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製定任何文學原則都是毫無意義的。畢竟,這些所謂的原則都隻是從一些著名作家的作品中歸納出來的。之後,可能出現了一位新生代作家,他的作品也許將之前的這些原則全部推翻了。那麼,文藝評論家又會忙著製定新的原則。就以羅斯金②為例吧。他早年所寫的書充滿了激烈的辯論與工整的段落,不時可見流暢的語言,就像洶湧的波濤映著日光,翻滾而過。羅斯金早期的作品無疑也是很優秀的,但他的這些作品卻根本無法與《手握釘子的命運女神》③以及《前塵往事》這兩本書所具有的魅力相媲美。他後來寫的這兩本書讓讀者根本感受不到形式的存在,內容跌宕起伏,散發出陣陣幽香,隨風飄蕩,仿佛作者的真實思想就在讀者眼前鋪展開來一樣。當然,這時的羅斯金已經是語言大師了。他後期所寫的書都充滿了活力,帶給讀者強烈的現實感。羅斯金在創作《手握釘子的命運女神》一書的時候,必然曾感到深深的絕望。他將闖入腦海的思想記錄下來,隨寫隨停。他坐下來準備創作的時候,不知道這一章的大概布局。我想,他可能自己也不清楚即將要寫些什麼。

我想,藝術派作家與自然派作家的真正區別在於以下這點:藝術派作家會考慮書的內容、所具有的魅力以及形式結構等方麵。我想,在他們心中必然希望獲得那些資深的書評家給予的讚美。當然,他們必然也要遵循自己的藝術良心。某位著名作家曾犬儒地說,那些認為作家寫作是為了博得讀者喝彩的觀點是錯誤的,他們寫作的目的隻是為了賺錢,而掌聲唯一存在的價值,隻是說明了讀者們可能會去購買這些書。

①俄國大文豪。

②指約翰·羅斯金(John Ruskin,1819—1900),英國作家與美術評論家。

③原書名是《Fors Clavigera》。

這就是事實。要是作家總是想著自己的表現,那麼他們就會成為如鋼琴家、魔術師、舞蹈者這些“專業人士”。對這些“專業人士”來說,取悅他人是最為重要的。他們知道過多的原創是很危險的,因為人們更樂意見到他們所期望看到或是聽到的東西,而不是與他們期望相反的東西。但是,自然派作家則更加關注他想要說的話語,以及這些話語對他人的心靈或是思想所產生的影響。當然,他也必須要研究語言的魅力與感染力。但是,他寫作並非為了讓作品顯得富於魅力或是更具感染力,而是因為他無法抑製內心思想的湧動。也許,他去過一個美麗的地方,希望與別人分享他對美感的定義;抑或某個念頭閃過他的大腦,將他很多瑣碎的思想連接起來,然後他用文字將這些思想表達出來。他希望別人也能分享直覺靈光一閃的快感;又或者,在驀然回想過往人生時,突然發覺一些看似枯燥無聊的格言,原來是經曆時間考驗後的真知灼見,意識到古老的諺語並非沉悶的總結,而是許許多多人憑著無畏的希望去戰勝恐懼所凝固的真理。

我覺得,寫作就是一個與他人分享歡樂與悲傷的過程。當然,倘若某人性情簡樸、為人坦誠,就會與朋友談論一下這些事情,無論在鐵軌旁或是鄉間小路上,隻要碰到了,都要聊上幾句。但是,別人可能根本不理解或是不關心。他們可能認為我這樣做是無禮的,甚至是瘋狂的。他們的表情與言語會讓我惶恐不已,乃至於認為自己真的瘋掉了。但是,作者卻可以將這些事情的榮耀、驚奇以及所有的悲傷苦楚都寫到書中,並寄望這本書能落入“正確”的人手中。當然,這本書肯定有落入“錯誤”之人手中的“危險”。也許,一些書評家會說出他們的觀點,正如不少書評家曾告訴我他們所持的不同觀點,雖然表麵上帶著一定程度的尊重,但他們的意思就是,我之所以承受痛苦,根源隻是因為我是一個傻瓜。有時,我甚至準備相信他們所說的話了。但這樣的批評並不能讓那些欲“暢盡心中之言”的作家感到半點灰心,因為他們知道自己無法取悅所有人,隻能認為這本書是落入了“錯誤”之人手中。我之前寫的一本書也遭遇了類似的情況。某天,《衛報》這一份很有內涵與值得尊敬的報紙刊登了一位書評家對我這本書的評論,題目是“本森先生不為人知的那一部分靈魂”。書評的內容稱,我的那本書充斥著墮落的文字,簡直就是對文學的“犯罪”,這樣的書簡直就是對讀者的一種汙辱。要是那位書評家因為這本書為我感到羞恥,我對此說聲抱歉。要是我知道他名字的話,也很樂意表達我的遺憾之情。但是,他以後隻要不讀我所寫的書就可以了,而我也不會假裝宣稱自己日後就不會再寫這些內容了。我真的希望他也能告訴我他靈魂“不為人知”的一麵。也許,我會被他說服,說不定還會將他那更為高尚的文學理想奉為圭臬呢。如果是那樣的話,我會覺得他為人通情達理,而不像現在感覺他的做法相當粗野。但正如我一開始所說的,我絕對沒有質疑他擁有批評的權利。要是以他那些語言來寫書的話,估計缺乏教養的人會很喜歡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