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重義奔喪奴仆好貪財殞命子孫愚(2)(3 / 3)

我不如當諸公麵前毀了這張遺囑,省得貽悔於將來。“說完,取出遺囑捏在手中,對靈柩拜了四拜,點起火來燒化了。四座之中,人人歎服,個個稱奇,道他是僮仆中的聖人,可惜不曾做官做吏,若受朝廷一命之榮,自然是個托孤寄命之臣了。

百順別了眾人,雇下船隻,將旅櫬裝載還鄉,一路燒錢化紙,招魂引魄,自不必說。一日到了同安縣,將靈柩停在城外,自己回去,請幼主出來迎喪。

不想走進大門,家中煙消火滅,冷氣侵人,隻見兩個幼主母,不見了兩位幼主人。問到那裏去了?單玉、遺生的妻子放聲大哭,並不回言,直待哭完了,方才述其原故。

原來遺生得了銀子,不肯分與單玉,二人終日相打,遺生把單玉致命處傷了一下,登時嘔血而死。地方報官,知縣把遺生定了死罪,原該秋後處決,隻因牢獄之中時疫大作,遺生入監不上一月,暴病而死。當初掘起的財物都被官司用盡,兩口屍骸雖經收殮,未曾殯葬。

百順聽了,捶胸跌足,慟痛一場,隻得尋了吉地,將單玉、遺生祔葬龍溪左右。

一夜百順夢見龍溪對他大怒道:“你是明理之人,為何做出背理之事?那兩個逆種是我的仇人,為何把他葬在麵前,終日使我動氣?若不移他開去,我寧可往別處避他!”百順醒來,知道他父子之仇,到了陰間還不曾消釋,隻得另尋一地,將單玉、遺生遷葬一處。

一夜又夢見遺生對他哀求道:“叔叔生前是我打死,如今葬在一處,時刻與我為仇,求你另尋一處,把我移去避他。”

百順醒來,懊悔自己不是,父子之仇尚然不解,何況叔侄?既然得了前夢,就不該使他合塋,隻得又尋一地,把遺生移去葬了,三處的陰魂才得安妥。

單玉、遺生的妻子年紀幼小,夫死之後,各人都要改嫁。

百順因他無子,也不好勸他守節,隻得各尋一分人家,送他去了。

龍溪沒有親房,百順不忍家主絕嗣,就刻個“先考龍溪公”的神主,供奉在家,祭祀之時,自稱不孝繼男百順,逢時掃墓,遇忌修齋,追遠之誠,比親生之子更加一倍。後來家業興隆,子孫每繁衍,衣冠累世不絕,這是他盛德之報。

我道單百順所行之事,當與嘉靖年間之徐阿寄一樣流芳;單龍溪所生之子,當與春秋齊桓公之五子一般遺臭。阿寄輔佐主母,撫養孤兒,辛苦一生,替他掙成家業,臨死之際,搜他私蓄,沒有分文,其事載於《警世通言》。

齊桓公卒於宮中,五公子爭嗣父位,各相攻伐,桓公的屍骸停在床上六十七日,不能殯殮,屍蟲出於戶外,其事載於《通鑒》。

這四樁事,卻好是天生的對偶。可見奴仆好的,也當得子孫;子孫不好的,尚不如奴仆。

凡為子孫者,看了這回小說,都要激發孝心,道為奴仆的尚且如此,豈可人而不如奴仆乎?有家業傳與子孫,子孫未必盡孝;沒家業傳與子孫,子孫未必不孝。

凡為父祖者,看了這回小說,都要冷淡財心,道他們因有家業,所以如此,為人何必苦掙家業?這等看來,小說就不是無用之書了。

若有貪財好利的子孫,問舍求田的父祖,不原作者之心,怪我造此不情之言,離間人家骨肉者,請述《孟子》二句回覆他道:“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