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表法身門(4)(1 / 3)

述曰。第十一如來正答。即此大節中文有六段經文。第一如來許說。第二顯短命位。第三潔淨克時。第四明誦神咒。第五增壽除病。第六滅障壞苦。此即是第一如來許說。

亦為短命諸眾生說者。

述曰。第二顯短命位者。有其三種。一慧命。二戒命。三壽命。言慧命者。般若經雲。有為無漏聖慧修空不絕。以慧為命由不放逸生。十地論雲。修空聖智生。戒命者。亦名淨命。勝天王般若經雲。離四邪命故名淨戒。淨戒者由不破戒故。言壽命者。為識所持故名壽命。

當先洗浴著新淨衣白月圓滿十五日時者。

述曰。第三潔淨克時。

持齊誦此陀羅尼滿其千遍者。

述曰。第四明誦神咒。

令短命眾生還得增壽永離病苦者。

述曰。第五增壽除病。

一切業障悉皆消滅者。

述曰。第六滅障除苦。上來雖有六段經文不同。總是第十一如來答說竟。

一切地獄諸苦亦得解脫諸飛鳥畜生含靈之類聞此陀羅尼一經於耳盡此一身更不複受者。

述曰。第十二略顯威嚴。此大節中有十七段經文不同。第一舍畜生身。第二現病得除。第三當病消滅。第四不墮惡道。第五得生淨土。第六不受胞胎。第七蓮華化生。第八常識宿命。第九咒土遺骸。第十誦持消供。第十一得生極樂。第十二證大涅槃。第十三延命受樂。第十四生十方國。第十五奉覲如來。第十六得餐妙義。第十七蒙尊受記。此則第一聞咒。舍畜生身也。即顯陀羅尼大神力也。

佛言告天帝若遇大惡病聞此陀羅尼即得永離者。

述曰。第二現病得除。

一切諸病亦得消滅者。

述曰。第三當病消滅。

應墮惡道亦得除斷者。

述曰。第四不墮惡道。

即得往生寂靜世界者。

述曰。第五得生淨土。

從此身已後更不受胞胎之身者。

述曰。第六不受胞胎之身。

所生之處蓮華化生者。

述曰。第七蓮華化生也。以陀羅尼力故得清淨化生之身。問曰。若化生者。何故後身菩薩而受胎生。答曰。為大利益而受胎生命。一切寂滅智菩薩是輪王種故。又為導引釋種令住正法故。又令一切眾生心起敬慕。舍邪歸正來趣佛道。亦令眾生起增上身。彼既是人我亦應爾。雲何而不能得如是佛身修正法邪。若無姓族。眾生鹹疑將為幻術為鬼為天不可知也。如外道矯言。過百劫後有大幻出食啖世間。是故菩薩息諸邪謗而受胎生也。又餘師說。為留身分故而受胎生。若受化生。才生即滅。即無如燈焰滅無所見。是故受胎遺形令其供養。若作此釋恐將不當。何故契經說有化生金翅鳥取化生龍食之而充饑也。又雲。此鳥取已唯有心存。大如人體雲有遺形。應更詳之。食化生龍時由不死暫充饑也。

一切生處憶持不忘常識宿命者。

述曰。第八常識宿命。此陀羅尼一聞已後。生生之中常識宿命也。

佛言若人先造一切極重罪業遂即命終乘斯惡業應墮地獄或墮畜生閻羅王界或墮餓鬼乃至墮大阿鼻地獄或生水中或生禽獸異類之身取其亡者隨身分骨以土一把誦此陀羅尼二十一遍散亡者骨上即得生天者。

述曰。第九咒土遺骸。初標惡因。後顯惡果。惡因極重。準薩遮尼乾子經雲。為破塔壞寺。焚燒經像。費用三寶財物。謗三乘法言非聖法。障礙留難隱蔽覆藏。臨一切出家人所。若有戒若無戒持戒破戒打罵訶責。說其過惡禁閉牢獄。或脫袈裟逼令還俗。策役驅使斷其命根。殺父害母出佛身血。殺阿羅漢破和合僧。起大邪見謗無因果。長時當行十不善業雲雲。至貪嗔等汙父母比丘尼。汙僧迦藍。破齊戒。飲酒食肉。惱亂眾生。輕毀三寶。此等諸罪後輕初重。從初為因總說重名。講者詳之。惡果之中不越三趣。地獄餓鬼及與傍生。輕重雖殊同名惡果。翻此生天。持咒修善也。

佛言若人能日日誦此陀羅尼二十一遍應消一切世間廣大供養者。

述曰。第十誦持消供。真諦三藏解雲。若無戒定慧而受他供養者名劫奪食。若有戒而無定慧名舉債食。由須還他。若有戒定無慧者名聽許食。具三學者名家法食。又解脫論雲。四種受用。一盜受用。謂犯戒人。二負債受用。謂邪命人。三家財受用。謂精進人。四主受用。謂聖人受用。今持神咒人。每日讀陀羅尼二十一遍。應消一切世間廣大供養。如聖人受用堪為勝因也。

舍身往生極樂世界者。

述曰。第十一得生極樂世界也。其極樂國者。即是阿彌陀佛國也。或雲安養。或雲安樂。其國乃地瑩七珍。池通八德。風搖樹響與天樂而齊鳴。水激波清將法音而同韻。是以十方調禦金口讚揚。三世如來留心護念。總斯多義。因以為名。故名極樂國也。觀經曰。欲生極樂要須十念。求見彌陀修其三行。今者但有眾生。得聞此咒即得往生極樂世界。然彌陀佛國有其二種。一為地前凡夫二乘人現變化淨土。二為地上菩薩現他受用報身淨土。此二種涅槃之後皆補處也。鼓音王經雲。阿彌陀佛國壽命無量八十億劫當入涅槃。正法滅後過中夜分明相出時。有觀音菩薩。於七寶菩提樹下結跏趺坐成等正覺。號曰普光功德山王如來。十號具足。國土如上。鼓音經雲。阿彌陀佛有無量聲聞。國名清泰。縱廣十千由旬。父是輪王名月上。母名殊勝妙嚴。魔王名無勝。提婆達多名寂殆。侍者弟子名無垢稱。即明極樂國也。由斯入滅有觀音補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