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尾聲(2 / 3)

寫下這段坦白交代,我甘願接受組織對我的任何處罰。

地震以後,由於我們金水縣公安局死傷了二十三人,現人手短缺,工作無法正常運轉。禁毒大隊在接下來的災後重建中任務十分繁重。根據陳克勤同誌下派期間在我局禁毒大隊的突出表現,我特向組織建議,請他再回到我局來,出任禁毒大隊大隊長。說句真心話,他若就這樣離開,我的良心一輩子不會得到安寧的。

一個犯了嚴重錯誤的人:張紹雲

2008年11月5日

看完信,陳克勤從沙發上站起身,默默走到窗前,不說話。休息室門開了,小陳轉身,見進來的是局監察處齊處長和辦案一組的小謝,目光露出驚訝。李朝輝像是早知他們意圖似的站起身道:“老齊,我談完了,你們接著來。”

支隊長走出休息室。

齊處長瞧瞧茶幾上那封信,示意小陳坐下,這時小謝已攤開記錄紙準備記錄。

齊處長:“小陳,信你都看了,我們就開門見山吧。”見陳克勤不吱聲,齊處長繼續道,“張紹雲同誌在信中自稱被一夥製毒販毒的黑社會組織控製,做了些違法犯罪的事。這事市局黨委非常重視,讓我們紀檢監察調查核實情況,我們工作組前階段去了金水縣,可在查找信中列舉的知情人時,不是在大地震中死亡就是失蹤,信的真偽無從辨別。”

陳克勤:“盛世房地產建築公司老板朱仁才是當事人之一,找到他事情就清楚了。”

“已找過,我們順線索一路查找到一個叫李福村的地方,據目擊者李照辦講,大地震發生時,朱仁才和其手下一夥正乘小船圍著他的采砂船阻止采砂,地震一來,那些小船全被掀起的巨浪吞噬,二三十人連一具屍首都沒撈到。”

“哦……羅姍姍呢,她也是當事人。”

“也找過,沒找到。地震發生時她在強製戒毒所,人沒受傷,但由於震後看守所成了危房,縣裏緊急借用強戒所轉移在押犯,強戒人員給提前解戒了,她也在其中,一出去就下落不明。”

“還有其他知情人呢?”

“凡有線索而又能找到的人都查找過了,他們不是離事件太遠就是不了解內情,證明不了張紹雲是否有徇私舞弊這一要害問題。我們甚至去了苗靈芝那個啞巴舅舅住的山上,想了解點有用線索,可道路現在都沒打通,聽人說地震時那裏山體嚴重擠壓變形,啞巴舅舅那棟房屋平地消失了,他和他那個患癲癇病的兒子失蹤不明……最後,我們隻好回來,知道你是重要當事人,所以就來找你核實一些情況。”

“行,要問什麼你們問吧,我一定配合。”

齊處長遞給陳克勤一支煙,小陳說喉嚨癢不抽,他就自己點燃,問:“紹雲同誌醉酒壓死人的事你知道不?”

“我也是才從信中看到的,這事既然張局說找萬司頂的罪,萬司應該清楚。”

“但萬司兩口子都永遠不能開口說話了。”

陳克勤用手一拍額頭,臉露傷痛表情:“哦……對對,他們家那棟宿舍樓垮塌了。”

齊處長嘀咕著說這事你不知道,看來無從查證,想想,又問:“張紹雲說他誣陷你嫖娼,有這事嗎?”

“咋說呢,這事我不完全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