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詞可能隻是其曲調來自民間,例如從名目上看與勞動有關的枟漁歌子枠、枟欸乃曲枠等,與民間愛情有關的枟竹枝詞枠等,其歌詞因粗俗鄙陋,不合音律,並未成為後來的詞。後來的詞是文人改作過的,或者是幹脆重新填上去的,雖然仍有民間味(大約與曲調的來源和風格有關),但已經較為文雅,有一定的字句和平仄韻位的規定。這與周代和漢代民歌被文人樂工加工、改造而成為枟詩經枠和漢樂府詩有很大不同,後者在形式上不會有質的改變,所以加工前後都是民歌形式。前者卻在形式上有質的變化,那結果便是產生了一種新詩體———民間詞。在這種意義上,這類詞可以說是民間和文人共同創造的結果。不過,文人創造應該說是關鍵性的一步:沒有它,民間的枟漁歌子枠、枟竹枝詞枠等就隻能始終是傳統形式的民間雜言歌謠,而不可能成為有獨特藝術形式的詞。
依聲填詞、字句定格和運用平仄律等,卻是文人所擅長的。就史料看,依聲填詞在民間似無顯例。但從文人創作的曆史看,在魏晉時代就出現了。沈約所謂“因弦管金石,造歌以被之”,便是對這類樂府歌詩的理論概括。不過,這類樂府歌詩還沒有定格的字句和平仄韻位,所以還不能算是詞。至六朝、隋及初唐,有的樂府歌詩不但是依聲填詞的產物,而且定字定句。如蕭衍(梁武帝)枟江南弄枠:
眾花雜色滿上林,舒芳耀綠垂輕陰,連手躞蹀舞春心。舞春心,臨歲腴。中人望,獨踟躕。
七言三句,三言四句。沈約等人也有枟江南弄枠多首,字句全同。此外,楊廣(隋煬帝)枟夜飲朝眠曲枠等亦如此。它們不但產生於依聲填詞,而且一曲多辭,字句定格,可算是詞的萌芽了。
唐代開始出現平仄韻位的規定。唐初沈佺期等四人作枟回波樂枠,都是六言四句,但平仄規定還不固定,不嚴格。中唐則漸成風氣,如韋應物、王建等的枟調笑令枠,劉禹錫、白居易的枟憶江南枠,不但字句定格,聲律也基本定格。稍後劉長卿、竇弘餘、康駢三人作枟謫仙怨枠,聲律全同。至此,詞的形式便完全確立。
以上是在樂府演變為詞這種方式上文人的創造。上文已論說由近體詩合樂時加泛聲、和聲然後填實而演變為詞的方式,在這一演變方式上,當然隻能是文人的創造了。
其實,單就詞有平仄規定這一特點而言,詞的產生就隻能主要依賴文人的創造。因為平仄律本來就是文人的發現和安排;它進入詞中,也隻有通過文人的創作才有可能。
二 曲的節奏形式的起源
曲分劇曲和散曲。劇曲是戲劇的一部分,是劇中人所唱的,有科白相聯係。散曲是詩歌,既可以歌唱也可以吟誦。散曲又名“清曲”或“清唱”,此外的名稱還有“樂府”、“詞餘”等。這裏所論的曲的節奏形式,是指作為詩歌的散曲的節奏形式。
曲的節奏形式的起源也是一個疑難問題,因為史料能告訴我們的甚少。不過曲的形式與詞的形式有類似的特點,它產生的情況也與詞類似,所以對於它的起源,也可以根據它本身的特點來推斷。
早期的曲都是合樂的,所以也有音樂和語言兩方麵的特點和來源。音樂方麵的特點有二。其一,曲的音樂由當時新的胡樂與漢族傳統音樂融合而成,曲調複雜婉轉。其二,就音樂與歌辭的關係看,是“依聲填詞”。歌辭方麵也有兩個特點,其一是定格的長短句形式,但可以加襯字。其二是講究平仄韻位。
曲的上述特點與詞很接近。因此我們有理由認為,曲是直接由詞演變來的。演變的情況大致如下:詞發展至南宋,其曲調漸漸失傳,不再歌唱,隻供吟誦(少數熟稔音樂的詞家如薑夔、周邦彥等能自度新曲),文詞亦趨典麗、精巧,失去了過去與音樂結合時的那種生動活潑性和在民間(主要是城市民間)的流傳性。至金、元之際,外族入侵,胡樂番曲大量傳入中原,與漢族傳統音樂融合而形成一種新的音樂,於是有創新意識的詩人詞家便寫作新的長短句以配合新樂,這就產生了另一種可以歌唱的、通俗活潑的新詩體———曲。明代王世貞枟曲藻序枠曰:“曲者,詞之變。自金、元入主中國,所用胡樂,嘈雜淒緊,緩急之間,詞不能按,乃更為新聲以媚之。而諸君如貫酸齋、馬東籬、王實甫、關漢卿、張可久、喬夢符、鄭行輝、宮大用、白仁甫輩,或富有才情,兼喜聲律,以故遂擅一代之長,所謂宋詞元曲,殆不虛也。”可知曲是從詞變化而來的,變化的契機是新興音樂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