他搶的淨是些有錢的農場主,因此給我家攢了很大一筆財產。
“我還記得,當我四歲的時候,他怎樣把我帶去看他們搶劫湖濱的一個有錢的農場主,作為給我過生日的禮物。
“‘明年我再帶你來。’他還許了個願。唉,誰知我們這個願望竟成泡影,因為父親終於被判了十年徒刑。
“現在我還記得,他在法庭上依然神色自若、談笑風生。判詞宣讀以後,他發言道:‘諸位先生,我謹代表我的兒女們向你們致謝。我每天的生活費平均要兩塊錢,一年就是七百三十塊,十年就是七千三百塊。諸位先生,我再一次代表我的兒女們向你們致謝。你們使他們省下了七千三百塊錢。萬歲!’
“父親坐牢以後,家裏便由母親做主了。她打算離開鄉下,搬進城去。然而在變賣田產上卻發生了一些困難,因為母親的價錢要得太高了。於是她決定把莊園上保險。我們把所有比較值錢的東西都偷偷賣掉了。當我滿六歲的時候,母親就把我叫去說道:‘乖孩子,看來你爸爸真得為你而自豪。雖然你的年紀還小,但你已經顯得十分機靈、很有出息了。喂,你喜不喜歡看一場大火,比方說,就像咱們的房子家具著火時那樣一場大火?’
“‘我當然喜歡看這樣一場大火囉。’我回答她道。
“我的母親繼續說下去:‘你不是早就想要一盒火柴嗎?現在給你五盒。隻要你高興,就可以去把草棚裏的草料點著。不過可千萬別說出來,否則你爸爸一出牢回來便要像槍斃黑人托利那樣斃了你。明白嗎?’
“於是我便放火燒掉了整個農場,使我們騙到了六萬多塊錢。母親為了嘉獎我,給我買了一部精裝《聖經》。那本書封麵上的皮子,每平方厘米都要值一塊兩毛半。《聖經》商人硬說那是從色巫族酋長身上剝下來的皮。後來我們才知道,那個酋長還活著。我們可上了《聖經》商人一個大當。
“搬到了紐約以後,母親並不肯坐吃閑飯。這個雄心勃勃的巾幗英雄竟想辦一個有真正的印第安人參加演出的大馬戲團。
“於是她便在西部地區的報紙上登了一則啟事,征求體格健壯、聲音洪亮的紅人前來演戲。結果一共征求到了三十來位,其中恰巧就有色巫族酋長戈達基亞斯哥(簡稱‘小鈴子’),正是《聖經》商人謊稱把他身上的皮賣給了我們的那個人。
“誰知我的母親竟對這個紅大漢一見傾心。在我八歲的時候,她給我添了一對雙胞胎兄弟,一對非常好玩、青銅色皮膚的色巫族和加拿大族的混血兒。然而母親卻不能親自喂孩子,因為戈達基亞斯哥不願意他的兒子吃法國女人的奶,原因是當時法國槍殺了許多起義的印第安人。因此,一個黑娘們兒便來當了小孩的奶媽。不料我的繼父見異思遷,又愛上那個黑娘們兒。當我剛滿九歲的時候,他就背棄了和我母親所訂的演戲合同,帶著那個黑娘們兒跑到西部去了。母親上法院告了他,於是戈達基亞斯哥(或‘小鈴子’)被抓了起來。他在和我母親對質的時候還出言不遜,我母親就掏槍把他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