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有兩句話:“聖人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可以與天地參矣。”所謂“讚天地之化育”並不是幫助天地刮風或下雨,“化育”是什麼?能夠在天地間生長的都是化育。能夠了解這一點,則我們的生活行動,都可以說是“讚天地之化育”,如果不明白這一點,那麼我們的生活行動,隻能說是“為天地所化育”。所謂聖人,他能夠了解天地的化育,所以始能頂天立地,“與天地參”。草木無知(不懂化育的原理),所以草木隻能為天地所化育。
由此看來,做聖人可以說很容易,亦可以說很難。聖人固然可以幹出特別的事來,但並不是幹出特別的事,始能成為聖人。所謂“迷則為凡,悟則為聖”,就是指做聖人的容易,人人可為聖賢,其原因亦在於此。
總而言之,所謂人生的意義,全憑我們對於人生的了解。
假如今天的青年人沒有被當前廣為流行的那種對“追求幸福”的幼稚解釋所迷惑的話,他們可能會更加容易理解“獻身”在生活中的地位。任何一個人,隻要他在智力和道德的發展上已經超過剛剛出生三個星期的嬰兒,就不大可能真正接受當代關於幸福的觀念。我們這樣說並不見得過分苛刻。從亞裏士多德到傑弗遜,所有曾經認真思考過人類幸福的人,一旦發現人們今天對這個字眼的解釋時,肯定都會大吃一驚。
人不可能讓自己沉湎於當代幸福觀所暗示的那種單調枯燥的生活狀態,這是一個簡單的真理。雖然人們普遍認為滿足、悠閑、舒適、娛樂和達到全部目的就意味著幸福,但事實恰恰相反,這一切並沒有給人帶來幸福。盡管經過了有史以來最狂熱的努力,美國人並沒有捉住象征幸福的青鳥。其原因在於:使人能夠充分滿足的幸福並不是一種人們可以渴求的生活狀態。我們運用了空前未有的動力,結果卻獲得這樣一種靜止呆板的狀況,這本身就是一種嘲諷。
一個窮困的國家可能抱有這樣的錯誤想法,即認為幸福僅僅是舒適、快樂和擁有足夠的各種物質。但是我們已經嚐試過了,所以我們知道得更清楚。
任何人都可以接受上述事實,同時又不必低估生活中使人感到快樂的東西。對於那些勸告窮人應當滿足於貧窮或者對饑者宣揚“饑餓使人高尚”的道學家,人們理所當然要表示懷疑。每一個人都應該有機會享受美好生活給人帶來的舒適和愉快,但我們在這裏所要指出的是,僅僅這些是不夠的。假如舒適和快樂的生活就足夠了的話,那麼有不少的美國人應當說是極度幸福了。在曆史上,還從未有過像美國人這樣普遍地沉溺於自己的幻想。他們應當相互訴說自己的安寧的喜悅,而不是像他們現在這樣彼此交換鎮靜劑的藥方。
這樣,我們就達到一種與流行小說鼓吹的見解根本不同的幸福觀。小說宣揚的是滿足欲望,而我們這種更正確的幸福觀是指,人們朝著有意義的目標而進行的艱苦奮鬥。這些目標使個人與更廣泛更遠大的人生目的聯係起來。小說所說的幸福不過是乏味的無所事事,而正確的觀點則是孜孜不倦的追求和有目的的努力。小說的幸福包括各種形式的百無聊賴的愉快,而真正的幸福卻是指一個人能夠充分發揮自己的力量和才能。這兩種幸福觀都包括愛情,不過小說強調的是被愛,而正確的觀點則更強調能愛。
我們這種更加成熟和更有意義的觀點揭示出了這樣一種可能性,即一個人在致力於履行其道德責任時也可能獲得幸福。這種情形決不可能在那些受到當前流行的幸福觀影響的人身上出現,除非他們的道德責任碰巧是異乎尋常的有趣。
請注意,我們在說到那種因朝著有意義的目標奮鬥而產生的幸福時,我們並不是說一定要達到這些目標。人類某些奮鬥的特點正是在於其目標是不可能實現的。那些為建立一個理想政權或者為戰勝人間疾苦而獻身的人,可能也會享受到一些小小的勝利,但他們不可能贏得長期的鬥爭。目標會在他們的麵前向後退去,始終可望而不可及。正如奧爾波特所說,這樣的奮鬥“賦予人格以穩定不變性,但這絕不是達到目的後產生的穩定不變性,不是靜謐安適所帶來的穩定不變性,也不是緊張減輕後所導致的穩定不變性”。
正因為如此,富有自我更新精神的人從不感到自己已經達到目的。他明白,真正重要的事業是不可能完成的,可能有間斷,但決不會有終點。一切有意義的目標都會隨著人向它們的邁進而往後退去。那些自以為已經達到目標的人恰恰是喪失了目標,或許他們一開始就沒有什麼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