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2.吳趼人之死(1 / 3)

吳沃堯,字趼人,號我佛山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的作者,是一位廣東籍的才子,他先在上海做事,後在上海為文,1910年客死在上海,年僅四十四歲。

對這樣一位才思敏捷、倚馬可待的清末作家來說,英年就告別人世,未免太早了一些。即使按那時中國人的平均壽命看,也隻能算是夭逝。而且,死的那天一切都好好的,剛搬了新房子,朋友來慶賀他的喬遷之喜,酒闌人散,夜裏就發急病,一口氣沒過來,便咽氣了。應該說,他的生命突然結束,有一點非正常死亡的嫌疑。

由他留下來的有價值和無價值的筆墨達數百萬字之多的寫作量來看,他辦報辦得太賣命,寫作寫得太拚命,而且,大概玩起來也玩得太沒命。這樣的瀟灑文人由於太過揮霍生命,很快走到了盡頭。

他算得上是中國辦小報的開創之輩,那時的上海不像現在有書號、刊號的限製,有出版部門的管理,隻要有錢,想出就出,一旦無錢,想不停也得停。所以,經他手辦起來的刊和報,雖名目繁多,但大半短命,如今看起來,其中不少是屬於文化垃圾之類,已無什麼意義。因為他以賣文為生,不得不製造些供有閑階級茶餘飯後、消食化痰的作品,為稻粱謀,情有可原,後人是不必深責的。所以他的筆下既揭露官場黑暗、士紳惡行,也指斥洋場劣態、媚外醜形,更嘲弄無知愚昧、科舉封建,當然也少不了無聊文字、捧場文章。此人短短的一生,以打筆墨官司,捧長三堂子,罵官府要人,損有錢老板,頗小有聲名,聞於滬瀆。

盡管他樹立的仇人不少,不過,結交的朋友更多。當他躺在棺材裏大出喪時,在洋鼓洋號導引的送殯隊伍裏,他著文捧過的四馬路倚門賣笑的鶯鶯燕燕、花花草草,也掏出小手絹,假裝為之一掬同情之淚,那些他作品修理過的租界寓公、紈袴子弟、沒落官僚、師爺衙役,那些他在文章裏刻薄過的吃洋教辦洋差做洋事說洋話的買辦、西崽、拿摩溫、包打聽之類,或酒肉之交,或牌桌賭友,或妓院常客,或報界同人,不管對他怎麼不滿意,不開心,麵子上的江湖義氣,總是要的,都趕來為這位海上聞人送行。這時,有一位先生對他的死,發表了一通議論。“吳趼人先生,小說巨子,其在橫濱,則著《痛史》,在歇浦,則作《上海遊驂錄》與《怪現狀》,識者敬之。不意其晚年作一《還我魂靈記》,又何說也因作挽聯曰:‘百戰文壇真福將,十年前死是完人。’評說確切,蓋棺論定,趼人有知,當亦俯首矣!”

在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清末之譴責小說”中,談到《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的作家吳趼人在上海辦報時:“又嚐應商人之托,以三百金為撰《還我魂靈記》頌其藥,一時頗被訾議,而文亦不傳。”雖然魯迅隻不過記述其事,但春秋筆法,微言大義存焉!我們知道魯迅是光明正大、嫉惡如仇的精神象征,但他的求全責備,隻是他的做人準則。其實,放在當代作家眼裏,可以說屁事一樁,不會在意的,說不定嫌他開價太低,便宜了商人,讓人家抓了大頭呢?

如今堂而皇之地見諸報刊的“廣告文學”或“收費文學”,哪一篇不得大把大把地進賬?早先,編輯和作家,還有“逼良為娼”的感慨,後來,錢不紮手,便樂不得地幹,大有越幹越歡之勢,凡報刊上登出來的吹捧名不見經傳的廠長經理們的文章,十之九是付費的,其中包括介紹人的回扣。這類在文壇上司空見慣的行為,早已見怪不怪了。吳趼人算什麼,小兒科一樁;魯迅太古典主義,一點也不通脫。時下大手筆的老板,掏錢雇兩個作家寫他,和找兩位小姐陪他,那是差不多的意思。

所以,近年來,為某企業寫一篇報告文學,報酬為一輛轎車;為某老板寫一部長篇小說,賞金是一幢房子;為某名流寫一本文學傳記,采五五拆賬分紅;為海外巨子寫什麼白手起家記,那所得幾乎是一筆不小的橫財。諸如此類的寫作,使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也是初級階段題內之意;吳趼人的三百大洋隻有甘拜下風。說到底,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這有什麼關係呢?馬不吃夜草不肥,人不得外財不富,隻要有錢可賺就行了。但這些人不如吳趼人坦真,明明拿錢,還要撇清,本是圖利,更想求名,魚和熊掌都想要,而且都得到,就比受到訾議的吳趼人高明得多。這就不能不佩服後來居上,青出於藍,還是現代人厲害和狡猾。

我佛山人很大程度上是拘於麵子,答應了中法大藥房老板黃某(據曹聚仁先生說,此人是上海有名的大滑頭),寫了一篇短文《還我魂靈記》,吹噓其製造的“艾羅補腦汁”。他說服用此藥後,如何“文思不澀”,如何“勞久不倦”,證明該藥的功效非凡,共七百八十字,黃老板饋送大洋三百塊,表示酬謝。寫字付潤筆,作文給報酬,應該說是無可厚非的一種正常的商品交換行為。

其實,中國的古代文人也不是不食人間煙火,講起阿堵物來,也是很在乎,而且並不很清高的。《譚賓錄》記載唐代的李邕“早擅文名,尤長碑石,前後所製,受納饋送,亦至巨萬。自古鬻文獲財,未有如邕者”。清代的鄭燮,狂放不羈,憤世嫉俗,為“揚州八怪”之一,但也不恥談錢,他在《板橋潤格》裏公開侃價:“畫竹多於買竹錢,紙高六尺價三千。”即或是三千枚當十銅錢,也不亞吳趼人每個字值不足大洋半塊的開價,比之前人,吳先生該算得上是一位謙謙君子。

要較之時賢呢,這價碼會令人笑掉大牙的。君不見近日有書商某某,斥資百萬,懸賞他所需要的小說,出手比之前兩年某刊的大獎十萬,闊綽了十倍。但文學能因注入資金而產生類此倍數的進步,恐怕連鬼都不信。但放心,按照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注釋中所說的利潤的驅動力,肯定會有作家脫得光光地,甘願被這位書商量身訂做,製造中國的馬克吐溫式百萬英鎊的故事。

這種“老板出鈔票、作家出筆杆”的商業組合式的寫作,不知為什麼,氣味有些不對,總讓人回憶十年“文革”神州陸沉時,旗手號召的“領導出題目、作家出技巧、群眾出生活”的手段,難免有三突出之嫌。但願這一次不是老戲法新翻版的障眼術,也許一不小,又弄出一部《紅樓夢》也未可知,那中國文學就有福了。

回過頭來再說這位吳趼人,他雖在清代文學史上不占特殊的位置,一位泛泛而言的文人而已,但說到底,文學是一個消費市場,那些頂尖兒的大師,不可能滿足全社會所有讀者的需求,自然而然,就留下一些足夠非大師級作家兜售自己的份額。我佛山人就屬於這一類作家,不算高明,也不算不高明,他有他的讀者,我就是一個。至今還能記得念中學時代,讀他《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的欣快熱辣風味而捧腹大笑的樂趣,所以,對這寫作一生、風流一生、嬉笑怒罵一生的吳沃堯,頗有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