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著鏡子中的自己,大島芳子回到了童年。
大島芳子性格內向,她不喜歡與人交流。她從小喜歡小動物,喜歡和動物交流勝過了和人說話。十歲的時候,有一次挖昆蟲居然把鄰居家菜園子的圍牆掏塌了。鄰居到她父親那裏敲竹杠,開口要他家十萬日元。父親很生氣,打紅了她的小手心。她很傷心,希望找個傾訴的對象,得到一些安慰。第二天她把這件事告訴了其他孩子。男孩子們不理她,其他女孩子都是文文靜靜,清清爽爽的,就她喜歡挖著挖那,總是搞得髒兮兮的,他們都願意和穿著幹淨漂亮的裙子的女孩子玩。女孩子們嘲笑她,一個女孩不唱歌也不跳舞,整天和一些髒玩意打交道,不是屎殼郎就是百足蟲,臭都臭死了。
小夥伴們避開她,東條一郎又要在父親的雜貨店裏幫忙,就算有空他也總是舞刀弄劍的,她可不喜歡打打殺殺。於是她的朋友越來越少,她變得越發孤僻寡言,最後隻有小動物願意和她作伴。
她常常對著螞蟻發呆,她覺得螞蟻是最神奇的昆蟲。它們群居,分工明確,最神奇的是,無論跋涉多少路程,它們都能準確地回家。她曾經做過自認為很高明的實驗。她拿米飯引蟻群,引出來後,再在一乍遠的地方放下一粒米飯,等蟻群趕到第二粒米飯時,下一粒米飯又放好了。她要讓螞蟻畫一個幾何圖案。這件事她是在一個禮拜天的早晨開始幹的,一直幹到太陽下山,一個大大的櫻花輪廓完成了。本來打算引到中午就結束,然後下午看螞蟻如何回家。可能螞蟻爬得太慢了,又或者她擺得櫻花太大了,結果把時間忘了。一整天蟻群都在她設的圈套裏挪動,最後螞蟻用自己的身體畫了一朵黑色的櫻花。可是天馬上要黑了,怎麼看的見螞蟻回家呢?辦法還是有的,她早早地吃過晚飯,把家裏的手電筒偷出來了。
夜深了,電筒的光越來越暗,螞蟻們還在忙碌著把食物扛回家。它們合力抬著飯粒往回趕,黑色的櫻花就像時間倒流一樣漸漸消退。當父親拉著她耳朵回家的時候,她還在思索:螞蟻怎麼不按直線回家呢?那樣不是更近嗎?螞蟻怎麼就不睡覺呢?它們不困嗎?
為了排遣寂寞,她開始和動物說話。一隻狗、一條魚、甚至一隻蟲都能成為她傾述的對象。她經常把甲蟲盛在碗裏,然後擱在桌上。碗很滑,她喜歡看它們爬上去又滑下來那種無可奈何的樣子。她還會邊吃飯邊和甲蟲聊天。遠看的人以為她在吃飯,旁座的人認為她是腦子有毛病。後來村裏人都知道她父親生了一個腦子有問題的孩子,然而她在學校裏的成績又很好,特別是自然科學。
她和他的相識是從一隻百足蟲開始的,那年她十二歲。十二歲是一個懵懵懂懂的年紀,應該和漂亮的裙子,美麗的蝴蝶結打交道。可是她還是老樣子,喜歡昆蟲。那天放學路上她遇到了一條難得的百足蟲王。蟲王比一般的蟲大兩倍,像一條長滿腳的小蛇。蟲王正利用保護色窩在一群小蟲子之間守株待兔,沒想到落進了她的法眼。
她蹲下來打算好好觀看一場大蟲吃小蟲的奇觀。可是好戲還沒開場,就被一隻大腳提前結束了。路過的是一少年,蟲王葬送在了他的皮靴底下,內髒迸了一地。他好像有急事,想一走了之。
“嗨,趕路的,你也太不禮貌了,踩死了人家的寵物也不說一聲對不起。”她不懷好氣地朝他喊。
少年轉過身,他長像靦腆英俊:“不就是一條蟲子嗎,明天賠給你就是了。”
“賠給我?你說的倒輕巧,這可是我這輩子見過的最大的百足蟲,你拿什麼賠我。”
少年一時無語,他默了一會說:“不管什麼東西,總有個價錢吧,你要多少錢,我給你。”
她不依不饒:“有錢就了不起啊,我就要蟲王,不賠你就是賴皮鬼,就不是男子漢。”
少年自小在勇武強者的思想熏陶下長大,他不但認為自己是真正的男子漢,而且將來還要做這個國家最強大的男人,此時居然因為一條蟲,被一個小姑娘罵成不是男子漢,他哪裏受得了這樣的侮辱。
“你說這爛蟲子是你此生見過的最大的蟲王,那你有沒有見過三頭六臂的百足蟲王?”少年氣衝衝地說。
“三頭六臂?你別唬人,世界上哪有三頭六臂的百足蟲。”她嗤之以鼻。
“要是我用三頭六臂的蟲王賠你這一個頭的蟲王,你願不願意?”
“我知道了,你是看我年紀小,想搪塞我,然後一去不回。實話告訴你,方圓百裏沒有我不認識的蟲子,世界上根本就沒有你說的那種怪物。”
“如果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