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許人
他的頭被一個透明的膠袋套住,膠袋在脖子處收口,用寬邊的透明膠纏了一圈又一圈,很緊,絕對不能用手撕開,就算是正常人也不可能,更何況現在的他已經爛醉如泥。看到他安詳的麵容,真讓人放心。她的臉上露出了一絲久違的微笑,從這一刻起,他再也不會離開她了。
膠袋不大,裏麵殘存的空氣並不多,他可能三分鍾之內就會窒息。她計算好時間,接著開始脫去他身上的衣服。刺骨的冷空氣讓他的皮膚豎起了雞皮疙瘩,沒關係,這並不妨礙她用眉筆在他身上畫上一根又一根的線條,然後還標記了1234的順序。待會兒就按這個順序下刀吧,他曾經許下誓言,要永遠陪著自己,既然他做不到,就讓自己來幫他吧。讓他的血肉跟自己融為一體,這樣,他就真的可以永遠陪著自己了。
膠袋裏的空氣一定是用完了,他的臉色變得很紅,口鼻的附近也有不少水汽凝結的小水珠,他努力地轉動頭,想擺脫什麼。她能感覺到他的心跳忽然加速,他的手卻變得冰涼,他在掙紮,在醉夢裏掙紮。可惜,無論他怎麼用力也擺脫不了,這就是他的宿命,違背誓言的宿命。
摘自岑雪小說
A
岑雪是個寫字為生的人,她曾在一篇小說裏提到過,夜裏十一點半是一天之中人的心最柔軟的時刻,看肥皂劇也最容易流淚的時刻,最容易被往事打動的時刻。
現在就是夜裏十一點半,秦朗挑這個時間打電話給岑雪,說他開始寫小說了,知道她現在擔任一家雜誌的主編,想讓她看看稿子。他還說,想見她,卻被她幹淨利索地拒絕了。她已經不願再回想這個男人,三年前,秦朗的確擔當過她生命中最濃墨重彩的角色,但時間已經衝淡了一切。一切的一切都會過去的,不是嗎。如果兩年前他來找岑雪,或許她還會欣喜若狂,如果是一年前他來找她,也許她還會答應他的請求出去見個麵,現在,她一轉身就會忘記這通電話。
媽媽曾說,愛的背麵並不是恨,而是忘卻。
偌大的兩層樓裏隻有岑雪一個人,客廳和走廊的燈又全都壞了,除了保姆房外,所有地方都碼著厚厚的一層灰。三分鍾後,岑雪還是決定出去一趟,見見他也罷,讓他看看她現在過得有多好。
B
從外麵回來,岑雪不想再被打擾,關了手機,疲倦不堪地看著已經耗費了六個小時打掃卻收效甚微的家,沒有親人的空房子,真的還能被稱之為家嗎?腦中繁雜如麻的思緒終於令大腦崩塌。
跟秦朗在一起的那年也不過是高二,因為爸爸的原因,家成了岑雪最不願意待的地方。小時候,岑雪是很愛爸爸的,是爸爸讓她感覺自己像個真正的公主,每當有人說他太寵她時,他總是驕傲地說女孩子就是要富著養,將來才不會被壞男生用一點微不足道的東西拐跑。岑雪知道,爸爸愛她,可他對她的愛居然抵不過那個壞女人。那個有著很複雜很惡劣背景的壞女人,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出她跟爸爸在一起不過是為了錢,她真的很想當著所有人的麵對她大聲罵出最難聽的話,可惜,最終這念頭被一秒又一秒的等待消磨了。她說不出口,隻能跟媽媽一樣默默地流淚,看著爸爸拎著箱子離開家。那個夜是她永遠的噩夢,就像明朗浩蕩的天忽然塌掉了一半,世界變了顏色,再也不是那個溫室般的世界了,她第一次看到黑暗無比龐大的存在。
因為媽媽始終堅持不肯離婚,那個壞女人惱羞成怒,開始不分日夜地騷擾她們。半夜兩點電話會突然響起,壞女人還經常去媽媽的單位鬧事,但折騰了將近一年婚也沒有離成。媽媽咬牙切齒地說,就是死也絕不會成全他們。岑雪嚇壞了,打電話告訴爸爸那個女人口口聲聲說要她和媽媽的命,可爸爸就像被鬼迷了心竅,固執地不回家。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這事很快被周圍的人傳得街知巷聞,善妒的鄰居早就盼著看岑雪她們的熱鬧,岑雪每天走在放學的路上總能感覺到來自身後的指指點點。寡言沉默的日子裏,秦朗一直很關心她。
他們是同桌,雖然岑雪總刻意回避著他的目光,但那些關心卻是回避不了的,哭泣時遞來一塊散發著清香的手帕,站在走廊上等雨停時留下一把及時的雨傘,甚至在肚子餓時,他還會偷偷塞過來一塊鳳梨酥。他是個很細心的人,那段時間他甚至比媽媽還體貼。別責備她早戀,她隻是找不到更合適的人關心自己,更何況秦朗一直對她不錯。媽媽已經很脆弱了,岑雪必須比她堅強,才能抵抗那個壞女人接連不斷的騷擾。
現在回想起來,所謂的早戀不過是一段曖昧的友情,是岑雪在特別需要人關心和照顧的時候遇到了這麼一個人而已。因為有他,岑雪才能一直撐到高考。為了照顧媽媽,岑雪本不想選擇外地的學校,可媽媽卻執意不肯,說人不能像蝸牛一樣永遠不離家,而且新的生活環境會對她的情緒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