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1 / 3)

初受三五法

夫誌人受法籙,初受三五之法。未知其理,分別三者三元。

註:上中下三元。

前聖老君謂之太一

註:出太玄,故曰太一。太極真人受之於太上老君,分符破契,以盟二天。師與弟子伺在壇中,一一唱將軍姓名,而度弟子唱受。受後不得妄行。元勑,令刺手血,以為水水和之,師弟子飲之為盟。各下髮為結,結鐶為誓約,約不背師友道,及背三官。當以考召其身,史兵先坐其罪,可不慎之。謹其身,故為盟誓也。

之法籙。本有一千七百九十卷,以太 一為名,謂之天教。三者名日三元籙,五者名日五行籙,其三五之法,則為上中下三等法也。修真道之部,上部。天人所修,中部神仙所修,下部世人所修。故從三元而修,上至天真,中至神仙,下至人仙。世人屬居下界,故先真仙下法,所修進中上也。此書上極畢上部,中極中部,下極下部,號曰《太一三五金籙玉籙內典》

註:後聖改為正一之法,名曰《 金鎖流珠》 也。

後聖君傳授正一真人。

註:張天師是也,號正一真人。

便因名三五,正一為號。三者是三元, 五者是五行也。天地之精,亦人之五靈。

註:五行在天為五星,在地為五嶽,在人為五藏。若能存思安鎮五藏,五行神常備具,則聖牢不敗不壞,便是真人長生不死,謂之曰五靈也。

能明三五法,即得長生。此正一法籙,本一千七百九十卷,三千六百二十四階,後聖君以為三元部之。上部名曰上元,主天。

註:應是天上大真大神大仙之衆,皆有籙掌主也。

置三大將軍籙,部領一千三百六十階籙。

註:二百二十四階,傳於下土洞天中,足一百二十階出世。世人得足者,皆任神仙天官上品,即長生真人也。若欠闕不足,即不得長生也。

中元主人,亦有三大將軍,主領一千階籙。

註:五百六十階,傳下世洞天中,足二百四十八階出人世。世人得足者,皆任大真官。久闕不足,即不度世也。

下元主地及水,亦三大將軍,主領一千一百五十二階籙。

註:八百七十二階。傳下世洞天中,足五百五十階出人世。世人得足者,皆任地仙也。欠闕不足,即不得延命壽,託化貴門也。

以為三統部領,立三元將軍,防衛於內,治身救人。置三官,主掌於外,驅鬼使神,製約人物。皆是三元五星之所主也,皆祕於上天。正一之籙,都有三千六百二十四階。下界修行之人,知有其數者,亦得入長生之位人也。何況受得傳留,或流世足者,便是仙人。更以修行十年之外,白日上昇天真。

後聖君再言:人世有修行之士,上元足者任為天仙,中元足者任為人中之仙,下元足者任為地仙,三元俱足者,其任為天仙之官,真人之位,功滿白日拔宅上昇。如世有師,可一一依師口言,立誓及信,不得違犯科盟,犯即天罰,三官記錄,不得為真人。故言初受三五之法,授受不可妄行。卿須教授初學者,使依師約,命行用令。後人繼代存師,有靈有驗。

註:後聖為道陵之師。陵日日思存不休,如臥亦想如見,撚訣存之。一年功力神通,製伏祆祟鬼賊,畏而伏罪合死,陵以放之。不伏罪之者,陵以誅之。於是蜀川鬼獄之地,為福德之鄉,人鬼得恩,無不敬奉之。時天地舉功,後聖遷為三天正一真人,號三天大法師,子孫繼代,拔宅上昇,是其誌心存想。今傳授正一上清法師之功。應驗修行,年數功滿,舉家得道俱昇矣。

繼代神通,流出吾法,謂之流珠,此即是大道上足弟子也。若遇非人,所見所聞,問以虛言,但以不言,皆以他對,此即名金鎖。故改神仙之正法,名《金鎖流珠》。三五之法,初受義也。小王君曰:夫為師之道,先明其三五太一。

註:太一者,本上清太玄之法也。

老君取名太一之經籙,定三等也。正一後聖君再言:正者,正其心。一者,通其道也。

註:陸法師解:正直其心,從一取道,道之性元偏黨,正直過心。若能誌節抱直,而行心性,不生二三,則道不離心性。故經雲:道生一是也。

其正一之名,管通於三五之部。

註:上部上元,中部中元,下部下元,五隨之。

上部言上清,中部言正一,

註:正一言人身之事,故言居中元中部。《靈寶五符》、《五嶽真形圖》言地上之法,故合居下元下部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