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生活在社會中,社會的環境、製度、禮儀、習俗無不作用並製約著你。台灣作家羅蘭早有所告:“我們幾乎很難找到一個人能夠成天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過他自己所想過的生活。”隨著社會文明的深化,人際間的縱向聯絡會日趨淡漠,但橫向間的聯絡隻會加強。如果你在交際中沒有妥協、忍讓和遷就的準備,那隻能處於四麵楚歌之中,縱使有三頭六臂,也將牽製得你疲憊不堪而無法前進。所以,雖然妥協、遷就都有“不得不”的那種心態,但仍不失為人際間的“潤滑劑”。
幾乎每個人都對自己的能力、智力和貢獻做著偏高的估計,為了保護這種偏高帶來的進取心和期望值,我們,特別是領導都應當多看他人的優點少說他人的缺點。當然,這一多一少,無疑偏離了真實,顯然也有了違心的成分。但是,這確實是促成並發展企業凝聚力和激發員工工作熱情的成功經驗。隻要優點是存在的,都應挖掘,隻要缺陷無損大體或可通過暗示而改正,都應避諱。其實,為了群體和未來我們都有過獻身和忍受;為了增強目標方向的合作我們都不應以自己為中心;為了避開更大損失都有過委曲求全;為了爭取人心甚至我們都有過“這樣想卻去那樣做”的經曆,都曾扮演過“兩麵派”。為了融洽和順利,違心應當允許。
不圖一時的口舌之快
如果你在生某人的氣,不吐不快,盡管發泄,隻是別在氣頭上輕言處罰。因為在氣頭上所說的話,往往使你後悔莫及,終生遺憾,難以付諸實施,隻會造成不便以及尷尬。
例如孩子發火、闖禍怎麼辦呢?如果讓怒氣衝昏頭腦,你就會脫口就罵“你這混小子!”這是第一句謊言,“從來不聽我的話!”第二句謊言,“從來不照我的話去做!”第三句謊言。
接下來,你會叫他進房間去,給予嚴厲的處罰,但關上房門後,孩子會有不同的表情,這個小孩在裏麵被恨浸泡十幾個小時,他會哭,輾轉反側,不停地想著:我不是混小子,我也聽話,也照他的話去做過!爸爸不公平,一派胡言,一派胡言!十幾個小時之後,他出來了,心情比剛進去的時候還惡劣。
可見,逞口舌之快,使用語言暴力很容易,但是惡言既出不得收回,造成對方永遠的傷痛,影響深遠你不能不顧。
如果你想責備員工盡管去,但是別在緊要關頭說:“你在這公司待不下去了,有辦法我一定會開除你,我給你六個月時間觀察,這期間沒有加薪”等等。你應該對員工說——正如你該對你兒子說的——“我明天和你談,再決定怎麼辦。”如果真要罵人,在這期間,你要清楚事情怎麼錯法,違規事件到底有多嚴重,後果如何,若要懲處,何者最有效果,最能改正錯誤。氣頭上的任何決定多半引起反作用,使犯錯的人喪失顏麵與自尊,處罰不成反成你的負擔。記住當你開口罵人的時候,表示你不喜歡他,失去對他的敬意,他便關閉心扉,不再聽你的話,你個人的信譽不再,職業道德也蕩然無存。可見,氣頭上傷人並無好處。
嘴上多個把門的
從呱呱墜地到咿呀學語,人們的三寸之舌從笨拙到靈巧,然後伴隨著一生無休的“嘮叨”。誰能知道,到底製造了多少絕詞妙句、豪言壯語、警世箴銘,同時又製造了多少廢話、蠢話乃至一言而失天下?
人們的舌頭的確經常惹麻煩、搬弄是非。但是,是否因此就緘口不言,沉吟不語,放棄大自然賜予人類最寶貴的天賦呢?
