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在偏遠的貧困山區當知青。有一次,我跟生產隊長去很遠的地方,背一種叫“希望一號”的櫻桃樹苗。這是剛培育出來的新品種,聲名顯赫,比搖錢樹還金貴,隻分配給“學大寨樣板村”。返回的途中,我累得滿頭大汗,便打起了歪主意,櫻桃好吃樹難栽,等到櫻桃掛果,我這個知青還不知道上哪兒去了呢!經過一個小鎮時,我肚子餓得咕咕叫,找了個借口讓隊長先走。看著他走遠後,我偷偷溜進一家小飯館,問一個大廚師:“我能不能用小樹苗換一頓飯吃?這可不是一般的小樹苗,是‘希望一號’!”
大廚師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又與幾個服務員商量了一陣,然後把我拉進廚房,鄭重其事地說:“好,你給我們每人一棵小樹苗,想吃什麼隨你點。但有言在先,出門不認賬,出事你負責。想吃什麼,你點!”
我脫口而出:“回鍋肉!”那時候,我做夢都想吃的就是回鍋肉。我看大廚師麵帶微笑,又壯起膽子說:“還想要……五碗飯,我……我沒有糧票。”一碗飯半斤,五碗飯要交兩斤半糧票。大廚師挺幹脆,爽快地說:“好!”
達成“協議”後,我獨自躲在廚房裏,看著一桌子美味佳肴,激動得淚水直流。說是“美味佳肴”,在今天看來就太寒酸了:除了回鍋肉和五碗飯,還有煮白菜、炒洋芋和一碟鹹菜。可當時,我有一種當上總統的感覺,簡直不敢相信這一桌子飯菜真的是我一個人的了!我已經餓了一天,立刻風卷殘雲,痛痛快快美餐了一頓。大廚師和幾個服務員遠遠地看著我,目瞪口呆。
吃飽喝足,我的膽子更大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溜進一家家商店,用小樹苗換了一盞馬燈、兩雙膠鞋、三對電池、四塊肥皂……這些東西都是我生活的急需品,平時想買也買不起啊!
我如此膽大妄為,是因為早已想好了對策:沿途山上,長有一種野櫻桃樹,它的小苗苗看上去與“希望一號”相差無幾,挖回去足以以假亂真。不用說,我挖了十幾株野櫻桃的小苗苗冒充“希望一號”,魚目混珠,瞞天過海……回到小山村我才後怕:我家庭出身不好,這樣的“劣跡”要是捅出去,被戴上“破壞農業學大寨”的罪名,我可就死定了!就這樣提心吊膽過了好幾天,直到小樹苗全部栽完了,一切平安無事,我這一顆懸著的心才落了下來。
沒想到,小樹苗成活後,隊長指派我當了“園丁”,負責管理。這不是越怕越見鬼嗎!眼看小樹苗一天天長大,紙就要包不住火了,我急得直想跳崖……這一急,急出了主意。我是知青,有文化,會嫁接技術呀!我把那幾株野櫻桃苗苗當作“父本”,讓它們與“希望一號”結成“夫妻”,移花接木,哈哈,天衣無縫!果然,一直蒙混到知青招工也沒人看出破綻,我安然無恙,遠走高飛。幾十年過去了,我一直以為這事兒做得神不知鬼不覺,天知地知。
前不久,作為一名記者,我去采訪在省城舉辦的櫻桃節,無意中碰到了當年的生產隊長。交談之後,我才得知:我當年下鄉的小山村現已是大名鼎鼎的“櫻桃之鄉”,隊長如今成了鄉鎮企業的老總!說話間,他抓了一把又紅又大的櫻桃給我,不經意地說:“你嚐嚐,甜不甜?這就是你當年用野櫻桃與‘希望一號’嫁接的品種,我給它取了個名,叫‘致富一號’!”頓時,我驚得目瞪口呆。什麼,什麼,我當年……天哪,當年的事,隊長都知道啊!
原來,那天隊長早已看出我的心思,他沒走多遠又殺了個“回馬槍”,暗中觀察,把我的行蹤看了個一清二楚……想到我初涉人世,難免走歪幾步,他一聲不響原諒了我。特意安排我當“園丁”,就是為了讓我慢慢領悟自己所犯的錯誤。說來也是歪打正著:“希望一號”抗蟲抗旱的能力太弱,不適合在山區生長,後來幾乎都當柴燒了。偏偏那十幾株嫁接過的小樹苗春風得意,不但抗蟲抗旱,而且果實又大又甜,一年年生兒育女,“樹丁”興旺,被隊長命名為“致富一號”,使小山村一舉脫貧致富。
隊長緊緊握著我的手,一個勁兒地說:“謝謝,謝謝!”我百感交集,羞愧萬分,應該是我向隊長表示感謝啊!我暗自慶幸:在我成長的最初階段,要不是碰上隊長這樣的好園丁精心嗬護,我這棵小歪苗苗,恐怕早不知被政治的風風雨雨吹到哪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