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記與友人論傳記(1 / 2)

前承問寫傳記的方法,這固然不是我所能說得完全的。

但在閱讀了一些中國曆史書籍以後,對於中國曆史傳記寫作的道理及其傳統,卻有一些領會。現略加整理分析,供你參考。我國在曆史上,很重視傳記,斷代史中,人物傳記占絕大部分。作為很重要的一種文體,在作家專集中,分量也很大。《春秋左傳》,自古以來,就與經書同列。可見“傳”在中國文化遺產中,所占的位置。

但這主要是就曆史而言,在文學創作上,傳記的成就,是不能和曆史著作相比的。曆史與文學,雖有共同的根源,即現實、環境、人物,但曆史並不等於文學。文才並不等於史才。有些大作家寫的傳記,常常不如曆史學家。把文史熔為一爐,並鑄出不朽的人物群像的,隻有司馬遷、班固。

此外,陳壽、範嘩,已經史重於文。至於歐陽修,在文學上,雖享大名,所撰、《漢書>都是如此。記述人物一生重要行為,即決定性的關鍵性的行動,記述其與此種行動相輔相成的語言。裴鬆之的注,犄別注意記一個人的語言。深刻雋永的語言,頗能表現一個人物的風格麵貌。這種用語言表現人物的寫法,以後演變為多種多樣的《世說新語)一類的書,本身也是一種曆史。語言,不隻與友人論傳記反映人物的思想作風,也是人物行為的基礎,所以很被史學家重視。

二、大節細節並重。古代史家,寫一個人物,並不隻記述他的成敗兩方麵的大節,也記述他日常生活的細節。司馬遷首先注意及此,效果甚佳。就像劉邦、項羽這些大人物,他也從記述其日常的言行著眼。而在寫一些徽末之士的時候,則多著眼其言行兩方麵的犖犖大端,顯露其非凡之一麵。

三、優點缺點並重。曆史傳記,首先注重真實,而真實是從全麵、整體中提煉出來的。因此,曆史所表現的人物,很少是神化的完人。寫關羽,寫其功勞戰績,也暴露其穢德失行。把關羽神化,是後來小說和劇本幹的事。

優缺點並重,功過並舉,才是現實生活中的“完人”,抽象的完人,是不存在的。

四、客觀主觀並重。曆史,整個地說來,是客觀存在。

人物的言行,看來是主觀的,但必然受曆史的製約。古代傳記,所寫的人物,從曆史環境、曆史事件中表現,如曹操之於漢末,諸葛亮之於三分。客觀環境與主觀意誌,緊密結合,曆史與人物,才能互相輝映,相得益彰。在傳記中,人物主觀成分的表現,不能過多,主要是表現其與時代相觸發相關聯的契機。

傳記能否寫得成功,作者的識見及態度,甚關重要。當然,作者要有學,掌捱的材料要多。但材料的取舍、剪裁,要靠識。識不高則學無所用。識不高也難於超脫,難於客觀,難於實事求是。寫傳記,有如下數忌:

一、忌恩怨、忌感情用事。傳記所寫是曆史,隻求存實。

是為了後人鑒戒,所以也求達理。不真實則理不能通,並能悖理,於後世有害。寫傳記,對成功者,不能預先存恐懼之念,對失敗者不能預先存輕侮之心。對已有恩者不過譽,對已有怨者不貶低。個人恩怨,排除淨盡,頭腦冷靜,然後下筆。如不能做到,就可以不寫。

二、忌用無根材料。寫傳記,都知看重第一手材料。即個人觀察所得,眼見是實的材料。這種材料,是不易得到的。即使調查來的材料,也還有個剪裁取舍的問題,不一定完全可靠。至於文獻記載,就更應該有所鑒別。過去,人物傳記,有所謂家乘,即本人家族保存的材料;有所謂弟子記,即他的門人記錄的材料;有所謂碑傳,即死後刻在墓碑上的文字。這些材料,還都不能叫做傳記,其中有很多不實之處。曆史家把這些材料,都看作第二手材料,加以取舍。作者還要實地考察。直接觀察以求更可靠的印象和材料。司馬遷世為史官,掌握著不少文字材料,但他在寫作‘史記》之先,還是要出去旅行,訪問故老,收集傳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