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閻連科與北大文學博士梁鴻女士對話中有言:“我以為,對於一個作家來說,性,是作家最好的一塊試金石,是作家的靈魂的鏡子。一個作家的靈魂,是黑暗的還是閃光的,通過寫性,是可以考驗出來的,不光是考驗他的藝術能力,還考驗他的靈魂的純淨度。”閻連科、梁鴻: 《巫婆的紅筷子》,春風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190。確實,性文學這種天然近於“下半身”的創作,對於作家來說,要想寫出真正的優秀作品是非常困難的,除非具有非常豐厚的文化底蘊和高度的精神智慧來對“性”進行審視、穿透和超越,也就是說它需要一個高度的升華過程。優秀的“性文學作家”筆下的“性器官”絕不可以僅僅停留在“生理衛生掛圖”、“展覽”這樣的層次上,它應該是“生命意誌的焦點”,它的衝動與勃發應該成為“堅決的最強烈的生命之肯定”(叔本華語),惟其如此,性寫作的作家才顯現出自己的高超之處和其作為“作家”而存在的理由。但在世俗商品化社會裏,已經完全甘於做“世俗中人”的作家要想真正做到這樣是萬萬不容易的。作家李國文先生也曾有過這樣的言語:“……當代小說中,為什麼有那麼多活塞動作式的性描寫,很大程度上屬於商業操作,而非文學行為,一句話,是金錢在作怪。”李國文: 《中國文人的活法》,人民文學出版社,2004年,頁259。確實,世俗商品化社會到處遊蕩著一位妖冶絕倫的時代人妖,這位人妖往往在作家剛開始伏案的時候翩然光臨,它毫無畏懼地紛紛撩起世俗作家們的衣褲裙帶,肆意地挑逗,任何缺乏精神定律的作家都毫無例外地被這位時代人妖拖向欲望的深淵而不能自拔……最後,這些作家炮製出來的所謂“性文學”就隻能是“醫學書”,甚至是醫學裏的“獸醫的文本”了——這位人妖,人們一般給她命名為“金錢”。
四、 概括性認識和應持的文化態度
概而言之,“世俗化”是“轉型期”中國文學“欲望化寫作”——集中體現在“性”筆墨盛行——的總體社會文化根源。欲望急劇膨脹的俗眾,世俗而浮躁的作家,自願地和不自願地、主動地和不主動地與“金錢”合謀,共同炮製了大眾文化的脫衣舞。文學是人生的藝術,文學自然可以寫性,但文學中的“性筆墨”最終必須停留在人性、停留在美上。這樣的提法並非說作者已經混同了文學創作與審美這二者之間的屬性差別,簡單地把文學等同於“美”了。作為一種特殊的認識形式,藝術創作是現實人生多樣可能性的形象揭示,這顯然與審美渾然不可言說的生命體驗本身還不是同一回事。簡單地以“美”(一種觀念)來要求文學顯然也是理論上的一種僵化,隻會帶來創作實踐上的削足適履……但好的創作又必須有“美”的靈光照耀、“美”的血液流淌,否則,作者寫就的“文本”就隻能是“文學贗品”,即筆者在前麵所言的“非文學”或“反文學”的“文學”。這樣的東西,要麼枯燥乏味,不甘閱讀,要麼流於惡趣,使讀者沉淪,總之,絕對不是生命存在價值的激蕩;而人類所真正需要的是那種激蕩生命存在價值的文學,即審美性的文學。
追根溯源,弄清麵目,無非要擺正態度,進行科學的文化創作。筆者有以下一些個人的認識和感慨:僅僅保留精神而不要肉體那是西方中世紀禁欲主義者的虛妄,這種虛妄,當然要拋棄。但,人類要完全撕破精神外衣,僅僅赤裸著欲望的軀體,隻身奮勇前行,那當然最終隻能又是一場代價慘重的鬧劇。我們看見有太多的瘋子、精神病人、沒有精神的垃圾人,他們毫無例外喜歡赤裸著身子在街道或馬路上狂奔,但沒聽說過這些人當中有誰已經走出了一條人生的康莊大道來。
作家完全甘於沉淪,為了迎合芸芸俗眾卑鄙下流的趣味,厚顏無恥地去販賣純粹“性經驗性形象”的營生,這樣的作家其實已經失去了當作家的資格。這樣的作家還不如主動退出寫作這個爬格子的苦行當,掄起胳膊與街道暗處裏那些兜售毛片的家夥們搭台唱戲,狠狠地撈它一把。
性這東西是可以寫的,並且完全可以大寫特寫,但絕非毫無顧忌,怎麼樣都行,這裏絕對需要預置一個基本的精神尺度,那就是要合乎最起碼的社會公德——人性、人道主義。否則,寫作就真的成為了製黃販黃的勾當了。
作家創作,在自己的筆下,“有了快感都不能叫”,那當然是過去時代的悲哀;但不管何時何地,不管社會開放到什麼程度,作家們在性文學創作過程中,在自己的筆下,在“快感到來”而自由地“尖叫”過後,總還得讓讀者想到什麼,悟到什麼,比如責任,比如精神,比如美,等等。這樣的創作才能稱為創作,這樣的寫作者也才能稱為作家。因為,文學是人生的藝術,而藝術因美才具有了理想的價值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