生活的道理如此相通。人們常說,眼睛是心靈的窗戶。其實,嘴的功能亦不能忽視。嘴是心靈的大門。人們常對失言者說:“你嘴上缺個把門的。”
對於這種人,我們奉勸他采取下列措施:
(1)說話之前先考慮成熟,不成熟的話不要說。
(2)上帝給了你兩隻耳朵一張嘴,就是讓你多聽少說。在聆聽的時候,我們的耳朵,往往會根據自己的愛好揀選喜歡的資料,遇上不合自己的東西,不應立刻反駁,甚至批評。
(3)有些喜歡賣弄知識的人,他們時常引經據典,所用的術語又比較深奧沉悶,作為一個聆聽者,很容易表露出疲倦或沒有興趣,這種不禮貌的態度,理應避免。
(4)社交傾談時我們會被其他的東西所吸引,而造成心不在焉的毛病,又或因牽掛別的事而令自己分心,這是應該避免的。
另外,一定要記住,盡量少采用揭對方短的方法進攻他人,以防備對方“以你之矛攻你之盾”。此法一經使用便覆水難收,你很難再和對方複交了。在道義上來說,盡可能避而不用,尤其是有關生理上的特點——胖豬、矮冬瓜、瘸子、聾子……及身份上的卑賤——乞丐、私生子、拖油瓶、妓女……及白癡、陽痿、性冷感、無生育能力……因此,一旦觸及上述三點任何一方麵時,他的理智立刻消失,代之而起的是一種動物性的原始的防衛本能。
不在人後說人
中國有句俗話:“寧在人前罵人,不在人後說人。”這個意思就是說,別人有缺點有不足之處,你可以當麵指出,令他改正,但是千萬別當麵不說,背後說個沒完,這樣的人不僅會令被說者討厭,同樣也會令聽者討厭。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背後說人壞話的人並非少數,有一句話叫做:“誰人背後無人說,誰人背後不說人。”這話雖然說得有些絕對,卻也說明了一個道理,那就是大多數人都多多少少地在背後說過別人,隻是所說的是好話還是壞話,就無從考證了。不過有一點,經常在背後說別人壞話的人,肯定不會是受歡迎的人。因為凡是有點頭腦的人,都會自然而然地這麼想:“這次你在我麵前說別人的壞話,下次你就有可能在別人麵前說我的壞話。”這樣一來,你在別人的印象中就不可能好到哪裏去。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會遇到別人在你麵前說另一個人的壞話,對此,你就得端正態度,用辯證的思維去考慮這種事。因為說對方壞話的人,總是有著各種各樣的原因,充分地分析講話者的心理及原因,對做到端正自身大有益處。我就有過這樣的體會。
我的朋友中,有兩個朋友因為一個女人而鬧得互相之間很不愉快,兩個人雖然平時見麵還都裝著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但是一旦分開,就會對第三者發起“攻擊”,將對方的“壞”處添油加醋地講出來。身為朋友,我當然成了他們雙方發泄對對方不滿的彙集點。我知道他們之間的一切原因,所以當甲對我說乙的壞話時,我盡可能地保持沉默,在適當的時候加進一兩句勸導的話,不對乙做任何評語;當乙對我說甲的壞話時,我也同樣不對甲做任何評語,同樣在適當的時候對乙勸導幾句。同時我還做到一點:所有的話,無論是甲說的還是乙說的,都讓它們到我這裏打止,再不外傳。一段時間過後,當甲乙二人都冷靜下來時,回想起他們在我麵前所說的那些話,他們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由於我處理得當,他們之間的矛盾沒有進一步激化,好朋友終究還是好朋友,後來甲乙二人都對我感激不盡,對我更加尊重,並且願意將所有的心裏話對我傾訴。
如果換一種情形,我是對他們一意奉承,在甲麵前附和著說乙不好,在乙麵前附和著說甲壞話,那麼結果可想而知。
從這件事中,我得到了一個經驗,那就是當別人對你說第三者的壞話時,無論你是否明白其中的原因,你都必須保證做到一點,那就是“入耳封存”,同時還得充分了解對方,如果發現對方是無緣無故,隻是天生有背後說第三者壞話的習慣,那麼你就得注意,在以後的應酬中有意識地疏遠他。
當你當著對方把第三者說得一無是處的時候,你自己的形象在對方的心目中也同樣已經一無是處了。所以我們在日常應酬中,尤其應該注意,盡可能地不在交談對象麵前說第三者的壞話。如果別人有什麼缺點,你可以尋找適當的機會當麵向他提出,背後議論別人的方法絕不可取。
不要直接說人不對
你可以用眼色、語調或手勢代替語言示意某人的不對。如果你直接說他不對,你想他能同意嗎?絕對不會,因為你說話時就已經傷了他的自尊心。
這樣做,他可能要報複你,但他絕不會改變自己的見解。你可以用柏拉圖和康德的所有邏輯觀點來說服他,但未必能使他改變主張,因為你傷了他的感情。
