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敘述描寫寫作指導·1.什麼叫敘述描寫(1 / 3)

第一章敘述描寫寫作指導·1.什麼叫敘述描寫

學生敘述性範文閱讀與指導學生有效閱讀範文與方法指導

敘述即記敘和述說。它是一種記人敘事並陳述其來龍去脈的表述方法,它一般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結果六要素。

記敘文以敘述和描寫為主,但往往兼有抒情和議論,是一種形式多樣,筆墨靈活的文體,也是最廣泛的文體。記敘文寫作,是把自己的親身感受和經曆通過生動、形象的語言,描述給讀者。

記敘文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的記敘文,包括記敘性的文學作品。廣義的記敘文是指以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為主,對社會生活中的人、事、景、物的情態變化和發展進行敘述和描寫的一類文章,常見的如消息、通訊、特寫、報告文學、遊記、日記、參觀記、回憶錄,以及一部分書信等。正因為記敘文寫的是生活中的見聞,所以一定要表達出作者對於生活的真切感受。

2.記敘描寫的方式

(1)順敘

按照事件發生、發展的時間先後順序來進行敘述的方法。順敘是按時間的推移,空間的自然序列,作者或人物的思想感情發展的進程,人物活動的次序或事件的始末進行敘述。這是一種最基本最常用的敘述方法,它循著事物發展的程序,符合人們的接受心理和閱讀習慣,便於把敘述內容表述得條理清楚,自然順暢.運用順敘要區分主次,講究詳略,注意疏密相間,防止平鋪直敘.

(2)倒敘

把事件的結局或某一突出的片段提到前麵來寫,然後再從事件的開頭進行敘述的方法。

倒敘是先把敘述事件的結局或事件發展過程中某個突出片斷提到前邊來寫,然後再按事件的發生發展順序展開敘述,傳統上稱為“倒插筆”。

倒敘強調了事件結果或高潮,容易造成懸念,形成波瀾,引人入勝。采用這種方法一定要根據表達的需要,不應強行運用。要注意起筆的"倒敘"與後文的“順敘”部分的銜接,使之連接緊密,過渡自然。如沃勒在《廊橋遺夢》的開頭即寫道:“從開滿蝴蝶花的草叢中,從千百條鄉間道路的塵埃中,常有關不住的歌聲飛出來。本故事就是其中之一。一九八九年的一個秋日,下午晚些時候,我正坐在書桌前注視著眼前電腦熒屏上閃爍的光標,電話鈴響了。”作品采用倒敘的筆法來敘述,先寫敘述者的現在,然後再回憶故事主人公年輕時的一段戀情,使小說充滿懷舊的色彩。

(3)插敘

在敘述主要事件的過程中,根據表達的需要,暫時中斷主線而插入的另一些與中心事件有關的內容的敘述。

插敘是在敘述過程中,根據表達內容的需要,暫時中斷主線,插入相關的事情或必要的解說。插敘結束後,仍回到敘述主線上來。插敘的內容可以是對往事的回憶聯想,可以是對某些情況的詮釋說明,還可以是對人物,事件,背景的介紹。插敘補充豐富了人物,事件及背景,使文章內容得以充實,敘述曲折,形成斷續變化,使行文錯落有致。

(4)平敘

就是平行敘述,即敘述同一時間內不同地點所發生的兩件或兩件以上的事。

這也就是傳統小說中常說的“花開兩朵,各表一枝”。對那些緊係於同一主幹事件中的分支進行敘述時,多采用交叉敘述,這可以把頭緒紛繁的人與事表現得有條不紊,並且突出了緊張氣氛,增強了表達效果;對那些聯係不甚緊密,而又由同一主線貫穿的幾個人,事,物進行敘述時,則多采用齊頭並進的平行敘述,這可以把平行發展的事件交代得眉目清楚,顯得從容不迫,而讀者則可以同時看到平行的各個事件,從而獲得立體的感受。

(5)補敘

在敘述過程中對前文涉及的某些事物和情況作必要的補充,交待。它的作用在於對前文所設伏筆作出回應,或對前文中有意留下的接榫處予以彌合。補敘,可以使內容完整充實,情節結構完善,使記敘周嚴,不留破綻。

3.敘述描寫的視角

(1)全職視角

敘述者大於人物,也就是敘述者比任何人物知道的都多,他全知全覺,而且可以不向讀者解釋這一切他是如何知道的。正如韋勒克、沃倫在《文學原理》中所說:“他可以用第三人稱寫作,作一個‘全知全能’的作家。這無疑是傳統的和‘自然的’敘述模式。作者出現在他的作品的旁邊,就像一個演講者伴隨著幻燈片或紀錄片進行講解一樣。”這種“講解”可以超越一切,曆史、現在、未來全在他的視野之內,任何地方發生的任何事,甚至是同時發生的幾件事,他全都知曉。在這種情況下,讀者隻是被動地接受故事和講述。

這種“全知全能”的敘述視角,很像古典小說中的說書人,隻要敘述者想辦到的事,沒有辦不到的。想聽、想看、想走進人物內心、想知道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發生的任何事,都不難辦到。因此,這種敘述視角最大最明顯的優勢在於,視野無限開闊,適合表現時空延展度大,矛盾複雜,人物眾多的題材,因此頗受史詩性作品的青睞。其次是便於全方位地描述人物和事件。另外,可以在局部靈活地暫時改變、轉移觀察或敘述角度,這既多少增加了作品的可信性,又使敘事形態顯出變化並從而強化其表現力。敘事樸素明晰,讀者看起來覺得輕鬆,也是它的一個優點。

正因為有如上優越性,全知視角盡管已被視為落伍,卻至今仍具有生命力。但這種敘述視角的缺陷也是相當明顯的。它經常受到挑剔和懷疑的是敘事的真實可信性,亦即“全知性”。馮·麥特爾·艾姆斯在《小說美學》中說:“一般的方法是這樣:無所不知的作者不斷地插入到故事中來,告訴讀者知道的東西。這種過程的不真實性,往往破壞了故事的幻覺。除非作者本人的風度極為有趣,否則他的介入是不受歡迎的。”因為這裏隻有作者的一個聲音,一切都是作者意識的體現。再者,這種敘事形態大體是封閉的,結構比較呆板,時空基本按照自然時序延伸擴展或改變,缺少騰挪迭宕;加之是“全知”的敘事,留給讀者的再創造的餘地十分有限,迫使他們被動地跟著敘事跑,這顯然也不符合現代人的口味。

(2)內視角

敘述者等於人物,也就是敘述者所知道的同人物知道的一樣多,敘述者隻借助某個人物的感覺和意識,從他的視覺、聽覺及感受的角度去傳達一切。敘述者不能像“全知全覺”那樣,提供人物自己尚未知的東西,也不能進行這樣或那樣的解說。由於敘述者進入故事和場景,一身二任,或講述親曆或轉敘見聞,其話語的可信性、親切性自然超過全知視角敘事,它多為現代小說所采用的原因也恰恰在這裏。這種類型,法國結構主義批評家熱奈特取名為“內焦點敘事”。這種內視角包括主人公視角和見證人視角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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