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古代生物學(下)國外重要植物的輸入和研究
明末清初,隨著中外交流的增多,一些重要的糧食作物和經濟作物開始傳入我國。在這之後植物的種類也在增《植物名實
圖考》中的甘薯圖多。整個明清時期傳入的重要糧食作物主要有甘薯、玉米、馬鈴薯;蔬菜作物有西紅柿、辣椒、菊芋、甘藍、花椰菜等;經濟作物有煙草、花生、向日葵等;花卉有大麗花等。其中甘薯、玉米、煙草的引入,對我國人民的生產和生活影響很大。
明清時期是我國人口增殖較快而又災荒頻繁的時代。以朱橚為代表的一些學者曾在有明一代寫下不少植物專著幫助救荒。但是煮食野菜的方法隻是杯水車薪,對於大規模的饑荒而言,其作用畢竟非常有限,而且這類植物從味道、營養和毒性等方麵考慮,局限性也很大。顯然,尋找新的適應性廣、抗逆性強、產量高的糧食作物是擺在當時社會麵前的重要問題。
明朝萬曆年間,福建華僑陳振龍從呂宋(今菲律賓)帶回幾尺甘薯藤到福建,試種成功,1594年,福建鬧饑荒,陳振龍之子陳經綸向當時的地方官金學曾推薦這種適當性很強,不與稻麥爭地,耐旱,耐瘠薄的高產糧食作物。金聽取了陳的建議,頒發了“海外新傳七則”,宣傳甘薯好種、易活、高產的優點,並傳授種植方法。在金的鼓動下,各縣如法推廣。種甘薯的地方,災害威脅都大為減輕。後來,這種作物漸漸地在各省擴展。特別值得指出的是,明代著名學者、農學家徐光啟為甘薯在全國推廣不遺餘力的工作。他把甘薯的優點歸納為“十三勝”,自己親自動手進行引種試驗,努力研究解決薯種的收藏越冬問題。他先用木桶蒔藤運到北方,然後又提出利用窖藏的方法,解決薯種在北方的越冬問題。經過各地農民的辛勤實踐,終於較好地解決了北方第二代薯種的問題。甘薯《本草綱目》中的玉蜀黍圖很快在大江南北廣泛種植,成為我國重要的糧食作物。徐光啟還總結編寫了《甘薯疏》一書,對甘薯的宣傳推廣、生物學特性的認識和種植技術改進提高起了良好作用。
玉米的傳入也在明末時期。明代嘉靖年間田藝衡的《留青日劄》中將玉米稱為禦麥。書中寫道:“禦麥出西蕃,舊名蕃麥,以其曾經進禦,故名禦麥。”李時珍的《本草綱目》也記載有玉米,並附有一幅不太準確,但大體反映出玉米特征的寫生圖。徐光啟的《農政全書》也有記述。一般認為玉米傳入我國的途徑有三條:一條是東南亞經閩廣傳入內地;一條是從印度、緬甸入雲南;一條是經波斯、中亞到甘肅的西北路線。在18世紀中葉和19世紀初,玉米已在我國大規模推廣,這與玉米適應性廣,耐瘠薄,產量有保障,適於在當時許多新開墾的山地上推廣有關。另外,育種可能也有重要突破。上述原因使玉米成為我國僅次於稻麥的重要糧食作物。
煙草也是明末傳入我國的。據《景嶽全書》記載,煙草在明萬曆年間傳到東南沿海的福建、廣東,隨後江南各省都有栽種。煙草在引入我國後,由於其本身具有可用為嗜好品的特點,很快就在全國各地推廣。清代一些醫藥書籍渲染它有驅寒辟瘴的作用,對種煙、吸煙的發展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隨著吸者日眾,商品化的程度也日益提高。在煙草的引進和發展過程中,人們對其利害關係就聚訟紛紜,不一而足。從明崇禎年間就開始有煙草的禁令,但由於各種原因,一直禁而不止。時至今日,還大有發展之勢。一方麵,煙草給人類的身體健康造成巨大危害;另一方麵,它又確有點祛寒去濕的作用。在生物學中,它是遺傳學的良好的實驗材料。水產動物研究
天然水域是地球生物圈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生物來說有著特殊的意義。一方麵水生環境是生物的原始故鄉,又是動物發展的良好場所;另一方麵人類社會早期就從事漁獵生活,水生動物很早就成為人類主要的食物來源,並且在人類進化史上起著決定性作用。漁獵導致火的利用和工具的發明,使體力和智力第一次得到充分的發展,使人類步入以生產力改造自然的偉大時代。
我國陸上水域廣布,海疆遼闊,水生動物資源極為豐富。我國古代人民在石器時代就已開始漁獵生活。從考古資料看,許多石器時代文化堆積中都發現有魚骨,北京周口店山頂洞人文化層中,就出土有長約1米的青魚骨和很多鯉魚骨。在從事漁獵的同時,人們就開始了對水生動物(主要是魚類)的觀察、識別,積累了豐富的知識和經驗。至少到了秦漢,已經有了有關養魚的專門著作(如《陶朱公養魚經》等)。許多著作如《山海經》、《詩經》、《爾雅》及其疏注,以及眾多的地方誌中都有關於水生動物的記載。這是隨著生產手段的更新和社會生產的發展,對生產對象水生動物形態結構和生活習性深入了解的必然結果,東漢楊孚的《南裔異物誌》和三國吳·沈瑩的《臨海水土異物誌》對我國南方以至沿海的水生動物進一步作了記述。宋元對海洋動物有了更多的開發利用。
明清時期,對水生動物的研究利用達到了高峰。與植物相比,盡管對動物特別是水生動物的研究著作較少,但還是可以看到前後相因、各具特色的水產專著係列:魚類方麵有明·黃省曾的《種魚經》,楊慎撰、胡世安補的《異魚圖讚補》,顧起元的《魚品》,清·陳鑒的《江南魚鮮品》,著者未詳的《漁書》和《官井洋討魚秘訣》,朱儼的《魚譜》;兼及其他水生動物的綜合性著作有明·屠本畯的《閩中海錯疏》(1596)和《海味索引》,李調元的《然犀誌》(1779),郝懿行的《記海錯》(1801),郭柏蒼的《海錯百一錄》(1886)、《閩產錄異》和範端昂的《粵中見聞》等。繼宋付肱《蟹譜》、高似孫《蟹略》之後,清代有褚人獲的《續蟹誌》和孫之騄的《晴川蟹錄》。這些著作中以記魚最多,反映了魚類在水生動物中所占地位;記福建水產最多,反映了當時福建在沿海開發以及商業貿易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