任何時候都不要以這樣的話開頭:“我來給你證實一下。”這不好。這實際上等於說:“我比你聰明。我跟你一說準能讓你改變自己的觀點。”這是一種挑釁行為,它能使對方在你剛同他談話時就反對你的意見。
即使在最有利的情況下你也難以改變別人的主張。何必自找難堪呢?如果你想論證些什麼,你就要盡量使人不知道你的意圖。說得巧妙點,不要讓對方發覺你在試圖說服他。
假如某人提出一個主張,你認為不對或確信是錯誤的,你可以這樣對他說:“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我的看法可能也是錯誤的,我是經常犯錯誤的。如果我哪裏說得不對,請你給予糾正。咱們共同實事求是地分析一下。”這是很有魔力的話。任何人任何時候都不會反對這種說法。
科學家們正是這樣做的。有一次我和在極圈度過了11個春秋,其中有6年光是靠食肉和飲水生活的著名發明家、科學家斯蒂芬遜聊天。他向我介紹了一條經驗,我遂問他想以此來證明什麼。我永遠忘不了他的回答。他說:“科學家從來不想證明什麼,他隻是想尋求事實。”你也希望提高自己的科學思維能力,不是嗎?要知道,除你自己外誰也不會妨礙你提高思維能力。
倘若你勇於承認自己難免犯錯誤,就永遠不會陷入窘境,也會使對方像你一樣開誠布公,促使他承認自己也難免犯錯誤。
假如你明明知道某人有錯誤,於是就直截了當地給他指出,那結果會怎樣呢?讓我給你舉個具體例子。
C先生是紐約市的一個年輕律師,前不久,在聯邦最高法院審理一宗涉及巨款和違法的重大案件時他出庭辯護。該律師發言時一名法官對他講:“根據軍艦製造廠限製條款,你的當事人應判6年刑,難道量刑不當嗎?”C先生停下來,看了法官一眼,爾後開門見山地說:“尊敬的法官,這種條款是不存在的。”
事後C先生說:“法庭鴉雀無聲,室內溫度好似突然降到了零下。我是對的,法官是錯誤的。於是我就向法官直言陳述了自己的觀點。可你想他能同意我的觀點嗎?不會的。但我仍然相信自己的觀點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我覺得這次辯護發言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成功,但就是沒有說服法官。當我向這位著名學者指出其不對時,我已經是在犯一個大錯。”
隻有很小一部分人的思想是符合邏輯的。大多數人生來就具有偏見、嫉妒、貪婪和高傲心理等。人們一般是不願改變自己的觀點的,不管是否涉及宗教等原因。
假如你喜歡對別人的不妥之處加以指責,那就請你每天早晨把哈維·魯賓遜教授所著一書中的這段話讀一遍:“我們有時會在沒有受任何指責、沒有引起內心不快的情況下改變自己的主張。要是有人直言不諱地說我們不對就會引起我們的不滿和怨恨。我們經常對自己的信念是否對沒有把握,當有人勸我們回心轉意時,我們卻又固執己見。顯然,觀念並不值錢,值錢的是我們受到威脅的自尊心……‘我的’這一不甚顯要的字眼是人生和整個人際關係中最重要的一個詞。懂得這一點就說明開始變聰明了。該詞無論同什麼詞搭配使用,對一個人來說都具有同等意義,‘我的’午餐、‘我的’狗、‘我的’房子或‘我的’父親、‘我的’國家、‘我的’上帝。我們都喜歡繼續相信我們早就以為正確的東西,如果有人懷疑我們的主張是否正確,我們當然感到不滿,就會尋找能說明自己正確的理由,以堅持自己的主張。”
給嘴巴貼上封條
袒露之心如一封攤開在眾人麵前的信,會使你受人擺布。對人交心是危險的,因為你有了讓人控製的把柄,會成為任人驅使的奴隸而不能自主。在現實生活中,不是所有的悄悄話都能長久悄悄下去。有以下三種話即便“悄悄地”也不能說:
1.捕風捉影的話不要說
捉賊要贓,拿奸要雙,這就要求我們說話辦事要有真憑實據,如果我們向對方說的悄悄話,如風如影,純屬無稽之談,那是很危險的,尤其是對一個人的隱私更是不可在私下信口開河,胡編亂造。如你說,某男與某女(均有家室)在街道的樹陰下擁抱親吻,那情景真比演電影還賣力。若被聽者傳出,當事人可能恨你罵你,伺機報複你,甚至當麵計較、對抗,要你說出個所以然來。你怎麼說呢?把悄悄話再說一遍,請拿出證據來!你當時又沒有攝像,又沒有錄音,怎麼能夠證明某男與某女曾有這種熱烈的表演呢?隻有掌嘴一門!不賠禮道歉還行麼?人家本有如此這般的舉動,而你並無證據,這樣的悄悄話,屬捕風捉影一類,是萬萬說不得的。人心難測,不一定對,但不無道理,我們說悄悄話也不能隻圖一時痛快,而不計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