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居延漢簡(1 / 2)

居延漢簡是20世紀中國文明四大發現(其他三項是殷墟、甲骨文、敦煌遺書)之一,是敦煌漢簡之後發現的最重要的漢代邊塞屯戍文書。在內容和數量上都大大超過了敦煌漢簡,為漢代曆史的研究開辟了一個新的領域。

居延烽燧遺址為漢代張掖郡居延、肩水兩都尉所轄邊塞上的烽燧和塞牆遺址,位於今內蒙古自治區額濟納旗和甘肅省金塔縣境;北起蘇古諾爾,南至毛目以南。邊塞遺址自東北斜向西南,全長約250公裏。始建於漢武帝大初三年(公元前102年),廢棄於東漢末年。居延烽燧的大部分遺址由鄣、塢構成,有的還有關門,如肩水金關遺址。沿著居延烽燧這條狹長防線上,還有大量的亭燧和塞牆。這條防線當日起了切斷匈奴與羌聯係的作用,同時也形成了漢通西域的交通要道——河西走廊對匈奴的屏障。

居延漢簡是居延烽燧遺址出土的簡牘,時代約在自漢武帝末年(公元前三世紀初)至東漢中葉(公元12世紀初)。對其共進行了4次考古調查和發掘,分別在1930~1931、1972~1976、1986和1999~2002年。

1930年,前西北科學考察團在今內蒙古自治區的額濟納河(弱水)流域曾作過考古調查和試掘。沿弱水兩岸,北起宗間阿瑪,南至毛目(今鼎新)約250公裏之間以及在布肯托尼與博羅鬆治約60公裏之間,發現有漢代的塞牆和鄣堡亭燧,並在其遺址中總計約發現10200枚左右竹簡。這些竹簡現藏台灣省“中央研究院”。其經過詳載於《內蒙古額濟納河流域考古報告》一書。這次出簡較多的地點,有宗間阿瑪、破城子、瓦因托尼、博羅鬆治、布肯托尼、查科爾貼、金關、地灣、大灣等。

1972年秋,由甘肅省博物館、酒泉地區和人民解放軍駐地部隊等單位組成的甘肅居延考古隊沿黑河,南起金塔縣雙城子,北至居延海進行了考古勘察。在調查、踏勘的基礎上,於1973年和1974年夏秋季,對金關、破城子、甲渠塞第四燧三處遺址進行了科學發掘,共獲得漢簡兩萬餘枚。其中在金關遺址範圍內,共開探方37個,出土簡牘11577枚;在破城子出土竹簡7865枚;甲渠第四燧出土竹簡195枚。這批竹簡現藏甘肅省博物館。另外,1976年夏秋又在布肯托尼以北地區進行了調查。

1986年對地灣進行發掘,開探方20多個,共獲得漢簡千餘枚,絕大多數已殘破不全,十分遺憾。

1999年秋,以內蒙古考古所副所長魏堅為首的考古人員經過三年的工作,在甲渠侯關和一係列烽燧中發現500多枚漢簡和數百件其他文物。此次發掘的後續工作至今還在進行。

在以上的四次發掘中,除出土簡牘外,還發現並出土了弓、箭、轉射、倉印、貨幣、木板畫等文物。在這些文物中,有一件棨信比較重要,信為紅色織物,上方綴係,墨筆篆書“張掖都尉棨信”六字。它可能既是通行關禁的證件,又是高級官吏的一種標識。

居延出土的漢簡絕大多數是木簡,竹簡很少,就形狀尺寸而言,有簡(紮)、兩行、牘、檢、符、觚、簽、冊、槧、檄、過所、削衣等幾種。

這些簡冊,有的是在廢棄前還在使用的文書,有的出土就連綴成冊,有的編繩雖已腐朽但仍保持原來的冊形,有的散落近處可合為一冊,有的則是散落在各處需要分類整理的。

簡冊的內容非常豐富,不僅記載了居延地區的屯戍活動和興衰曆史,而且保存了一些從西漢中期到東漢初年的文獻資料,涉及整個漢代社會的政治、經濟、法律、哲學、宗教民族等各個領域。

經過初步整理,在簡冊中占絕大部分的是關於居延屯戍文書檔案,而且此類簡冊占完整的文書也最多。

屯戍內容的簡冊,記載的屯戍製度非常完善,規定得詳盡而靈活,尤其著重於傳遞速度,各亭燧間的相互配合,組成一個高效率的警戒通訊體係。這對於研究我國古代烽火製度、恢複居延都尉塞防的結構,了解整個居延軍事係統的組織、紀律及運籌指揮等,都具有極重要的價值。

例如建武初年“塞上烽火品”的十七枚,簡長38.5厘米,其中在十六枚簡首部標小圓點,尾簡署標題。此簡冊記載的是居延都尉轄下的甲渠、卅井、珍北三塞臨敵報警、燔舉烽火、進守呼應、請求馳援的聯防條例。條例規定,在匈奴人入侵的不同位置、人數、時間、意圖、動向以及天氣變化等各種情況下,各塞燧燔舉烽火的類別、數量、方式、如何傳遞應和,發生失誤又如何糾正等等。

另外,居延漢簡也有許多關於屯田方麵的簡牘。這有利於我們對當時屯田製度的認識。

其二是登記和統計各種名籍和兵器、奉廩、錢糧簿等的簿籍。名籍類有史卒名籍、卒家屬名籍、吏卒廩名籍、卒家屬廩名籍等,還有專門記錄吏卒日常工作的“作簿”和“日跡簿”等。

例如,出土的“騎士名籍”62枚,上中下三排橫寫,按軍營編隊,分別登記一百餘名騎士的姓名、職務和籍貫。除名籍外,還有統計各亭燧軍事裝備情況的“守禦器簿”、“折傷兵簿”和“戍卒被簿”;有記出納錢財和糧穀的“出入簿”或“食薄”等;有“驛馬名籍”和“驛馬閱具簿”,在侯官治所還有所謂“詣官簿”,即其下屬各亭燧士吏詣官辦事的登記簿;在關卡遺址中還出土有吏民出入關的登記簿和過所、符傳等。這些簿籍都各有書寫格式,按規定的內容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