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幸存的信件》序(1 / 1)

下麵是我在一九五九年以後幾年間,因為工作關係,寫給冉淮舟同誌的信件。

那時,我正在養病,又要出版幾種書,淮舟幫助我做了許多抄錄、編排、校對工作。其中主要是對於《風雲初記》的結尾,《白洋澱之曲》的編輯,《文學短論》的選擇,《文藝學習》的補充,等等方麵的協助。

在這些工作進行中寫了這些信件。

淮舟寫給我的信,在一九六六年以前,我就全部退還給他保存了。並不是我預見到要有什麼大的災難,是我當時感到:我身體很壞,恐怕括不長久了。

我寫給他的這些信,在一九六六年以後,我連想也沒有想過。按照一般情況,它們早已丟失或被銷毀了。

現在,淮舟把它們抄錄成冊,作為一種禮物,繪我送來,使我大吃一驚。

這些信件和我送給他的書籍,都存放在保定他的愛人那裏。在武鬥期間,他的愛人不顧家中其他財物,背負著這些書籍信件逃反,過度勞累,以致流產。

我想:如果淮舟在一九六六年以前,也把這些信件退還給我,那一定是隻字不存了。那時他曾把他搜集到的我的舊作一束,交我保存,其結果就是如此。

我的家被抄若幹次,其中一次是由南開大學紅衛兵執行,尤其嚴重,文字稿件都失去了。當然也剩下一些,他們走後,家裏人又自抄一次,這樣文字就真正在我的住所絕跡了。

那時,正值嚴冬,住室的暖氣被拆毀,一天黎明,我的重病老伴,把一些本子、信件,甚至朋友的照片,投進了火爐。

她並不認識字,但她好像明白:在目前,就是一個無關緊要的字紙片,比如之乎者也,也會引起意想不到的大災禍。於是按照舊社會“敬惜字紙”的辦法,把它們化為灰燼。

在這種非常年月,文人的生命,不如一隻嶁蟻,更談不上魚雁的友情。燒毀朋友的函件,是理所當然,情有可原,誰也不會以為非禮的。

經過了這場動亂之後,我給朋友寫信,一律改用明信片。我也不再保留朋友的來信。信,凡是看過,先放進紙簍,過一個時期,捆綁起來,和劈柴放到一塊去,準備冬天生火之用。遠近知好,敬希諒察。

所以,當我見到淮舟和他的愛人,能在那些年月,保留下我的信件,就非常感動,對這些信件,也就異乎尋常的珍重。

這些信,涉及到我過去的寫作生浯,我原始的文藝觀點。也涉及到抗日戰爭時期,我在冀中區和晉察冀邊區參與的文藝工作。現將有關我的創作者,略加訂正,發表出來,供讀者參考。

幾七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