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完這幾篇報道,也忘記了這回事。可後來又出現了別的事,有一天,我給一位朋友做擔保在票據上簽了字,誰知後來法庭要求我賠償25鎊,我因拿不出這麼多錢,急得沒辦法。在我走投無路的時候,我想起了那件事。我請求債主寬限半個月讓我去湊錢,又去央求雇主請幾天假。而後,我重又把自己裝扮起來,到城裏當乞丐。我乞討了10天就把錢湊齊了,還清了這筆債。
“哦,這麼一來,你們可以想到,當我知道:隻要我在自己的臉上抹上些油彩,把帽子放在地上,靜靜地坐著,一天之內,就能掙兩英鎊,而我辛辛苦苦工作一周也隻能掙這麼多,我一旦這樣想,再讓我回去,是多麼不容易。是要自尊心還是要錢,我思想鬥爭了很久。最後是金錢占了上風,我辭去了記者的工作,日複一日地坐在我第一次選定的那條街的拐角,我憑著一副嚇人的麵容引起人們的同情心,銅板兒塞滿了我的口袋。隻有一個人知道我的秘密,那就是天鵝閘巷那家下等煙館的老板,因為我在那兒睡覺。我每天白天便是一個肮髒的乞丐,到了晚上,我變成了一個衣冠楚楚的浪蕩公子。這個印度阿三會替我嚴守機密,他收了我高價房租。
“不久,我攢了大筆的錢財。我不是說大話,任何在倫敦街道上的乞丐,一年之內都能掙到700英鎊(這還夠不上我的平均收入),但由於我善於化妝和巧於應答,我成了城裏為人所賞識的人物,整天都有各種各樣的銀幣流水般地進入我的囊中,我運氣不好時也能乞討兩英鎊。
“我的野心隨著財富越多越來越大,我在郊區買了所房子,後來結婚成家。沒有一個人懷疑我的真正的職業。我的老婆隻知道我在城裏做生意,她卻一點不清楚我在城市裏到底幹些什麼事。”
“上周一,就是出事那天,我剛結束一天的營生,正在煙館樓上的房間裏換衣服,我不經意地往窗外一瞧,沒有料到,我的老婆正站在街心,並且,她瞧見了我,這讓我心裏很害怕她知道真相,我大叫一聲,趕忙用手臂擋住自己的臉,跳離了窗口,去找我的老朋友——那個煙館老板印度阿三,求他把上樓的人堵在門口。我聽到我老婆同印度阿三的吵鬧聲,我清楚她不能很快地衝上樓。我極快地脫下剛換上的衣服,以最快的速度穿上那身乞丐服,又塗上油彩,戴上假發,我變成了休·卜恩。我相信,我老婆也認不出我高妙的化妝。但是,我很快想到這屋子或許會搜查。那樣,我的秘密就會讓那些衣服揭破。我趕緊打開窗戶,由於用力過猛,我早上在家裏割破的創口又被碰破了。我從一個皮袋裏掏出大把的銅錢往上衣口袋裏塞(平時我要來的錢都放在那個皮袋裏)。我抓起那件沉甸甸的塞滿銅板的上衣,把它扔出窗外。泰晤士河的河水很快把它淹沒了。我正要把其他衣服扔下去,這時一些警察轉眼間衝了上來。
“不多一會,我感覺出,沒有人認出我是納維爾·聖克萊爾先生,這讓我感到有些許安慰。接著他們把我當成謀害納維爾·聖克萊爾的嫌疑犯拘捕起來。
“我還有什麼別的地方向你們說明嗎?我當時就決定長期保持這副化妝的樣子。正因為這,我心甘情願地髒下去,我知道我老婆肯定很焦急,我就趁警察不在意的時候,摘下戒指,交給那個印度阿三,急匆匆寫了幾行字,勸我老婆不用為我擔心,一切都會和過去一樣。”
“你的信她昨天才收到。”福爾摩斯說。
“我的天!我真不知道這一周她怎麼過的!”
“那個印度阿三,警察一直在監視他,布萊斯特·裏特警官說,“我知道,他很難把那封信寄出去。可能他把那封信托付給一個當海員的顧客,那家夥差點把這事給忘了。”
“事情就是這樣的,”福爾摩斯說,點點頭表示同意,“我認為就是這麼一回事。可是你從來沒有因為行乞而被控告過嗎?”
“有過多次了,但是,一點罰款又算得了什麼。”
“不過以後你不要再當乞丐了,”布萊斯特警官說,“若是要警察局對這事不傳出去,那麼,首先得讓休·卜恩從此消失了。”
“我為此會做最鄭重的發誓。”
“若是這樣,我想對於這件事就不要追究下去了。可是,你若是再去乞討,我們就會把這件事全盤說出。福爾摩斯先生,我非常感謝你幫助我們澄清了這個案件。但我不知道你是怎麼想得出是這麼回事呢?”
“這樣的,”福爾摩斯說,“我是靠坐在五個枕頭上,抽完一盎斯板煙才想出來的。哎呀,華生,我們得乘車趕回貝克街,我還沒來得及吃早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