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七章 黨史工作的黨性原則(1 / 1)

黨的研究機構和黨員史學工作者,研究黨的曆史,當然要有黨性。

何謂黨性?遵守黨的決議,遵守民主集中製的黨的紀律,這是黨性的極重要的方麵,沒有這個,黨就不成其為統一的有組織的有戰鬥力的政黨。但這不是黨性的唯一要求。黨性是有豐富內容的。毛澤東在《反對本本主義》中批評那種以為隻要遵守既定的“本本”就無往不勝,躺在決議上飽食終日,空洞樂觀,所謂“無產階級就是這樣”(無產階級黨性就是這樣)的錯誤思想。他說,這完全不是共產黨人從鬥爭中創造新局麵的思想路線。這思想路線,應該屬於黨性的要求吧。延安整風時,毛澤東在《改造我們的學習》中又說:“沒有科學的態度,沒有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和實踐統一的態度,就叫做沒有黨性,或者叫做黨性不完全。”中共中央在關於調查研究的決定中還說:主觀主義作風“是黨性不純的第一個表現”,實事求是是“一個黨性堅強的黨員的起碼態度”。這是對“黨性”下的科學定義。對黨性應當全麵理解。

薄老給黨史研究室寫過一封信,其中談到要“在晉董狐筆”,這是文天祥《正氣歌》中的一句話,薄老引這句話來勉勵黨史工作者,這也是黨性。在董狐時代是封建階級的黨性,在我們今天,無產階級也要忠於曆史,忠於事實。當然,古代和現代情況不同,古代“在晉董狐筆”是兩種力量的衝突,一個是帝王的權威,一個是史官的品格。史官是服從帝王的不合理的、錯誤的要求來改寫曆史呢?還是抗拒帝王的權威,按照曆史的本來麵目寫曆史?而我們現在,不是一個人和另外一個人、一個權力和一種品格的較量,我們是現代社會,是現代社會的有組織的革命運動,是這種革命運動的組織的成員,要服從組織的決議和紀律。這樣問題就來了,“董狐”不隻是一個向自己品格負責的個人,自己認為該怎麼寫就怎麼寫。這就有一個追求真理和遵從決議、服從真理和服從決議的關係。這兩點都是黨性。這兩點在許多時候是統一的(決議實事求是,反映了曆史真實和客觀真理);或者是可以求得統一的(決議也許在某些判斷上沒有完全反映客觀真理,但作出決議的黨從根本上是遵守以實踐為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認識論原則和民主集中製的組織紀律原則的,因而經過遵守這兩種原則的努力,可以求得決議根據實踐的結果而得到修正,求得服從決議和服從真理的統一)。但在“文化大革命”那樣的時候,黨的許多決議離開了客觀真理,黨的思想路線和民主集中製原則又受到嚴重破壞,那就難以求得服從決議和服從真理的統一。這是我們理論界和黨史界的一段痛苦的經曆。那時黨的決議對一些曆史是非的判斷不正確,然而又有決議的組織權威來支持這種不正確,追求真理、忠於曆史就與遵從決議發生衝突。但是,黨的這樣一段不正常的曆史終於結束。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曆史發生了偉大轉折,整個黨的狀況發生了變化,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重新確立,民主集中製的組織原則重新確立,建國以來重大曆史是非在以實踐為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基礎上重新論定,在這個前提下,從原則上講,在黨史研究中服從決議和服從真理這兩者是統一的,是可以求得統一的,當然求得統一的過程有時也還會有一些複雜性。我們要按照兩個服從的要求去做,努力使黨性的這兩個方麵求得統一。

同時,黨的紀律原則區別不同情況有不同的規定。黨史教科書和研究著作,情況就有所不同。黨的研究機構的職務著述和個人著述、課堂講授和課外探討、公開發表和內部討論,情況都有所不同。不同情況、不同場合,紀律要求也有所不同。這不是說,隻有前一方麵(教科書,職務著作,課堂講授)要黨性、要紀律,後一方麵的情況,就不要黨性、不要紀律,而是說黨性與紀律在不同情況下,其要求有所差異。個人著述、內部討論,不同意見的自由探討的自由度,與公開發表不同。黨員在重大政治和理論問題上不能公開宣傳和黨的意見相抵觸的觀點,這在黨的政治生活準則中是有規定的。同時,在學術研究和探討中,要允許自由討論,堅持百家爭鳴的方針,這在黨的政治生活準則中也是有規定的。

堅持執行黨的方針政策,這也是黨性要求的一個方麵。

《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通過不久,我在《人民日報》上發表過一篇文章,題目是:《遵守黨的決議和保障科學研究的自由》,著重論述了兩者的統一和如何實現兩者的統一。其基本觀點,我以為還是站得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