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2 / 3)

〔一〕 盧文弨雲:「元刻末注雲:『此章與叔向問徒處之義章旨同而有詳略之異,故著於此篇。』」

〔二〕 孫星衍雲:「姓司馬字子期。」蘇時學雲:「司馬子期,楚平王子公子結也。官司馬,字子期。晏子嚐使楚,故與問答。孫注以『司馬』為姓,非是。」

高子問子事靈公莊公景公皆敬子晏子對以一心第十九〔一〕

高子問晏子曰:「子事靈公、莊公、景公,皆敬子〔二〕,三君之心一耶〔三〕?夫子之心三也〔四〕?」晏子對曰:「善哉!問事君,嬰聞一心可以事百君,三心不可以事一君。故三君之心非一也,〔五〕而嬰之心非三心也〔六〕。且嬰之於靈公也,盡複而不能立之政,所謂僅全其四支以從其君者也。及莊公陳武夫,尚勇力,欲辟勝於邪〔七〕,而嬰不能禁,故退而埜處〔八〕。嬰聞之,言不用者,不受其祿,不治其事者,不與其難,吾於莊公行之矣。今之君,輕國而重樂,薄於民而厚於養,藉斂過量,使令過任,而嬰不能禁,庸知其能全身以事君乎〔九〕!」

〔一〕 盧文弨雲:「元刻末注雲:『此章與梁丘據問事三君不同心、孔子之齊不見晏子旨同而辭少異,故著於此篇。』」則虞案:治要此章屬問下篇。吳刻「靈公」作「靈王」,此從元刻,下同。活字本「公」字有修改痕跡,嘉靖本作「公」,無剜改之痕,足見嘉靖本翻活字本,非翻元本也。

〔二〕 蘇時學雲:「晏子時,景公尚存,安得死後之諡而稱之,此著書者偶失檢也。當如下文作『今君』為是。」

〔三〕 蘇輿雲:「治要作『三君一心耶』。」

〔四〕 蘇輿雲:「治要作『耶』,『也』、『耶』同。」

〔五〕 王念孫雲:「按『非一也』本作『非一心也』,與『非三心也』對文,今本『一』下脫『心』字,治要有。」則虞案:指海本增「心」字。

〔六〕 蘇輿雲:「此下治要所無。」則虞案:景元鈔本、嘉靖本作「三心」,活字本「心」誤「必」。

〔七〕 則虞案:活字本「於」作「幹」。

〔八〕 孫星衍雲:「說文:『野,古文野。』『埜』,省字。」

〔九〕 黃以周雲:「元刻『庸』上有『嬰』字。」

晏子再治東阿上計景公迎賀晏子辭第二十〔一〕

晏子治東阿〔二〕,三年,景公召而數之曰:「吾以子為可,而使子治東阿,今子治而亂,子退而自察也,寡人將加大誅於子。」晏子對曰:「臣請改道易行而治東阿,三年不治,臣請死之。」景公許〔三〕。於是明年上計〔四〕,景公迎而賀之曰:「甚善矣!子之治東阿也。」晏子對曰:「前臣之治東阿也,屬托不行,貨賂不至,陂池之魚,以利貧民。當此之時,民無饑〔五〕,君反以罪臣。今臣後之東阿也〔六〕,屬托行,貨賂至,並重賦斂〔七〕,倉庫少內,便事左右〔八〕,陂池之魚,入於權宗〔九〕。當此之時,饑者過半矣,君乃反迎而賀。臣愚不能複治東阿〔一十〕,願乞骸骨,避賢者之路。」再拜,便僻〔一一〕。景公乃下席而謝之曰:「子強複治東阿,東阿者,子之東阿也,寡人無複與焉。」

〔一〕 盧文弨雲:「元刻末注雲:『此章與晏子再治阿而見信景公任以國政章旨同而述辭少異,故著於此篇。』」

〔二〕 劉師培校補雲:「後漢書胡廣傳注引『治』作『化』,下同。元龜二百四十四亦引作『化』。」

〔三〕 盧文弨雲:「說苑政理篇有『之』字。」

〔四〕 孫星衍雲:「漢書武帝紀『受計於甘泉』,顏師古注:『受郡國所上計簿也,若今之諸州計帳也。』」

〔五〕 俞樾雲:「按『饑』下當有『者』字,如今本則文義不足。說苑政理篇正作『民無饑者』。」蘇輿雲:「音義作『饑』,雲一本作『饑』,下同。拾補有『者』字,注雲『脫』,說苑有。」則虞案:指海本據添。

〔六〕 蘇輿雲:「拾補『之』下有『治』字,注雲:『脫,說苑有。』」則虞案:說苑作「今臣之後治東阿也」。元龜二百四十四引作「今則反是」,蓋節引。指海本已補「治」字。

〔七〕 孫星衍雲:「說苑作『並會』,是。」則虞案:指海本改「會」。

〔八〕 劉師培雲:「黃本『便』作『使』。」

〔九〕 王念孫雲:「按『權宗』當依說苑政理篇作『權家』,字之誤也。」劉師培校補雲:「『權宗』猶雲『豪宗』。文選任昉為蕭揚州作薦士表注引說苑作『勢門』。」則虞案:指海本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