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高三開學那日天氣好得詭異。陽光亮得恍如打磨後的金子。
我剛坐下,薑涵就很興奮的拉我去看美女,他把林詡指給我看,很得意的說,如何。
關於我們學校的女孩,曆來有個說法,說女生出色的多,絕色的少。但我第一眼看到林詡,就覺得,她是那種當之無愧的並且可以叫做“絕色”的女孩。我不會形容,但是終我一生,都沒有再看到過那麼美麗的女孩。
真的很難形容我那時候的心情,我沒有像別的男生那樣看著她發愣,平靜的“哦”了一聲,然後跟薑涵說,挺不錯的。看似波瀾不驚,其實隻有我自己才知道,我心裏有個地方開始發芽生長,都是十七八歲的男孩子,還有什麼不知道的,感情也是男生之間老生常談的話題了,不需要所謂的迷茫,我確信,自己喜歡上了林詡。
拜林詡的美貌所賜,她的大名很快傳開,那天下午的時候,人人,至少是男生們都知道了她的光輝事跡。然而那些事跡讓所有人大為吃驚。女學生太漂亮了成績就不容易好,這幾乎成了真理。可是她成績很好,好得近乎詭異。她是從別的學校考入我們中學,我們中學是全市乃至全國都有名的重點中學,能進來的都是各個學校成績最拔尖的。而她,居然是一千多名學生中的第一名。
這一下驚退了很多對她有想法的男生,事後證明,當然還是有人不怕死。林詡對任何男生都不假以辭色,態度冰冷得讓人想到北極的冰雪。我記得薑涵主動跟她招呼的時候,她一個字不說,仿佛我們是空氣一樣,視而不見的過去了。
其實她對所有女生也是這個態度,自然女生們看不慣她,她也沒什麼朋友,她仿佛從來沒有朋友,除了文簡。上大學的時候看到她跟文簡那麼要好,我真是吃了一驚。她幾乎不對別人笑,但偶爾還能對文簡笑笑,一起去食堂吃飯,去圖書館,不騎車的時候一邊走路一邊低低的說話,說著說著兩人就笑起來,看花了路人的眼。
可是遇到我的時候,她依然是言簡意賅。中學的時候,她從來也沒給我機會讓我可以更接近她,我考上大學之後回去找過她,她木楞楞的看著我半晌,轉身就走了。大學的兩年裏,我總是想起她,為了那個模糊的影子,我拒絕了很多女孩;在外人看來,這件事應該非常浪漫,可實際上其中的辛苦除了我,別人是不會知道的。
偏偏我還記得那些事情。那時候我高三,她高一,我們在不同的教學樓上課,本來不會有交集的,可事由湊巧,我們的體育課是一節課,在同一個操場上課。感覺上,她不喜歡體育,老師宣布自由活動的時候她就徑直回教室去或者去圖書館。她是真的喜歡讀書,在圖書館能一坐就是一天;有的時候我會跟她搭話,第一次是故意掉了東西,她撿起來還給我;第二次是在圖書館,我們拿了同一本書,當然這個是無心的……最後一次,是高中階段最後一次體育課下課的時候,她向來獨來獨往,那天也是,大夥往教室湧去,她一個人落到了最後,她走得那麼慢以至於我非常擔心,朝她走過去,然後就眼睜睜的看著她昏倒在塑膠跑道上。正是六月低,天氣炎熱,我以為她是中暑,背著她一路小跑到了醫療室;後來才知道,根本就不是中暑,那是她心髒第一次發病。
太多瑣碎的細節在我腦子裏盤桓不去,有時候我會思考這個問題,林詡會不會也能想到我?根本沒有答案。
我擔心她忘了我。所以當我在大學校園裏再次見到她的時候,我就下定決心,無論如何不能再浪費機會。她的性格跟以前差不多,對我的每個提議她都搖頭,說,對不起,我沒有時間;我在電話裏跟她表白,她默了默,還是說,對不起;然後果斷的掛了電話。
我真是沮喪。於是我想辦法認識了文簡。人都不是先知,當時我不知道為這個決定會付出多大代價,等到徹底大徹大悟的時候,什麼都來不及了。那種失去,好像用一把很鈍的鐮刀緩緩的把我的手足都割下來,血淋淋的,傷口上鏽跡斑斑,絕望到生無可念。如果能夠拿我的命去換她的,我絕不會有任何遲疑。
所以顧卓把刀架到我脖子上的時候,我一動不動,平生第一次認命,拒絕再想其他。那時候大雨傾盆,我自己那時候也是雙眼迷糊,隻能依稀看到他眼睛裏布滿血絲,表情猙獰可怖,臉上也不知道是雨水還是淚水。他說,一字一句的說,怎麼死的不是你?怎麼死的不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