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組織消除空襲後果
組織指揮醫療救護、消防治安、通信、運輸、搶險搶修、防化防疫等人防專業隊伍和群眾搶險防護隊伍,積極消除空襲後果。
三、民防工程
民防工程即指人民防空工程,是保障戰時人員與物資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等而單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築,以及結合地麵建築修建的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通常有:地下指揮所、地下物資庫、地下醫院、地下通信站、人員隱蔽場所、人防專業隊伍工程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拆除民防工程,平時利用民防工程不得影響其防空效能。民防工程有很厚的被覆層,它能不同程度地抵禦衝擊波、熱輻射、核輻射和常規爆炸碎片等各種殺傷因素。有三防設施的還能防止毒劑、放射性和生物戰劑汙染空氣對人員的危害。民防工程配備有防爆活門、防護門、濾塵器、濾毒器等設備設施。
四、民防工程的使用要求
戰時,人員使用民防工程,要遵守下列規定:
1.進入時要盡量縮短時間。
2.兒童、老人應有專人照顧。
3.聽從工作人員疏導,按標誌方向行動。
4.要安靜,少活動,減少氧氣消耗。
5.嚴禁使用明火,不吸煙。
6.節約用水,保持工程內的衛生。
7.不要亂動工程內的防護設備。
五、戰時民眾防護行動
1.空襲前的準備行動
(1)了解現代空襲兵器的基本知識,比如各種不同的轟炸機及導彈的外型,識別不同國家飛機符號。
(2)熟悉周圍的防空隱蔽設施,明確疏散隱蔽路線。
(3)準備好隨身攜帶的生活用品和藥品,如手電簡、飲用水、急救包等。
(4)房間的玻璃窗均應貼上“米”或“井”字形的紙條或布條,以防玻璃震碎傷人。
2.空襲時的防護行動
(1)聽到警報時,應立即關閉煤氣,熄滅爐火,切斷電源,攜帶準備好的用品,照顧老人和小孩迅速、有序地進入指定的防空設施。夜間應嚴格遵守燈火管製的規定。
(2)聽到空襲警報時。應就近進入防空設施隱蔽。如情況緊急無法進入防空設施時,要利用地形地物就近隱蔽。
(3)在街上:車輛應迅速靠路邊停下,行人要就近進入地下室、地鐵車站或鋼筋混凝土建築底層等處隱蔽,不要在高壓電線、危險房屋和油庫等易燃易爆危險處停留。
(4)在公共場所:商店、影劇院以及車站、碼頭的人員應聽從指揮有秩序地利用地形地物分散隱蔽,不要慌張、擁擠、亂跑。
(5)在室內:可在鋼筋混凝土樓房(5層以上)的底層、走廊或底層樓梯下,或在跨度較小的獨用衛生間、灶間等處藏身。以上條件不具備時,也可趴在床下、桌子下或蹲在屋角邊,切忌站在窗口或露天陽台上。
(6)在空曠地:可就近選擇低窪地、路溝邊、土堆旁或大樹下疏散隱蔽,當發現炸彈在你附近投下或爆炸時,應迅速就地臥倒。方法是麵部向下,掩住耳,張開嘴,閉上眼,胸和腹部不要緊貼地麵,以防震傷。
3.空襲後的救護
聽到解除警報後,應當積極參加搶救,盡快恢複生活和生產秩序。
(1)觀察:了解隱蔽場地周圍人員、設施的損傷情況,查明周圍有無未爆炸的炸彈等可疑危險物。
(2)搶救:查看有無人員受傷、被埋或發生火災,以視情況搶救。
(3)報告: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所在地的人員、物資損傷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