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1 / 3)

〔八〕 俞樾雲:「按『無幾』當作『為幾』,字之誤也。問上篇正作『田無宇之後為幾』,可據以訂正。」劉師培雲:「黃本作『何幾』。」

〔九〕 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政」誤作「改」。

〔一十〕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曰」作「其」。

〔一一〕則虞案:左昭二十六年傳作「在禮」。

〔一二〕盧文弨雲:「左傳作『民不遷,農不移』。」

〔一三〕則虞案:當從左傳作「滔」,杜注:「慢也。」

〔一四〕則虞案:左傳作「公曰:『善哉,我不能矣,吾今而後知禮之可以為國也。』」

〔一五〕則虞案:左傳「並」下無「立」字,「臣忠」作「臣共」,又無「之經」二字,當據正。

〔一六〕黃以周雲:「元刻『違』下衍『厲』字。」劉師培校補雲:「『違』字衍,蓋後人據左傳注此字,因以並入。各本又無『厲』字,則又據傳校改。賈子新書禮篇正作『君令而不厲』。」

〔一七〕則虞案:左傳「臣忠」作「臣共」,「貞」作「正」,「質」作「善物」。

〔一八〕則虞案:左傳作「公曰:『善哉,寡人今而後聞此禮之上也。』」

〔一九〕則虞案:左傳作「對曰:『先王所稟於天地,以為其民也,是以先王上之。』」

晏子使吳吳王問君子之行晏子對以不與亂國俱滅第十六〔一〕

晏子聘於吳,吳王問:「君子之行何如?」晏子對曰:「君順懷之,政治歸之,不懷暴君之祿,不居亂國之位,君子見兆則退,不與亂國俱滅,不與暴君偕亡。」

〔一〕 盧文弨雲:「元刻末注雲:『此章與吳王問可處可去事旨既同,但辭有詳略之異,故著於此篇。』」則虞案:綿眇閣本自此章以下為第八卷。

吳王問齊君僈暴吾子何容焉晏子對以豈能以道食人第十七

晏子使吳,吳王曰:「寡人得寄僻陋蠻夷之鄉〔二〕,希見教君子之行〔三〕,請私而無為罪。」晏子蹴然辟位〔四〕。吳王曰:「吾聞齊君蓋賊以僈〔五〕,野以暴,吾子容焉,何甚也?」晏子遵而對曰〔六〕:「臣聞之〔七〕,微事不通,粗事不能者,必勞〔八〕;大事不得,小事不為者,必貧;大者不能致人,小者不能至人之門者,必困。此臣之所以仕也〔九〕。如臣者〔一十〕,豈能以道食人者哉!」晏子出,王笑曰:「嗟乎!今日吾譏晏子,訾猶裸而高橛者也〔一一〕。」

〔一〕 盧文弨雲:「元刻末注雲:『此章與景公問天下之所以存亡、魯君問何事回曲之君三章或事異而辭同,或旨同而辭異,故著於此篇。』」則虞案:元刻本「僈」作「侵」。

〔二〕 則虞案:說苑奉使「陋」作「處」。

〔三〕 孫星衍雲:「『希』,說文作『稀』,此省文。」

〔四〕 則虞案:說苑「蹴」作「憱」,「辟」作「避」,「位」下有「矣」字。

〔五〕 孫星衍雲:「當為『嫚』,說文、玉篇無『僈』字,類篇:『僈,謨官切,健也。』又:『蔓晏切,惰也。』」則虞案:說苑「僈」作「慢」。

〔六〕 孫星衍雲:「當為『遵循』,即『逡巡』。」則虞案:說苑正作「逡巡」,指海本補「循」字。

〔七〕 劉師培雲:「黃本『臣』作『吾』。」則虞案:淩本亦作「吾」。

〔八〕 孫星衍雲:「『粗』一本作『麤』。」則虞案:說苑「微」作「精」。

〔九〕 則虞案:「仕」作「任」。

〔一十〕則虞案:說苑「臣」下無「者」字。

〔一一〕孫星衍雲:「一本作『猶裸而訾高橛者』(繹史所引)。」俞樾雲:「按『訾』乃『譬』字之誤,『橛』乃『撅』字之誤。『高』讀為『咎』。以『高』為『咎』,猶以『咎』為『皋』,尚書皋陶謨釋文曰:『皋,本作咎。』是其例也。墨子公孟篇:『是猶果謂撅者不恭也。』此即裸而咎撅之義。『裸』為裸體,『撅』者,揭衣也。禮記內則篇『不涉不撅』,鄭注:『撅,揭衣也。』撅誠不恭,裸則更甚,故曰:『譬猶裸而咎撅者也。』」劉師培校補雲:「說苑作『猶裸而訾高橛者』,當據訂。墨子公孟篇:『是猶謂撅者不恭也。』『果』、『裸』,『撅』、『橛』,並古通,與此句例正同。」

司馬子期問有不幹君不恤民取名者乎晏子對以不仁也第十八

司馬子期問晏子曰〔二〕:「士亦有不幹君,不恤民,徒居無為而取名者乎?」晏子對曰:「嬰聞之,能足以贍上益民而不為者,謂之不仁。不仁而取名者,嬰未得聞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