爪哇事件
永樂四年(1406年)六月,明成祖派鄭和帶領一支船隊出使西洋。那時的西洋指的是我國南海以西的沿海各地。
鄭和一共帶了2萬多人,除了士兵和水手外,還有各級官員、技術人員、翻譯和醫生。他們乘坐62條大船,從今江蘇的太倉出發,經過福建沿海,浩浩蕩蕩地揚帆南下。鄭和每到一個國家,就把明成祖的信遞交給該國的國王,並把帶去的禮物送給他們,希望同他們建立友好關係。
鄭和第一次下西洋,順風南下,到達爪哇島上的麻喏八歇國。爪哇古名“闍婆”,今印度尼西亞爪哇島,為南洋要衝,人口稠密,物產豐富,商業發達。
當時,這個國家的東王、西王正在打內戰。東王戰敗,其屬地被西王的軍隊占領。鄭和船隊的人員上岸到集市上做生意,被占領軍誤認為是來援助東王的,被西王麻喏八歇王誤殺,計170人。鄭和部下的軍官紛紛請戰,說將士的血不能白流,急於向麻喏八歇國進行宣戰,給予報複。
“爪哇事件”發生後,西王十分懼怕,派使者謝罪,要賠償6萬兩黃金以贖罪。鄭和第一次下西洋就出師不利,而且又無辜損失了170名將士,按常情必然會引發一場大規模戰鬥。
然而,鄭和得知這是一場誤殺,又鑒於西王誠惶誠恐,請罪受罰,於是稟明皇朝,化幹戈為玉帛,和平處理這一事件。明王朝決定放棄對麻喏八歇國的賠償要求,西王知道這件事後,十分感動,兩國從此和睦相處。
3年後,鄭和帶著西洋各國的使者回到了中國,明成祖見這次遠航這麼成功,非常高興。在以後的20多年裏,明成祖一次又一次地派鄭和前往西洋各國。
鄭和前後出海七次,到過印度洋沿岸的30多個國家,最遠還曾到達過非洲。鄭和七次下西洋,說明我國當時的造船和航海技術已經達到了很高的水平。更重要的是,這一事件打破了東西方之間相對隔絕的狀態,讓外國人更多地了解了中國。
鄭和下西洋在我國航海史上是一次重大的事件,他對“爪哇事件”的妥善處理獲得了外國人的一致稱讚。印尼學者認為,鄭和艦隊無疑是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海上艦隊,是一支無敵艦隊。而鄭和七下西洋的28年中,真正意義上的對外戰爭僅有錫蘭(今斯裏蘭卡)一次,而且是在被迫無奈的情況下的防衛性作戰。鄭和在處理”爪哇事件”中,不動用武力不要賠償,充分體現了傳播和平的意圖。他傳播的是“以和為貴”的中國傳統禮儀,以及“四海一家”的中華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