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山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曆程

“十二五”時期,深化醫改要堅持把基本醫療衛生製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製的基本原則,堅持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循序推進的基本路徑。抓住醫保、醫藥、醫療三個重點環節,實行“三輪驅動”,取得新的更大進展。

——李克強

23.解放前缺醫少藥

藍山縣位於湘南邊陲,境內山嶺重疊,為半山半丘陵地形,曾有“山國”之稱。藍山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四季分明,雨量豐沛;山地林木繁茂,丘陵綠草如茵,野生藥材比比皆是。民間素有栽培藥材習慣,是湖南中草藥重要集散地之一。

解放前,民間長期缺醫少藥,疫病不斷流行。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秋,藍山暴發大疫,出現“闔家無遺種者,以百數十戶計”的慘狀。民國十五年(1926),“全縣霍亂、痢疾諸時疫流行,死亡三百餘人”。民國三十一年“全縣瘧疾普遍流行,發虐人數達三萬餘人”。當時,國家撥付的衛生經費相當微薄,民國二十九年為1800元(法幣,下同),民國三十年為3600元,民國三十八年為3720元(僅占縣政支出的0.32%),隻能維持為數甚少的員工薪水和辦公費用,根本無力發展衛生事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簡稱“建國後”),人民政府把保障人民健康列為重要任務,衛生事業得到蓬勃發展。

國民經濟恢複時期(1950年-1952年),縣人民政府著手組建衛生行政機構和醫療機構。1949年12月藍山縣人民政府成立後,衛生機構逐漸設立。1950年2月組建衛生科;1951年又成立縣人民衛生院。1952年,縣成立防疫委員會和衛生工作者協會;基層成立毛俊、大麻、楠市、新圩衛生所。年底脫產醫療衛生隊伍,擴大到27人。

“一五”建設時期(1953年-1957年),全縣認真貫徹執行中共中央提出的“麵向工農兵,預防為主,團結中西醫,衛生工作與群眾運動相結合”的衛生工作方針,縣人民衛生院擴建為人民醫院;縣防疫委員會改為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衛生防疫、婦幼保健、公費醫療等方麵的機構先後成立。農村又增設衛生所4個,並普遍建立了鄉級聯合診所。全縣城鄉廣泛開展以講衛生滅疾病為中心的愛國衛生運動,動員群眾與不衛生的習慣作鬥爭。為發展農村衛生隊伍,全縣采取縣辦、區衛生所辦、鄉聯合診所辦訓練班等形式,共培訓農村種痘員、接生員、防疫員、保健員7204人次。為提高脫產醫務人員素質,選送了130餘人赴省、行署舉辦的各類醫藥短期訓練班學習。到1957年底,全縣城鄉全民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到11個、脫產衛生人員達152人。曆史上有些危害嚴重的傳染病有所控製,天花、霍亂、回歸熱已宣告絕跡。

24.“大躍進”及文革時期發展緩慢

“大躍進”及國民經濟調整時期(1958年-1965年),全縣衛生事業由盲區冒進到健康發展。1958年,人民公社化後,由於片麵強調“一大二公”,將基層衛生機構,不分全民、集體所有製(公社設衛生院、大隊設衛生所),全部納入公社統籌安排“吃大鍋飯”,湧進了一些非專業人員。愛國衛生運動,除“四害”、創“四無”競賽運動,雖然推進了一些農村衛生工作,但也出現了一些嚴重的形式主義和虛報浮誇現象。藥材實行就地生產,就地加工供應,1959年全縣種植藥材1746畝,雖解決了部分藥源問題,但藥品質量低劣,療效不盡人意。1961年,根據中央提出的“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對城鄉衛生機構進行整頓和調整;公社一級衛生機構由27個精簡為22個;並重新明確聯合診所為集體所有製;還動員40餘名不適宜做衛生工作人員回農村;同時執行“鼓勵集體辦醫,允許個體行醫”的政策,個體行醫人員有所增加。自此,衛生事業得到健康發展,初步建立了縣、社、隊三級衛生網。迄至1965年底,全縣專業衛生人員(含廠、礦、場、校、衛技人員)由1957年的146人,增加到259人,增長77.4%。

