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公司基本法(2 / 2)

周一上班後,我們中午照常一起在公司食堂吃飯,公司的人開始用很奇怪的眼光看著我們,好像我們在幹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吃完飯後我找機會和袁小麗說話,問她部門為什麼要重新調換位子。她一臉不屑地告訴我,說這是常事,她來公司一年,已經換了四次位子,這是第五次換位子。

下午,楊組長把我叫到她辦公室,我坐在她麵前的沙發上,感覺一座黑色的塔猶如泰山般朝我頭頂上壓下來。

“知道我為什麼叫你進來嗎?”

“不知道。”我說。

她嚴肅地對我說:“公司內部的員工一律不允許談戀愛,如果誰談戀愛,經證實後都會被開除。你很優秀,也很年輕,我希望你自重一點,不要因此毀了你的前途。”

我頓時渾身開始冒冷汗,急忙解釋道:“楊組長,我沒有和任何男同事談戀愛,這點您放心,我現在還不想往這方麵考慮。”

“沒有最好,這是公司法規定的,一旦觸犯了公司法,後果將會比你想象的嚴重得多。還有,不要叫我的姓名,直接叫我組長就行了。”

我擦了一把額頭上的冷汗,連聲說: “好、好的,我一定會嚴格遵守公司的製度,不會做出違反公司規定的事,如果有,請您嚴格處罰我。”

“下去吧,待會兒我會讓行政部的人安排你一周的時間去學習公司基本法。本來隻有業務部的人員才參加學習的,但我看你來公司沒有經過任何正規的訓練,來了快兩個月了,連司歌和司舞都不太會。所以必須安排你去學習一個星期,在這之前的事就先不追究了。”說完她靠在躺椅上閉上眼睛搖晃起來。

“好的,那我先出去了。”我答應著趕緊出來了。

當天下午,行政部的文員過來給我辦理手續,安排我第二天參加學習公司基本法。文員給了我一本厚厚的手冊和一本日記本,告訴我明天直接到四樓參加學習。

第二天我和往常一樣來到公司,準備先按了手印再到四樓,這時候我發現李亞輝沒在部門。我心裏一驚,但來不及多想,因為她朝這邊移過來了。我擠出滿臉微笑,朝她點頭示意後,按完手印就抱著厚厚的基本法和日記本朝四樓奔去。

我隻顧低著頭一路小跑,沒有發現前麵有人,不小心撞在了一具軟綿綿的龐大身軀上。抬起頭一看,原來是張總,他正腆著肚子,虎著一張臉站在我麵前。

我忙不迭地給他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沒有撞疼您吧,都怪我不好!”

“到哪裏去呀?慌裏慌張,年輕人,幹什麼都是這麼魯莽。”

“我要去參加學習,張總,您還好吧?”

“學習什麼?”他拿起我手上的基本法看了一下,“你早就應該學習基本法了。”

“是,我現在就去,不打擾您了。”我從他手上接過基本法,逃也似的衝進四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