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2 / 2)

四年,永福縣溫九作亂,寇掠鄉裏,有司捕之,逃去。後複來寇,義士楊惟吉率眾圍獲之。

二十年,大旱。

二十一年,長樂大水。

永樂十年,長樂首石山鳴。讖雲“首石山鳴出大魁”。是歲馬鐸及第,後六年李騏又及第。”

正統八年戊辰,鄧茂七作亂於沙、尤。福州山賊攻劫諸縣。殘羅源、古田、永福、閩清,死者不可勝計,處州賊乘亂入連江,福城戒嚴,避寇扶攜入者,日以千計。

成化十三年,火,毀還珠門及民廬舍數百家。

十六年,長樂縣十八都昆由裏突起小阜,高三四尺,踐之輒陷。明年,複於其左湧起一山,廣袤五丈餘。是年大疫,民多死。

十八年,長樂半占山崩,壓居民廬舍,有死者。連江大水,壞縣公署、學舍,倉廒、壇壝,民畜溺死不可勝計。

十九年六月庚辰,大風雨,拔木發屋,公署民廬盡壞,城上敵樓頹毀一空。福州九縣,同日官私船漂沒無算,死者千餘人。

二十年十二月戊寅,地震有聲。

二十一年三月,雨不止,至閏四月,閩縣、侯官、懷安、古田、閩清、連江、羅源、永福八縣俱大水,民多溺死。

二十二年,旱,古田、連江大疫。

二十三年,羅源賊劫縣庫,官軍尋獲之。

弘治七年正月,還珠門火,延居民二百餘家。

十一年春,長樂十九都靈峰上產芝三本。

十四年,古田白水寇逼縣城,為官軍所殲。

一十六年,長樂馬江大風覆舟,死者幾百人。

正德三年,還珠門火,延居民廬舍百餘家。

四年,連江囗生白毛,焚之有囗氣。

十二年四月,地震,是歲地五六處皆有聲。

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可數。五年五月夏,旱,知府汪文盛奏蠲租賦。

嘉靖九年,侯官縣獄囚反,時正月二十九日夜也。初,侯官縣令黎文會素酗酒,守獄者得囚金,縱之。有林汝美,故縣吏也,以殺人論死;車小二,則郡劇盜也。二人私以兵器藏瓜中,遂率眾斬關而出,殺侯官令,趨南門,將逃於海,適三司晨候禦史於南察院,遂殺布政查約、參議楊瑀、都指揮使王翱、經曆周煥,賊逸去,後頗追獲。

是年四月,長樂太常山鳴。

十一年,大雨雪,裏巷中群犬驚吠。是歲,閩果不實。

十三年二月,雷震萬歲寺浮屠,火光如巨燭照城中。時屠僑為布政使,冒雨救火,以雨衣藉地,甫三拜而塔頂大鼎墜地,有讖雲:“諸天及人,無田見鼎。地搖三月,天雨四花。土田三變,今古同時。屠人握閩,雨衣三拜。”梁天監四年書。”

十八年閏四月,颶風大作,瓦屋皆飛。

十九年,賊寇連江。

二十一年,羅源大水,山崩,沙壓田。長樂饑疫。

二十三年,大饑,巡按禦史何維柏賑之。何尋以劾大學士嚴嵩逮詔獄,士民哭送,道軹不得行。

二十九年,地大震。海賊入長樂。

三十年,雨石於連江,有聲如雷。十一月,福州地震。

三十一年二月,烏石、九仙二山土中產珠,郡人競取之,著手輒碎。

三十四年六月,大雨雹,倭寇福清海口鎮,殺數百人,大掠而去。

三十五年正月,大雨雹。是歲也,民間訛言有海騮精,狀如螢,著人衣裾必死。城中家擊金鼓,如防巨寇,夜不帖席,數道士市符治之。有司疑即道士所為也,將置之法。道士逸去,怪亦絕。

十一月,大雨雪。

三十六年正月,改浙江巡撫都禦史阮鶚於福建,從侍郎趙文華奏也。

八月,倭數千人由海入寇,至福寧,轉掠而南,遂逼省會。四郊被焚,火照城中,死者枕籍,南台、洪塘民居悉為煨燼。巡撫阮鶚竭庫藏,並括民間金帛賂之,倭托言風未順,遂駕巨艘捆載揚帆而出於海。詳見《世廟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