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紹棠來津晤談時,曾說:弛要給一個刊物編一個特輯,名叫“鄉土文學”,到時要我在前麵寫幾句話。對於紹棠,我是“有求必應”的,因為我知道,他不會給我出難題。他的一些想法,我也常常是同意的。但在談話當時,我並沒有弄清這四個字的含義,也沒有細想為什麼紹棠要編輯這樣一組文章。我還是點頭答應了。過了兩天,當他同一群人來舍下合影留念時,他又對我說了一次,我說:“我年老好忘,到時候你催促我吧!”前幾天紹棠果然來信催稿了。對於紹棠,我一向也是“有催必動”的。對這個題目,仍覺茫然,不得要領。因此,我托鄒明同誌寫信去問,究竟要我寫些什麼。紹棠的回信未到,我已經沉不住氣,隻好在這裏揣摩著寫。
記得魯迅先生,在許欽文初寫小說時,曾稱他的小說為“鄉土文學”。我想,這不外是,許欽文所寫都是浙江紹興一帶的人物故事、風土人情,甚至在人物對話方麵,也保留了一些方言土語。所以魯迅給了他這樣一個稱呼。這個稱呼,很難說是批評,但也很難說是推崇。因為,魯迅自己也寫了很多篇以家鄉人民生活為背景的小說,他並沒有自稱過這些小說為“鄉土文學”。別人也沒有這樣稱謂過,也不應該這樣稱呼。這已經不是什麼“鄉土文學”,而是民族的瑰寶。
說實在的,我對“鄉土文學”這個詞兒,也就是有這麼一些印象,其中恐怕還有錯誤之處。
我又聯想到紹棠這些年的一些言論和主張。他在好幾個地方說,他是“一個土著”,他所寫的是“鄉土文學”,是田園牧歌。他又說,他寫得越“土”,則外國人看來就越“洋”,等等。
看來,他好像是在和別人賭什麼不忿,自己要樹立一個與眾不同的標榜。
這可能也有客觀方麵的激勵,我是不大清楚的。我看的當代作家的作品很少,不敢冒充了解當今的文壇。
就我個人的認識來說,我以為紹棠其實是可以不必這樣說,也可以不必這樣標榜的。因為,就文學藝術來說,微觀言之,則所有文學作品,皆可稱為“鄉土文學”;而宏觀言之,則所謂“鄉土文學”,實不存在。文學形態,包括內容和形式,不能長久不變,曆史流傳的文學作品,並段有一種可以永遠稱之為“鄉土文學”。
當然,任何藝術品種,都有所謂民間的形式,或稱地方的形式,例如戲曲。但是,這種形式並非永久不變的,它要進入都市,甚至進入宮廷。一為文人墨客所簋易,就不永遠是鄉士的了。藝術又是不脛而走的,不分東西南北的,官牆限製不住它,城牆也限製不住它,它又可以衣錦還鄉,重新進入荒山僻野,為那裏人民所喜愛,並改變著那裏人民的藝術愛好、藝術趣味。
古之於今,今之於古,外洋之於中國,中國之於外洋,其規律也是如此。
在文學史上,南宋以來,又有所謂“市民文學”,好像是與“鄉土文學”對立的。其實這一名詞,也很難成立。平話形式的梁山故事,固然可以說是“市民文學”,但一成為《水滸傳》,就很難這樣說。城市是個非常複雜的所在,人也是很混雜的,它固然可以是首善之區,藏龍臥虎;但也可以是罪惡的淵藪,藏汙納垢。以城市來劃定一種文學形式是不穩定的,因此是不科學的。
凡是文藝,都要有根基,有土壤。有根基者才有生命力,有根基者才能遠走高飛。不然就會行之不遠,甚至寸步難行。什麼是文藝的根基呢?就是人民的現實生活,就是民族性格,就是民族傳統。根基也在受內在和外來的影響,逐漸變動。
因此,凡是根基深的文學藝術,它就可以為當時當地的人民所喜愛,它就可以走到各個地方去,為那裏的人民所接受,它就可以傳之永久。
紹棠當前所寫的,所從事的,隻要問根基紮得深不深,可以不計其他。我以為紹棠深入鄉土,努力反映那一帶人民的生活和鬥爭、風俗和習憒,這種創作道路,是完全可以自信的,是無可非議的。自己認真做去就可以了,何必因為別人另有選擇,自己就畫地為牢,限製自己?作家的眼睛,不能隻注視人民生活的局部,而是要注視它的全部。紹棠不要把自己同於運河兩岸。沒有一成不變的“鄉土文學”,就像人間並沒有世外桃源一樣。不管多麼偏遠的地區,人民的生活,也在不斷變化。外來的東西,總是要進來的,隻要民族的根基深,傳統同,自信力強,那是沒有什麼可怕的,也無需大驚小怪。
當然,我們不能提倡媚外文學。在三十年代,魯迅把那種討好外國人,以洋人的愛好為創作標準的文學,稱做“西崽相”的文學。
一九八一年二月十八日午飯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