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1 / 2)

雲雀恭彌出院以後,生活又恢複了常態。

原以為雲豆需要像普通的寵物那樣飼養,卻沒想到小家夥更喜歡自己覓食。它通常最早醒來,撲騰著翅膀就往院子裏飛,等我早起做好早餐到庭院裏喂魚,它便懶洋洋地落到我肩上,已經酒足飯飽。

隻有雲雀恭彌經過長廊的時候,小家夥才會懶洋洋地張開翅膀,一邊唱著並盛中學的校歌一邊飛向他。雖說決定要留下它,但雲雀恭彌對雲豆也並不怎麼特殊照顧。就算是在這種小家夥主動貼過去的情況下,他常常也隻是瞥它一眼,便麵不改色地走去前廳。

好在雲豆也並不是那麼黏他的。它在午餐時間前總會獨自回來溜一圈,停在廚房的窗欞邊叫幾聲“雲雀”,向我討一點酒釀裏的米粒。不論糾正它幾次,小家夥都學不會叫我的名字。倒像是眼裏隻有雲雀,知道哪怕叫錯了我也會給它米粒,就幹脆這麼叫了。

我倒不至於跟小家夥計較,時間長了也就不再糾正它。

隻是平淡的日子也沒有持續太久。每天早晨將垃圾拎出門時都要順道檢查信箱,裏頭多半是些傳單,不怎麼出奇。今天卻發現了一個空白的信封,裝著半枚指環和一張小紙條。

“請務必把這個交給他。”

一句沒有落款的話像是寫得沒頭沒腦,信息量卻挺豐富。我仔細看了眼那半枚指環,倒不算意外,認出它是彭格列指環。

看來不僅是首領的人選,第十代彭格列家族所選擇的雲之守護者也與初時代頗有淵源。

我捏著指環瞧,不禁有些感慨。

本來就是阿諾德先生的東西,輾轉了一個多世紀,終歸還是要回到雲雀氏手上了。

盡管隻有半枚,但還是看得出來,指環的形態與我當初看到的有很大的不同。那時它看上去過於奢華,戴在手上難免招搖。也因此,阿諾德先生總是隻在必要的時候才將它戴上,甚至還言辭犀利地批判過這枚指環的設計所展現的審美觀。

搖搖頭,我收好紙條,把指環放回信封回屋。剛好見雲雀恭彌已經來到玄關,正準備去學校。

“恭先生。”我便將信封遞給他,“這是剛才在信箱裏發現的。”

他看我一眼,沒有先接過信封,倒是把手裏的製服外套丟給了我。我便有點愣,接住了外套,又眼看著他把信封拿過去,“今天不帶外套去學校嗎?”

清晨露重,又是換季的時候,他往年總是容易感冒的。我剛這麼出去一趟,不像往常那樣披著針織衫,多少都覺得有些涼意。

雲雀恭彌也沒有回答,隻把信封裏的指環倒出來,挑眉看了看,而後抬頭看向我:“誰給的?”

我搖頭,“沒有署名。”

他卻不像從前那樣就此作罷,而是沒什麼表情地瞧了我幾秒,忽然伸手將我拽到跟前,從我的腰帶內側拿出我隨手塞在那裏的紙條,迅速掃了眼上頭的內容。我有點驚訝,但仔細想想也並不奇怪。

經曆過黑曜那次的事件,他是該學著留意細節了。

好在我也沒有騙他,紙條上並沒有署名。他看了便不再說什麼,隨意地將指環放進兜裏,鬆開我的手徑自出了門。

中午雲豆照例從並中飛回來,卻不像往常那樣討到了米粒就走。它蹲在窗欞上歪著腦袋啄自己翅膀下的羽毛,見我把午餐端去前廳時也撲騰著翅膀跟上來,落到桌麵繞著盛配菜的碟子轉。

飯後我又給了它一些零嘴,它倒是一一接受,卻也不見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