“文化大革命”時期(1966年-1976年),農村衛生工作有所加強,城鎮衛生工作遭受幹擾和破壞。1966年冬,縣衛生科受到衝擊,喪失管理職能。城鄉各醫療單位將一些行之有效的醫護製度當做“管、卡、壓”而廢除,醫療秩序混亂,縣人民醫院部分業務骨幹被下放到基層,醫護質量明顯下降。1968年,縣屬醫療衛生單位實行“六合一”的機構體製,衛生防疫、婦幼保健院工作大大削弱。部分已經得到控製的傳染病,諸如麻疹、流腦、痢疾等傳染病,在“文化大革命”中,又出現2-3次大流行。1970年起,農村開展“兩管五改”(管水、管糞、改水、改廁所、改畜圈、改爐灶、改環境)活動,對改變農村衛生麵貌,起了一定作用。

在“把醫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去”的號召下,農村社隊普遍恢複合作醫療製度;並廣泛使用中草藥防病治病,對改變農村缺醫少藥的狀況起了積極作用。但是,合作醫療中的醫藥費減免率過高,脫離了當時經濟條件和群眾覺悟水平,使有的合作醫療室春辦秋停。文化大革命後期,為公社衛生院裝備X光機、腹部手術刀包、電冰箱等醫療器械65種,計462台(件、套)。

此外,還為大隊合作醫療室裝備“赤腳醫生”刀包290個。這些器械的裝備,由於與人員、房屋不配套、造成很多滯留和浪費現象。這一時期,全縣各公社衛生院實行民辦公助,共建業務和生活用房13610平方米,基層醫療機構房屋條件有所改善。醫藥衛生隊伍和業務技術的發展緩慢,與廣大群眾防病治病的要求不適應。

25.改革開放以來衛生事業欣欣向榮

社會主義建設新時期(1977年-1989年)撥亂反正,開展衛生改革,堅定地把工作重點轉移到醫藥現代化建設上來。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結束了“文化大革命”的幹擾和破壞。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用了三年時間,全麵落實知識分子政策,對衛生係統曆次政治運動被開除清洗出隊伍的100個人的案件,進行了複查,徹底平反了冤假錯案。同時選撥一批“四化”幹部,充實各級領導班子。其間,給463名醫藥業務人員評定技術職稱,並實行專業技術人員聘任製,充分調動了衛生人員的積極性。對集體所有製的基層衛生院,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民主管理、按勞分配”的原則,工作上實行“五定”(人員、任務、質量、收支、獎罰)和技術經濟承包等責任製,增強了基層衛生機構的自我發展活力。此外,全縣批準了53人個體開業行醫。這些改革措施、充分調動了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技術人員防病治病積極性,衛生事業出現欣欣向榮的局麵。

1979年以來,針對農村醫療機構布局、人員配備與設備裝備等不盡合理的狀況,進行了調整,把原地區醫院調整為布局更為合理的4個中心衛生院,新建兩個鄉衛生院(大洞、犁頭),充實加強了醫療技術力量,醫療能量不斷擴大。基本建設投資達277.48萬元,現已擁有業務、生活用房計5.25萬平方米。縣中醫院於1978年始建,至1989年共建房舍5767平方米。縣人民醫院1987年新建的門診大樓投資70萬元,麵積達3400平方米。此外,還擴建了住院、製劑、宿舍等用房。迄至1989年,全縣已擁有每件價值50元以上的醫療儀器786件(套)、總共價值118萬元。

1985年以來,縣人民醫院和縣中醫院都先後購置B型超聲波、腦電圖、腦血流圖各一台,救護車各一輛。縣人民醫院還購置了心電監護、體外反搏儀器和大輸液聯動機等大中型醫療、製劑器械。這些設備的增加,大大提高了對疾病的檢測和診斷水平,提高了治療效果。此外臨床醫療隊伍不斷擴大,且素質大大提高。醫療技術進展很快,肝膽外科、泌尿外科、顯微外科和胸、腦外科手術都相繼開展。

