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女孩的教訓(1 / 1)

許傑

自己的大女孩,我們叫她作傻瓜的;但小女孩卻比較的聰明——她因為我們叫她的姊姊作傻瓜,所以,她便自稱作細傻瓜。

其實,所謂聰明者,隻是滑頭,能夠看爸爸媽媽的眼色;所謂傻瓜者,也隻是脾氣倔強而已。

對於大女孩,我時常要打她,但打了之後,我卻覺得是不應該打她的,我對於打,倒有些懷疑了,但在有些時候,卻好像不得不打。做父親,好像有做父親的樣子,在打的時候,我的確是想把父親的威信,在“打”的身上建立起來的樣子。

我的大女孩,喜歡吃東西一一其實,誰個小女孩,又不喜歡吃東西呢!一一沒有東西吃的時候,她也會自己去偷。偷了之後,她有時也會說謊。偷,是不是一件好的事情呢?斯巴達的教育,便是要小孩子自己練習偷東西吃,而且以偷得不露形跡為最上。說謊,是否應該責備呢?在現實的社會中,誠實的人,反而是些蠢才。可是,我雖然曉得這些道理,但我卻始終是從鞭子裏教育出來的人,受了一些道德的熏陶,總覺得偷、說謊,是一件不大高明的事。因此,當我發現她在偷東西吃的時候,我總要打她。

打,自然是痛的。但是,當我用力的打她時,她總是用仇視的眼光盯著我,不肯討饒。我一麵打,一麵問她下次還偷不偷時,她也還是咬緊牙根,死不開口。

當然,在我打她的時候,她是不能夠抵抗的。但是,她的不抵抗,她的仇視的眼光,她的咬緊牙關的忍痛,卻也使我沒有辦法。

這種情形,在我這做爸爸的,為了維持做爸爸的威信起見,我是會冒起火來的。因此,我會更打得厲害。我大喝著,我要把她關到茅廁裏去,不許吃飯;我要把她趕出馬路上,讓叫化子拾去。

一直到了這個時候,或者真的把她拖入茅廁裏去的時候,她才勉強的接受了旁人的勸告,說一聲:“爸爸,下次不了!”

到了這個時候,我這做爸爸的,總算已經掙得了一個麵子,自然是可以下場了。可是,在這個時候,我的心中,也會浮起我們古聖人的牧民的格言,所謂寬猛兼用的說話來。因此,打了之後,我是要用花生米去哄她的。我心裏想,我做爸爸的,應該要在女孩子的腦子裏麵,留下一個慈善的印象。我應當使女孩子曉得“爸爸的打我,是迫不得已的;爸爸的打我,實在是愛我的。”於是,我便做出一副慈善的樣子,把她抱起來,替她揩眼淚,勸她不要再哭,問她有沒有被打得很痛。一麵,我又拿東西納人她的手裏。

可是,我雖然這樣做,但小孩子的仇視的眼光,卻仍舊沒有除去,並且,我在她的眼光中,好像發現了她已經看穿了我的手段的神氣,這真使我有些覺得沒有辦法了。於是乎,我不能再用柴棒打她,我隻好丟開了她,自己默然的想著,默然的讓另一個自己,用無形的柴棒,打著自己的心了。

做馬戲的馴獸法,據海京伯過去在上海的演說,是皮鞭與牛肉,我現在所用的,是柴棒與花生米,學校所用的,是開除與文憑,籲!

我想起了許多,我籲然的歎了一口氣。我要把自己的女孩子教起來做馬戲嗎?還是做一個奴才呢?我算是有柴棒與花生米在手,可以威嚇,可以引誘嗎?還是逼不得已要如此這般呢?

所以,每當我打了這大傻瓜之後,我心裏總覺得有所懷疑。究竟我的政策是否是對的,是否是成功的呢?在這種時候,我又覺得所謂聰明的小女孩,調皮的在觀察大人們的眼色,討著大人們的好,揀機會弄幾顆花生米吃,反是有些討厭了。至於我自己呢,在有些時候,還想有一根脊椎骨來做人時,倒反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