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九十八章 任伯安的隔代傳人(2 / 2)

老頭派陳建國收拾陳茉莉,陳茉莉懷恨在心,回去在日記中翻找到另一件與這老板有關的事,再一次勒索,而這一次,老板怕了或者心煩了,給她一百萬權當被野狗咬了一口。

一夜暴富,陳茉莉胃口大開,沒有金盆洗手反而享盡奢侈,自以為能富貴花常開,偶爾陪男人賺錢,出去又花錢找男人陪,反正是瀟灑的不要不要的,這女人有點小聰明,接連的幾次勒索都是其他姑娘說出來的事,她又不露姓名,居然全部成功了。

最後就到了樂極生悲的時刻,小曼母親總跟她要錢,陳茉莉揮霍無度並沒有留下多少,而且也不願意經常接濟當初的姐妹,有一次小曼母親發火,威脅說,如果陳茉莉不給錢,就把她的事情說出去。

與陳建國說的不同,但他從沒有一句真話。

受到威脅,財大氣粗的陳茉莉說:“你敢說,我就找人弄死你家姑娘。”

日子過得慘兮兮,小曼母親也豁出去了,她不敢徹底撕破臉卻小小警告了陳茉莉,可是沒幾天,小曼被暴崖害死,小曼母親怒極,向陳建國舉報了陳茉莉。

後來的事很簡單,那日記裏本來就有陳大隊長的大名,而他憑借敏銳的洞察力也感覺這日記不簡單,以紅衣案為借口逮捕陳茉莉,秘密審訊一番,陳茉莉被他做了,但對外則宣稱她審訊後被槍斃。

做這些的都是陳建國的心腹,內部瞞得嚴實,而外人也不會關心一名小姐的死活,何況陳建國做了許多偽證,讓大家認為她上過法庭。

她必須要死,因為陳建國想要她剛剛到手的錢,而陳茉莉也被拋屍,沉入了兩次紅衣案拋屍的小湖裏,當晚鑿出的冰窟窿第二天便重新結冰,即便有朝一日被人發現,也可以賴給紅衣案。

陳茉莉的日記自然落到陳建國手中。

又過一年,小公園裏再一次拋屍,陳建國本就知道真凶從未被逮捕,也就當成一般的案子查著,直到第四年,有人發現前三件案子的拋屍時間大致相同,陳建國便在小公園設伏,再一次抓到陳茉莉。

可把陳建國嚇懵逼了,雞飛狗跳的折騰之後,感覺陳茉莉與活人一樣,雖然他心裏知道這絕不是活人,但也硬著頭皮當成活人抓了。

以前,陳建國隻是根據日記所記載的官員的喜好性格,想辦法接近可以帶給他好處的人,而陳茉莉二度被捕後,他首次用日記中的醜事,威脅當時調到省裏的一個倒黴蛋,刪除了陳茉莉的戶籍,就是擔心陳茉莉明年再冒出來,自己捂不住時,別人查不到陳茉莉的身份也就不會懷疑她。

爾後他發現這日記挺好用,走了陳茉莉的老路。

但他比她聰明太多了,目光並不短淺,沒有勒索小錢錢,反而還給一些人送錢,恩威並施,努力營造一張大網,日子久了,原本誠惶誠恐的倒黴蛋們,在陳建國積極運作下,居然成了相互獲取利益的團體,組成一股讓人窒息的勢力。

事實並不像鄭老猜測的那樣,有人用信仰蠱惑了一群傻帽,而是任伯安的隔代傳人,得到一本百官行述後,長袖善舞,組織了一夥貪婪鬼。

陳康如此幹脆將陳茉莉的死因告訴我們,便是一個意思,殺了他,他老爸一定找我算賬,我若對付他老爸,就要對付與他老爸牢牢綁在一起的一群人。

法不責眾,想到陳建國盤根錯節的勢力,我忍不住頭疼起來,如果我執意幹掉陳康,唯一的辦法就是暗中弄死陳建國,不給他將大網罩在我頭上的機會,可我如何跟鄭老交待?

沒有不透風的牆,若是有人知道百官行述的存在,有知道我殺陳建國,肯定懷疑這本破日記落在我手中,這才是最可怕的後果,那時候還是層出不窮的刁難,或許鄭老以至於更高的人都會想辦法折騰我。

不知道如何是好了,方航忽然幹笑兩聲,問道:“康康,如果我們現在說對不起還來得及麼?”

陳康冷哼,隨即放聲大笑:“來得及,其實你們也不弱,若是願意與我們聯合,大家一起發財豈不痛快?陳茉莉和瑩瑩,兩個婊子而已,別在我麵前玩正義使者那套把戲,當好人是要付出代價的!”掙紮著站起來,陳康說道:“愣著幹嘛?給我解繩子呀,王震,今天的事我不跟你計較,但你把李珊珊交給我,她敢背叛我們家,老子必須弄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