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牢房就在右手第三個門。”警官說著往裏看了看。“他正睡覺呢,”他說,“你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們倆從隔柵往裏瞧,那囚犯臉朝著我們,呼吸緩慢而又深沉,睡得正香。他的身材適中,穿著一件粗料子衣服,他破爛的上衣裂縫處露出了件染了色的襯衫,這身打扮和他的行當很相稱。他真的像警官所說的那樣,肮髒得到了沒法形容的地步,那令人厭惡的麵容遠不能讓臉上的汙垢遮蓋,從眼邊到下巴有一道寬寬的舊傷疤,這傷疤收縮後把上唇的一邊往上吊起,三顆牙齒露在外麵,像是一直在嗥叫,一頭蓬鬆光亮的紅發擋住了他的兩眼和前額。
“是個漂亮人吧。”警官調笑著說。
“他真的該洗一洗,”福爾摩斯說,“為了讓他幹淨一點,我有了個主意,並自作主張把這些東西拿來了。”他邊說邊打開隨身帶來的軟皮包,從裏麵掏出一塊很大的洗澡海綿。
“嘻,嘻!您在開什麼玩笑!”警官笑著說。
“喏,請你悄悄打開牢門,我會很快讓他現出一副更體麵的樣子,那您就做了件大好事了。”
“我願意給你幫助,”警官說,“他這模樣不會給看守所增添什麼光彩。”他把鑰匙插進門鎖裏麵,我們輕輕地走進牢房,那家夥正側著身子酣睡。福爾摩斯用海綿蘸著水罐裏的水,往囚犯的臉頰上上下下擦了幾下。
“讓我來給你們介紹介紹,”他喊道,“這位就是凱特郡李鎮的納維爾·聖克萊爾先生。”
我一生中從沒見過這種場景。這人的臉就像剝樹皮一樣被海綿剝了一層皮。那粗糙的棕色不見了!他臉上橫著的那道嚇人的傷疤沒有了!那顯出一副令人生厭的歪唇也不見了!那一堆亂蓬蓬的紅色頭發也全掉了。這時在床上坐起來的是另一個人,他麵色蒼白、眉頭緊鎖、容貌俊秀、頭發油黑、皮膚光滑。他揉搓著雙眼,凝神看著周圍,不知怎麼回事。等他忽然明白事已敗露時,他不禁尖叫一聲撲在床上,把臉埋在枕頭裏。
“天啊!”警官叫,“那個失蹤的人怎麼在這兒,我從相片上能認出來。”
那囚犯轉過身,擺出一副聽天由命、不在乎的樣子。“我這樣怎麼了,”他說,“請問,你們能控告我犯了什麼罪?”
“控告你犯了殺人罪,殺了納維爾·聖……哦,除非他們把這案件定為自殺未遂案,你不會因為這犯罪的。”
警官咧嘴笑著說:“哼,我當警察足足二十七年了,還從沒得到一個立功機會,這一次,可真該受到獎勵了。”
“若我是納維爾·聖克萊爾,那麼你們拘禁我是非法的,因為我什麼罪也沒犯。”
“你確實沒有犯罪,但你卻犯了一個最大的錯誤!”福爾摩斯說,“假如你對你的妻子信得過的話,你會幹得更出色。”
“倒不是因為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子女,”那囚犯發出呻吟的聲音,“上帝保佑,我不願看到他們為他們的父親所做的事而感到恥辱。天哪!講出去多麼丟人哪!我怎麼辦呀?”
福爾摩斯坐在他的身邊,和藹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假如你願意讓法庭來查清這件事,”他說,“那難免會傳揚出去。可是,隻要你能使警方相信,這件事情就不足以向你提出控告,更沒有必要把案子的實情公諸於報紙。我相信布萊斯特警官會把你對我們所說的記錄下來交給有關當局的,這樣,這案子根本不會提到法庭上去了。”
“上帝保佑您!”那囚犯情緒高漲地叫起來,“我寧願受拘禁,唉,就是槍決我也不願讓這令人痛苦和羞恥的秘密成為家庭的汙點,留給孩子們。
“你們是唯一聽到我身世的人。我的父親是切斯德弗爾特的小學校長,在那所小學我受到很好的教育。我年輕的時候,特別熱愛旅行,很喜歡演戲,後來我在倫敦的一家晚報當了一名記者。有一天,總編輯想組幾篇反映大都市裏乞討生活的報道,我自告奮勇來寫這方麵的稿件。我沒料到這會改變我的一生,我的曆險就從這開始了。我隻有裝扮成乞丐才能收集到寫文章所需的一些基本材料。我以前當演員時,學過一些關於化妝的技巧,並且我的化妝水平聞名於劇場後台。我的這種本領在這時派上了用場。我往臉上塗了層油彩,為了能讓人同情,我用一小條肉色的橡皮膏,做出一個能惟妙惟肖的傷疤,把嘴唇一邊向上扭卷起來,戴上一頭紅頭發,配上適當的衣服,就在市商業區的一個地方,表麵上是賣火柴的小販,實際上是個乞丐。這樣幹了7個小時,晚上回到家中一清點,我為收獲26個先令4個便士而感到吃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