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創新方式,增強信息公開的效果
伍皓在推進信息公開方麵所取得的進展,還要得益於他在創新方式和手段方麵所做的種種努力。
如他在“躲貓貓事件”中建立的“網友調查組”,或許至今還會有人持有懷疑態度,但應當說,其初衷,還是希望通過運用這種新的方式來幫助民眾更好地接近、了解並把握事實的真相。
而伍皓之所以設立“網絡新聞發言人”,則在於更好地借助互聯網這種現代傳播技術,滿足公眾的知情需要,使得黨委和政府所掌握的相關信息,能夠更快、更多、更好地傳播給公眾。
“微博雲南”的建立,則開創了我國政府部門借助最新網絡技術發布新聞的局麵,使得政府的信息公開又有了一種能夠同網民互動交流的新的形式和手段。
為了使信息公開能夠真正落到實處和取得好的效果,雲南省委宣傳部門在采用一些新方式和手段的同時,還對信息公開提出了許多具體要求,例如要求政府部門主動發布群眾關注的信息,應該直接公開身份,直接回應群眾意見,直接解決相關問題,等等。
另外,省委宣傳部門還規定,在涉及群體性事件的報道中,不能一味指責群眾,更不許隨意給群眾亂貼“刁民”、“惡勢力”、“不明真相”、“別有用心”、“一小撮”等標簽,其目的在於尊重群眾的合理訴求,防止一些權力組織和權力者個人,在缺乏法律和事實依據的情況下,任意給群眾扣上“罪名”,侵害其合法權益。
3.勇於實踐,實現信息公開的目標
伍皓之所以能夠在推進信息公開方麵取得進展,還同他不懼壓力、勇於實踐的精神分不開。
信息公開是政府滿足群眾知情需要所應承擔的基本義務,是其分內不可推卸的一項工作,這一點很多人是認可的。然而在實踐中,要真正實現信息公開卻並非易事。一些權力組織和握有權力的人,常常會以其自身好惡作為信息是否公開,或是公開到什麼程度的依據。當他們認為信息公開對其不利時,他們就會采取種種辦法加以阻撓。在這種情況下實行信息公開,就需要有一種不懼壓力、敢於擔當的精神,就需要從維護人民群眾知情權的立場出發,勇於實踐,決不含糊,決不氣餒,決不放棄。
在這方麵,伍皓和他的同誌們做得是很好的。他們能夠認準方向,持之以恒,不顧忌來自各方麵的非議、質疑和責難,甚至不懼怕信息公開可能會造成的對雲南形象的“負麵評價”。伍皓認為,也可能外界會從媒體的真實報道中覺得雲南的問題多,但那隻是一種錯覺,要看到雲南敢於公開問題,不“捂蓋子”,這其實說明雲南的輿論環境更好了。
及時公開信息,勇於自己披露問題,主動開展批評和監督,是雲南推進信息公開過程中所取得的積極成果,也是雲南在推進民主政治建設過程中所取得的重大進展,相信有了這樣的成果和進展,會對今後雲南的工作形成巨大推動力,這將有助於雲南實現社會發展與進步的更大跨越。
二、對“伍皓現象”的思考
總結伍皓和他的同誌們的實踐,解讀其經驗,思考其價值和意義,筆者發現,近些年來,我們在信息公開的路上,已經邁出了具有決定性意義的一步,即將信息公開與尊重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利,與黨務政務工作的透明、與國家民主政治製度的建設聯係在了一起。
應當說,認識上的提升和進步,是搞好信息公開的重要前提。伍皓和他的同誌們在實現信息公開過程中的執著與堅持,就是這種認識提升的表現,而在信息公開理念和方式上的探索與創新,則是他們勇於實踐的成果。
但是也要看到,目前還有不少地方、單位及新聞宣傳部門,在信息公開方麵依然存在不少問題。如有的仍然把信息公開作為一種政府權力,凡是對自己不利的信息,就千方百計地加以控製和封鎖;有的把政府工作信息的發布作為一種恩賜行為,似乎這些信息都是他們的專有物品,而民眾隻能通過他們的“恩賜性”施舍才能獲得。這兩種認識顯然同把信息公開作為尊重人民群眾的知情權,把政府向民眾公開信息看做是一種必須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認識相去甚遠。
再如有的把信息公開的範圍控製得過嚴,劃定得過窄,致使許多本該公開、也應該公開的信息,特別是將一些按規定本可以公開的突發公共事件和災難性事件的信息,劃入了不予公開的範圍,使得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大打折扣。
另外,伍皓總結的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門在信息公開方麵存在的突出缺點,即不及時、不全麵、不坦誠、不實事求是,也是值得注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