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信仰之光(1)(3 / 3)

2.

奧伊肯所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為現代人找回失落的生活意義?他的解決方法並非直接告訴我們這一意義在何處,而是追問我們為何會感到失落。我們比任何時代的人都更加繁忙,也享受著比任何時代更加豐裕的物質,卻仍然感到失落,那就證明我們身上有著一種東西,它獨立於我們的身體及其外在的活動,是它在尋求、體驗和評價生活的意義,也是它在感到失落或者充實。這個東西就是我們內在的精神生命,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靈魂。

在我們身上存在著一種內在的獨立的精神生命,這是奧伊肯得出的最重要的結論,他對生活意義問題的全部解決都建立在這個論點的基礎之上。既然這種內在的精神生命是獨立於我們的外在生活的,不能用我們的外在生活來解釋它,那麼,它就必定別有來源。奧伊肯的解釋是,它來自宇宙的精神生命,是宇宙生命在人身上的顯現。所以,它既是內在的,是“我們真正的自我”,“我們生活最內在的本質”,又是超越的,是“普遍的超自然的生命”。因此,我們內在的精神生活是人和世界相統一的基礎,是人性和世界本質的同時實現。

我們當然可以責備奧伊肯在這裏犯了邏輯跳躍的錯誤,從自身的某種精神渴望推斷出了一種宇宙精神實體的存在。但是,我寧可把這看做他對一種信念的表述,而對於一個推崇精神生活的價值的人來說,這種信念似乎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我們甘心承認人隻是茫茫宇宙間的偶然產物,我們所追求的一切精神價值也隻是水中月,鏡中花,是沒有根基的空中樓閣,轉瞬即逝的曇花一現,那麼,我們的精神追求便隻能是虛幻而徒勞的了。尼采和加繆也許會說,這種悲劇性的徒勞正體現了人的偉大。但是,即使一位孤軍奮戰的悲劇英雄,他也需要在想象中相信自己是在為某種整體而戰。凡精神性的追求,必隱含著一種超越的信念,也就是說,必假定了某種絕對價值的存在。而所謂絕對價值,既然是超越於一切浮世表象的,其根據就隻能是不隨現象界生滅的某種永存的精神實在。現代的西緒弗斯可以不相信柏拉圖的理念、基督教的上帝或者奧伊肯的宇宙生命,然而,隻要他相信自己推巨石上山的苦役具有一種精神意義,藉此而忍受了巨石重新滾下山的世俗結果,則他就已經是在向他心中的上帝祈禱了。無論哪位反對形而上學的現代哲學家,隻要他仍然肯定精神生活的獨立價值,他就不可能徹底告別形而上學。

3.

奧伊肯對於基督教的現狀並不滿意,但他高度讚揚廣義的宗教對於人類的教化作用。他認為,正是宗教向我們啟示了一個獨立的內心世界,堅持了動機純潔性本身的絕對價值,給生活注入了一種高尚的嚴肅性,給了心靈一種真正的精神曆史。在奧伊肯看來,宗教本身的重要性是超出一切宗教的差異的,其實質是“承認一種獨立的精神力量存在於內心中,推動這種精神性發展的動力歸根結底來自大全,並分有了大全的永恒活力”。

事實上,不但宗教,而且人類精神活動的一切領域,包括道德、藝術、科學,隻要它們確實是一種精神性的活動,就都是以承認作為整體的精神生活的存在為前提的,並且是這個整體的某種體現。如果沒有這個整體在背後支持,作為它們的源泉和根據,它們就會喪失其精神內容,淪為世俗利益的工具。在此意義上,一種廣義的宗教精神乃是人類一切精神活動的基本背景。也就是說,凡是把宗教、道德、藝術、科學真正當作精神事業和人生使命的人,必定對於精神生活的獨立價值懷有堅定的信念。在精神生活的層次上,不存在學科的劃分,真、善、美原是一體,一切努力都體現了同一種永恒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