這一時期,縣衛生防疫站技術力量增加到32人,各種防治檢查儀器設備大幅度增加,每件價值千元以上的達51件(套)。各鄉鎮衛生院配備衛生防疫專幹,各行政村配有鄉村醫生或保健員,形成了縣、鄉、村衛生防疫網。對各種傳染病,特別是對危害藍山人民極大的瘧疾、結核病、麻疹、白喉、絲蟲病、鉤蟲病、地甲病等傳染病和地方病進行查治,取得比較顯著的成效。1978年,開始在全縣實行計劃免疫,經過連續10年奮戰,於1988年經省“計免”考核組考核,認定藍山縣四苗接種率超過了衛生部規定的標準,相應傳染病發病率低於部頒標準,全麵實現了計劃免疫達標。

1979年後,為了防治絲蟲病,先後兩年在部分公社供應藥化食鹽110萬斤,預防服藥12萬人,血檢62296人,治療138人。1981年,省衛生廳對藍山縣絲蟲病的查治進行了調查考核、認定藍山縣已達到基本消滅絲蟲病標準,頒發了合格證書。1988年11月,省瘧疾考核組來藍山考核,認定藍山縣達到了部頒發消滅瘧疾的標準,發給了合格證書。

1988年和1989年經省二次考核、認定藍山縣為結核病人發現和治療管理雙達標單位。其間,愛國衛生運動被列為社會主義建設新時期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工作,每年都開展幾次大規模的除害滅病衛生活動,城鄉衛生麵貌有較大的改觀。農村改水工作成績顯著,1985年到1989年,全縣用於改水資金72.3萬元,建立各類自來水58處,壓把井4355口,改大口井606口,有21萬人飲用了改良後的清潔衛生水。1987年5月,省愛衛會授予藍山縣愛衛辦為“改水先進單位”。

這一時期,婦幼衛生工作的新法接生和婦女兩病(子宮脫垂、尿瘺)防治,成績顯著。1981年到1989年,全縣共查出患婦女“兩病”人數1072人,其中子宮脫垂1061人,尿瘺11人,隨機開展了各種治療,保護了婦女健康。1988年新法接生率達96.8%,新生兒破傷風發生率下降到2.33‰,1989年新法接生率有所下降(為94.2%),破傷風發生率有所上升(為3.1‰),主要原因是有些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孕產婦躲躲藏藏生育,產前不做檢查,分娩時又不實行新法接生。

1986年,藍山縣衛校改為中等衛生職業技術學校,至1989年共招收8個班,培養了400多名中等衛生專業人才。現有教職工22人,校舍麵積達3628平方米,有教具273件(套),價值8萬餘元,已成為一所初具規模的中等衛生職業技術學校。廣大醫藥衛生人員積極開展科學研究。自縣醫藥衛生學會和中醫學會成立後,每年有四五十篇科研論文在學會上交流。迄至1989年,有21篇分別發表在省級和國家刊物上。

這一時期,藥政藥檢工作大大加強。1982年,縣衛生局在全縣醫藥單位清查出淘汰藥45種,在社會藥市上查出偽劣藥品114種,淘汰藥品48種,並集中這些過期、偽劣藥品在縣城向社會作了公開展覽和處理。1984年成立了藥品檢驗所。配備中西醫藥人員3名,專事藥品檢驗。1985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頒布後,進一步加強了對藥品質量的監督管理。1986年,省衛生廳授予藍山衛生局為實施《全國藥品管理法》先進單位;1987年,省藥檢所被評為全省藥品監督管理先進單位;1988年,縣藥檢所在貫徹藥品管理法工作中,團結奮鬥、秉公執法,為藥品管理監督事業作了貢獻,受到國家衛生部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