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認為,天下大亂的根源在於人們“不相愛,交爭利”。人們多為私利考慮,不肯為他人出力,不肯將多餘的財物資助他人,不肯用正確的道理開導他人,因而造成了“饑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亂者不得治”。要消除這些社會弊端,惟有推行“兼愛”:“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勸以教人。”如果能使天下人都兼相愛,做到“愛人若愛其身”,天下就可以治平了。麵對諸侯爭霸、戰爭相繼的局麵,墨子熱望能夠出現一個“大不攻小也,強不侮弱也,眾不賊寡也,詐不欺愚也,貴不傲賤也,富不驕貧也,壯不奪老也”的社會。

為推行“兼愛”的社會理想,墨子堅決反對一切非正義的戰爭。他認為竊人桃李,取人牛馬,謂之不義;攻人之國,導致百姓饑寒凍餒而死者不可勝數,更為不義。由是他提出了“非攻”的主張:“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說,往殺十人,十重不義,必有十死罪矣。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死罪矣。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不 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這種是非顛倒的現象應堅決反對。因而墨子在政治上力主“尚賢”,主張“雖在農與工肆之人,有能則舉之”;“官無常貴,民無終賤,有能則舉之,無能則下之”,堅決反對“無故富貴”。在思想上,墨子主張“尚同”,他認為天下的亂源在於人們思想的混亂,在於人們各有其義,因此主張選擇天下賢良聖智之人舉為天子,然後“一同天下之義”,做到“天子之所是,皆是之;天子之所非,皆非之”。墨子的這些政治主張根本目的是要為“農與工肆之人”創設民主安定的社會環境。

為了實現“兼愛”的社會理想,墨子提出了注重功利、講究實用的治國主張,以保障人民的生存需要和物質生產的進行。為此,治國必須貫徹“節用”的原則,無論衣裳、宮室、甲兵、舟車,統治者都要做到“用財不費,民德不勞”,並保障各行業的手工業者能按他們的專長從事工作。其次,治國者必須力行“節葬”原則,如果聽任儒家“厚葬久喪”的習俗流行,必然導致“國家必貧,人民必寡,刑政必亂”。與此相關的是“非樂”,墨子反對儒家關於“弦歌鼓舞,習為聲樂”的主張,認為這“將必厚措斂於萬民”,既不能幫助生產,又不能幫助保國,而且還妨礙統治者“蚤(早)朝晏退,聽獄治政”,妨害農夫“蚤(早)出暮入,耕稼樹藝”。要推行這些原則,墨子還強調“非命”,即強調憑借人的主觀努力去爭取國家的富強安樂和個人的幸福,而不屈從於命運。

墨子用下麵這段話概述了他的治國主張:“凡入國,必擇務而從事焉。國家昏亂,則語之‘尚賢’、‘尚同’;國家貧,則語之‘節用’、 ‘節葬’;國家熹音湛湎,則語之‘非樂’、 ‘非命’;國家淫僻無禮,則語之‘尊天’、‘事鬼’;國家務奪侵淩,則語之‘兼愛’、‘非攻’。故曰擇務而從事焉。”

要實現這樣的治國主張,推行“兼愛”的社會理想,墨家主張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培養能自覺愛護別人的“兼士”,這樣的“兼士”能夠“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由此治理國家,社會就會太平。

為了培養“兼士”,墨家學派紀律嚴明,艱苦樸素。孔子主張“有教無類”,但其實有君子與小人之分,有“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學以致其道”的說法;而墨子則明確宣布以“匹夫徒步之士”為教育對象。儒家私學規定以“行束脩”之禮為入學條件,而墨家私學則以先行勞苦服役為入學條件。墨家私學的弟子平日皆能吃苦耐勞,穿粗衣,著草鞋,日夜操勞,食不得飽,自覺地與賤人為伍,危難之際敢於赴火蹈刃,死不旋踵。

墨家的教育內容也與儒家不同。它反對禮樂教育,而重視科技教育。為實現“兼愛”理想,墨家重視武藝的學習,以反對非正義的戰爭。墨家重視科學技術的研究,以幫助“農與工肆之人”。在墨家後學所著的《墨經》中,涉及幾何學、物理學、光學、數學等方麵的知識,例如在機械方麵,談到了低速、高速、有窮、無窮等問題;在數學方麵,提出了無限小、無窮大的觀念,發現了零的概念,幾何學上的點、線、麵問題;在力學方麵,闡明了杠杆、天平、秤、滑車、斜麵的理論;在光學方麵闡明了倒影、平麵鏡、凹麵鏡、凸麵鏡的原理,這些都為我國科技發展史和科技教育史寫下了極為難得的光輝篇章。此外,墨家還 注重辯論學、邏輯學。這些都說明了墨家的教育內容大大突破了儒家“六經”的範疇。

墨家的認識論具有唯物主義因素。墨子認為,知識來源於親知、聞知和說知。親知屬於直接的知識,靠與外界接觸的感覺、印象、知覺而獲得。聞知屬於間接的知識,靠聞見和讀書獲得。說知屬於推論的知識,所謂“察類明故”,就是運用邏輯思辨,進行類推,獲取新的知識。墨子對檢驗知識提出了“三表法”,即用三個標準去衡量是非。首先要“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即根據曆史實際;其次要“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即根據社會實際;最後要“觀其中國家人民之利”,即根據人民大眾的利益。他尤其重視第三條標準。所以墨家在教育內容上能突破傳統文化的範疇,在科技方麵進行大量饒有價值的創造。這個認識論,影響到教育上,便有了重事實、重實踐、重應用的特色。

法家的教育觀

法家的思想淵源較早。其代表人物上推可始於鄭子產和管仲,其後有李悝和吳起。戰國中期的代表人物是商鞅,戰國末期的代表人物為韓非。韓非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在春秋戰國的動蕩年代,法家銳意提倡耕戰,主張嚴刑峻法,強調以法治國,反對儒家的“仁義道德”和墨家的“兼愛”等說教,也反對道家的“恍惚之言,恬淡之學”。因而在教育方麵他們要求能“服之以法”,以培養“法術之士”為教育目的。《韓非子·孤憤》中說,這種“士”,能“遠見而明察”,“剛毅而勁直”,能反對那種“無令而擅為,虧法以利私,耗國以便家,力能得其君”的行為,以幫助封建君主實行專製集權統治為己任。

先秦時期的法家學派把封建專製製度看成是理想的社會形態。麵對當時處士橫議、百家爭鳴的動亂局麵,法家堅持曆史進化論觀點,明確指出“廢先王之教”的主張。法家認為,曆史是不斷變化的,社會是不斷變遷的,所以治理國家不能循禮守舊。商鞅指出:“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明確反對儒家“法先王”的觀點。韓非子也說: “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時代不同了,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都必須隨之而變革。《商君書·更法》中說:“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故而積極提倡變法革新。他們認為儒家所鼓吹的“先王之教”為過時之政,無益於國計民生。 《韓非子·有度》舉“守株待兔”的故事說:“今欲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皆守株之類也。”法家還認為,要治理國家必須要“不務德而務法”。他們認為儒家鼓吹的仁義道德是不切實際的,是一種空談,於耕於戰無絲毫關係,與富國強兵背道而馳。《商君書·農戰》說:“凡人主之所以勸民者,官爵也。國之所以興者,農戰也。今民求官爵,皆不以農戰,而以巧言虛道,此謂勞民。勞民者其國必無力。無力者其國必削。”韓非也在《有度》中強調:“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因此他們堅決主張以法治國,主張“法不阿貴,繩不撓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