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誌氏姓(8)(2 / 2)

偃姓舒庸。舒鳩。舒龍。舒共。止龍。酈。淫。參。會。六。院。囗。高國〔一〕,慶姓樊。尹。駱,曼姓鄧。優〔二〕,歸姓胡。有。何〔三〕,葴姓滑。齊〔四〕,掎姓棲。疏〔五〕,禦姓署。番。湯,嵬姓饒。攘。剎〔六〕,隗姓赤狄〔七〕。姮姓白狄〔八〕,此皆大吉之姓〔九〕。

〔一〕“偃姓舒庸。舒鳩。舒龍。舒共”舊作“優姓舒唐。鳩。舒龍。舒其”,據後紀七注引改。文出世本,見文十二年左傳疏。後紀“止”下無“龍”字。按“止龍”當為“舒鮑”,左傳疏引世本有舒鮑,此下列鮑姓在酈上可證。“共”世本作“龔”,又別有舒蓼,“參”疑即“蓼”之誤。“淫”後紀作“謠”,按當為“繇”,後漢書郅惲傳有西部督郵繇延,章懷注:“繇姓,咎繇之後。”“院”後紀作“阮”,當為“皖”,漢書地理誌廬江郡皖縣在舒與龍舒之後,國名紀二引地記:“皖,偃姓,皋陶後。”“白”與“”偏旁形近之誤。“高”當為“鬲”,即漢誌平原郡之鬲,國名紀引郡國縣道記雲:“古鬲國,偃姓,皋陶後。漢為縣。”亦見國名紀六。“囗”後紀作“棐”,王侍郎雲:'疑是“裴”。’廣韻十五灰“裴”字注雲:“裴姓,伯益之後,封於囗鄉,因以為氏。後徙封解邑,乃去邑從衣。”鐸按:“蓼”誤作“參”,秦嘉謨說同。其上當據世本六舒補“舒”字,而移至“酈”上。“囗”程本作“築”,秦氏據僖十七年春秋“齊人。徐人伐英氏”,及史記陳杞世家“皋陶之後,或封英。六”,謂“築”當為“英”。考英即今湖北英山,六即今安徽六安,壤地相接;若伯益乃嬴姓,而解邑在今山西,去偃姓諸國彌遠,則知王說謬而秦說是矣。今輒正其文如下:“偃姓舒庸。舒鳩。舒龍。舒共。舒鮑。舒蓼。酈。繇。會。六。皖。英。高國。”言此十三國皆偃姓也。(王紹蘭說又有補證,見所為本書序中,徒勞無益,故不引。)

〔二〕“曼”舊作“嫚”。桓七年左傳疏引世本雲:“鄧為曼姓。”九年傳:“鄧南鄙鄾人。”此作“優”當誤。鐸按:秦氏據晉語四改“慶”為“滕”,當是。

〔三〕國名紀六雲:'世本:“胡子國,歸姓。”’又雲:'“有”本一作“洧”。’鐸按:襄卅一年左傳:“立胡女敬歸之子子野”,杜注:“胡,歸姓之國。”

〔四〕後紀五。國名紀一,“葴”作“箴”,“齊”作“濟”。

〔五〕“掎”後紀十四寒浞傳注。國名紀六作“猗”。按上雲“黃帝之子”有葴氏。拘氏,此在葴姓下,疑“掎”即“拘”之誤。

〔六〕“剎”舊作“殺”,據前紀三。國名紀六改。國名紀“剎”一作“利”。鐸按:“嬛姓饒。穰。穀”,秦氏據路史。左傳訂如此。

〔七〕周語:'富辰曰:“狄,隗姓也。”’韋昭注:“隗姓,赤狄也。”

〔八〕昭十二年穀梁傳範寧注:“鮮虞,姬姓白狄也。”疏雲:“世本文。”此“姮”字疑“姬”之誤。秦氏據程本作“隉”,以為即晉語黃帝後十二姓之酉。鐸按:下文“短即犬戎氏”,“短”與“隉”形不相近,無緣致誤。秦說失之。

〔九〕孫侍禦雲:'“大吉”疑“太古”。’

齊有鮑叔,世為卿大夫〔一〕。晉有鮑癸〔二〕。漢有鮑宣,累世忠直,漢名臣〔三〕。漢酈生為使者,弟商為將軍〔四〕,今高陽諸酈為著姓。昔仲山甫亦姓樊,諡穆仲〔五〕,封於南陽。南陽者,在今河內〔六〕。後有樊傾子〔七〕。曼姓封於鄧,後因〔八〕氏焉。南陽鄧縣上蔡北有古鄧城,新蔡北有古鄧城〔九〕。春秋時,楚文王滅鄧〔一0〕。至漢有鄧通〔一一〕。鄧廣〔一二〕。後漢新野鄧〔一三〕禹,以佐命元功封高密侯〔一四〕。孫太後囗〔一五〕性慈仁嚴明,約敕諸家莫得權,京師清淨,若無貴戚;勤思憂民,晝夜不怠。是以遭羌兵叛,大水饑匱〔一六〕,而能複之,整平豐穰〔一七〕。太後崩後,群奸相參,競加譖潤〔一八〕,破壞鄧氏,天下痛之〔一九〕。魯昭公母家姓歸氏〔二0〕。漢有隗囂季孟〔二一〕。短即犬戎氏,其先本出黃帝〔二二〕。

〔一〕見左傳。按齊語韋昭注雲:“鮑叔,姒姓之後。”

〔二〕宣十二年左傳。

〔三〕宣見漢書。宣子永,永子昱,見後漢書。“漢名臣”上當脫“為”字。鐸按:此三鮑並承上文言之,則偃姓十三國當有舒鮑明矣。

〔四〕史記酈食其傳。

〔五〕見周語。按後漢書樊宏傳雲:“其先周仲山甫封於樊,因為氏焉。”

〔六〕續漢書郡國誌:“河內郡修武,故南陽,秦始皇更名。有南陽城。陽樊,攢茅田。”劉昭注引服虔曰:“樊,仲山之所居,故曰陽樊。”

〔七〕昭廿二年左傳“傾”作“頃”。

〔八〕“因”舊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