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黃金案
唐朝的時候,甘露寺新上任的主事僧被人告到官府,說他私吞寺內的黃金。
審問新主事僧,他說他接管寺廟的財產時,文書上寫著有150兩黃金,但他並未見到黃金。他說,黃金其實早已被前幾任主事僧私吞完了;而甘露寺的前幾任主事僧和幾個管廟務的和尚卻都說這150兩黃金是寺院的財產,一任傳一任,傳到新主事僧手裏就不見了。大家都說新主事僧在外麵胡作非為,把寺院的黃金給揮霍掉了。
在眾僧作證,新任主事僧無話可講,再加上官府嚴加逼供,他隻好違心地承認自己私吞了寺廟的黃金,並被判入獄。但是,私吞的黃金現在何處,是如何花費的,一直沒有查清楚。
當時,李德裕正在浙江西路做觀察使。他在複查案卷時發現這個案子判得不明不白,疑點很多。他想:案子是由黃金引起的,黃金的下落還沒有真正查清,隻憑幾個和尚的口供就定案量刑,是沒有說服力的。
他吩咐重新審理這樁案件。
新任的主事僧被傳到大堂。李德裕告訴他不要害怕,要如實回答,那個主事僧看看李德裕,緩緩地說:“現在在廟裏做和尚的人都希望掌管廟務,從中撈些油水。許多年來,主事僧都私自侵吞寺廟的財產。前後好幾任主事僧,都是憑空交接寫有黃金150兩的文書,而實際上根本沒有黃金。大家亂中謀私,對此心照不宣。隻是我初來乍到,處境孤立,又不想和他們同流合汙,他們便孤立我,排擠我,誣蔑我私吞黃金。”說著兩眼一陣發酸,淚水滾滾流了下來。
李德裕心想:以前的幾任主事僧,交接財產時,文書上都寫有150兩黃金,到底有沒有黃金,隻有他們自己才能說清楚。
他馬上派出官府的轎子,把前幾任主事僧都請到官府來。李德裕給每位主事僧倒了茶,顯得很親密地和他們聊天。突然,李德裕問道:“在你們擔任主事僧交接財產時,文書上都寫有黃金,請問諸位,是真有黃金嗎?”
主事僧們對這個問題很敏感,李德裕突然提問,大家都不知道該如何回答,一個個屏住呼吸,偷眼相看。
李德裕又追問了幾句。其中一個主事僧遲疑地站起來說的確有黃金,其餘的人也都響應說確實存在150兩黃金,交接財產時,都是主事僧親自過目交接。
李德裕叫人把這些主事僧領到不同的屋子裏去,給他們每人送一些柔軟的黃泥,讓他們用黃泥提出他們當時交接黃金的形狀。
因為本來就沒有真正交接過黃金,當然大家也就不可能知道黃金的形狀,所以他們捏出來的,各種各樣,沒有個相同的樣子。
李德裕一看,真相大白,原來他們聯合起來誣告陷害新上任的主事僧,以掩蓋他們私吞寺廟財產的行為。李德裕命衙役們重重地責打這些和尚,他們害怕疼痛,全都老實交代了。
新上任主事僧又回到了甘露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