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時期
概述公元前二十一世紀,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出現了社會分工,私有製產生並得到發展,原始社會解體,奴隸社會開始。原始社會後期生產力的發展及由此而引發的二次社會大分工,在導致了社會物質財富的豐富、商品的交換、部落戰爭的同時,也導致了原始社會時期人們平等關係的破裂,從而分化為奴隸和奴隸主兩個對立的階級。人類社會的發展進程有了質的變化,從無階級社會進入階級社會,由此服裝成了統治階級“昭名分、辨等威”的工具,成了人們不同穿用場合的象征和社會性標識,服飾製度逐漸形成。
夏在公元前二○七○年建立了中國曆史上第一個奴隸製王朝。夏代的農業,畜牧業相當發達,生產力日益提高,手工業從農業中分離出來。夏朝開始出現祭服製度。公元前一千六百多年“湯”滅“桀”,並在亳定都,建立商朝。此時農業已獲得了很大發展,金屬器具開始被使用,社會分工不斷細化。絲綿的生產已得到很大的發展,絲織品是奴隸主的衣料之一。玉器成了奴隸主所重視的裝飾品,青銅器則反映王主的威嚴與莊重。奴隸則往往著不蔽體的粗麻布衣。
在公元前十一世紀中期,武王伐“紂”而得天下。周武王建都於鎬(今陝西長安灃河以東)。周代社會的政治特點,是采用分封製、世襲製和等級製,由於周代已有“爵位等級”製度,故在祭祖服飾、器物、宮室、車馬等的使用上,也都按照“爵位等級”有嚴格的規定,不得逾越。
當時關於服飾已有嚴格的等級規定。統治者以嚴格的冠服製度,來顯示自己的尊貴和威嚴,而“冕服製度”的出現,正是周代借服飾製度來達到“禮製”、維係“倫綱”的目的。另外,周代還創立了“深衣製度”,這種款式改革了“上衣下裳”的形式,使上衣與下裳兩件連屬在一起。
在公元前七七一年,周幽王身亡,西周結束了。公元前七七○年,周平王東遷洛邑,進入東周時期即春秋戰國時期。戰國時期邦國間戰爭頻繁。戰爭促進了漢族“長裙長袍”服裝的改革。公元前三二五至公元前二九九年,趙武靈王在位期間,在戰爭中有感於北方遊牧民族穿短衣、長褲,騎馬、射箭非常方便,下令全國改穿短衣長褲,學習騎射,趙國因而強盛起來,胡服從此盛行。
中國冠服製度大約在夏商時期就有了雛型。從河南安陽殷墓中出土的陶俑、玉俑來看,當時人們頭戴帽,腰係帶,衣有交領或對襟;貴族衣前有蔽膝下垂,袖為窄袖,衣上有邊和繡紋,同時還可以從俑的衣著上明顯看出其等級地位的不同。這些隨葬的陶俑、玉俑,有的手戴桎梏,顯然是奴隸或被俘虜的人質;有的踞坐,身穿精美的花紋衣,頭戴冠箍,這或是奴隸主本人,或是奴隸主身邊的弄臣或是對亡國喪邦有所鑒戒的古人,三者都可能代表酗酒不節、放縱享樂的形象。有的頭戴高巾帽、身穿長袍並係黻,如不是個小奴隸主,也應該是個地位較高的親信,因為,古時把蔽膝等視為“權威”的象征,並用不同的質料和顏色來區分等級。
殷商時期的衣著式樣有以下幾種形製,其一為袖小而衣長不至足,頭發剪齊至頸後,同時又似有頭發編成辮子再盤於頭頂;其二為後裙下垂齊足,前衣較短,飾有蔽膝,頭上戴尖角帽或裹巾;其三為短衣齊膝,全身衣服有不同紋飾,領、袖間勾邊,平箍帽子和腰間大帶可能是提花織物做成,是權貴者的衣著。
商代服飾已明顯地出現了等級差別,它為周代服飾製度的完整形成奠定了基礎。
商代的發式多為係辮,辮長而盤於頭上,或向後垂發。在頭飾上笄的使用更為普及,采用玉、銅、骨、角或等製成,其外形笄柄較為寬大,紋飾精美,與同期的銅器、陶器紋飾相仿。
夏商時期的服飾,文字記載和出土文物較少,很難給一個定論,但從現有資料看,夏商時期的藝術特點為,在沉穩莊重中帶有幾分細膩與華麗。在款式劃分上,富者絲帛、貧者革麻,尊者戴冠,富者裹巾,貧者光頭。衣服款式多為短衣、窄袖加長裙;佩飾有帶與蔽膝;鞋為尖鞋;發式是披發或係辮。
絲織品在此時已作為商品進行廣泛的交換,並且在當時人們的心目中是很貴重的商品。上古之時人們已開始養蠶采桑。由於對蠶的敬重,人們往往把玉蠶作為佩飾,並有用玉蠶隨葬的習俗,這在山東益都蘇埠屯和河南安陽大司空村等地的商代大墓中都有出土。
周代服飾種類西周時期“等級製度”已經逐步確立,中國衣冠製度大致形成。所謂“貴賤有等,衣服有別,上有夫子卿士,下及庶民百姓,服飾各有等差”。周王朝以“德”、“禮”治天下,這一思想在以後的儒家思想的仁、義、禮、智、信理論中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和係統化。這幾乎為我國封建社會曆代所效法。“禮”是外表儀式和倫理行為的規範。如服飾上“德”的象征是佩玉,禮的推行使服飾從造型、色彩、紋飾等方麵提醒人們等級身分和禮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