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或謂。大師既順古以喻顯法。何又自立附文當體二種釋題。故今釋之。如記言。雖然順古以喻顯法。其如經題是法非譬。故後自立附文。當體三種解釋。斥彼推喻疎遠。依經就法。方為親切。斯由大師。深解法性。具金光明真實名義。究竟成就也除法性外名言。皆無實義。是金光明三種法門。舉一即三。全三是一。非一非三。而三而一。不縱不橫。絕思絕議。是秘密藏佛所遊處也。
【註】又不可以被利鈍機。雙存法譬也。
【記】此遮雙存以被二機。
【補】遮雙存者。玄文問。舊言此經說譬得名。雲何矯義而依文耶。答非今就文。而害於譬。若苟執喻復害於文。義有二途。應須兩存。故前言義推疎遠。依文親近。記曰。如此用譬。雖無經據。存之有益。二不偏廢。汝專執譬。棄親逐疎。我今雙存。親疎俱得。如玄文言。鈍根以譬擬法。利根即法作喻。故經言。甚深法性。安住其中。即於是典。金光明中。而得見我。釋迦文佛。又空品言。為鈍根故。起大悲心。蓋鈍根守指守株。寗知兔。月。利人懸解。不須株指也。又記言。佛說茲典。既被二根。故通經者釋題。亦須二說。赴其利鈍。復貶從喻。如守株指。褒依法者。懸解兔月。不須株指。足見不許釋譬微意。玉師恐後人不了以法比二說為定旨。故揭出言。其如經題。是法非譬。復恐以被利鈍為證據。故又言不可以被利鈍機。雙存等也。
勝鬘等經。
【註】具雲勝鬘獅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
【記】波斯匿王。召女勝鬘。回國見佛。女說偈言。如來現世間。普為羣生。出亦應憫我等。宜速降此間。說畢。如來現身令見。又說偈讚佛。及種種法。如來印可。故有是經也。方便有三。一。為實施權。曲巧方便。二。理本無言。假言而言大方便。三。權實無滯大方便。初。如一佛乘分別說三。是也。二。如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以方便力故。為五比丘說是也。三。如涉有未始迷空。觀空不遺於有。即佛方便知見波羅密皆已具足。是也。今是後二種。又經言。若如來隨彼所欲而方便說。即是一乘。一乘者。即第一義。方廣獅子吼見前。
【註】勝鬘夫人。即舍衛國波斯匿王女。末利夫人所生。為踰闍國王妃。
【記】梵語摩利室羅。翻勝鬘。相好勝母故。波斯匿。翻和悅。王多仁慈故。末利。翻鬘。
四般若時。
【記】由前方等。二乘雖發心樂大。故習猶堅。夫欲淘汰執情。必須空慧之水。故有般若時。
【註】從經題立時。般若。翻智慧。智慧輕薄。即五種不翻之一也。
【記】有分別。名智。無分別。名慧。又根本。名慧。後得。名智。今以智慧雙易般若者。顯權實一體大慧也。五不翻者。一。秘密不翻如諸陀羅尼呪。二。多含不翻。如婆伽梵含六義。三。此方無不翻。如閻浮提樹。四順古不翻。如阿耨菩提。自古存梵。五。生善不翻。如般若尊重。智慧輕薄。為人生善。仍存般若也。
【備】記中分解智慧。亦一往言之。弗泥也。
說摩阿般若。光讚般若。金剛般若。大品般若等。諸般若經。
【註】摩訶。翻大多勝。以多含故不翻。
【記】非小乘故大。詮顯十八種空。乃至八萬四千波羅密故多。一切諸佛菩提。皆從般若中出故勝。多含不翻。亦五不翻之一。
【備】記解大多勝。約般若部說。其實含多義。
【註】光讚經雲。於是世尊從其舌本。悉覆佛土。而出無數百千光明。照三千界。其光明中自然而植金蓮華。其蓮華上。各有諸佛講說此經。光。即光明。讚。即講說。即大品上帙。
【記】此可配於三種般若。謂從其舌本悉覆佛土。即實相般若。實相遍覆法界也。出光明照三千界句。即觀照般若。觀照。照察萬有也。其光植金蓮華。華上有佛說經。即文字般若。文字般若。從大悲心流出也。
【備】配合出記者新意。
【註】金剛。從喻立名。以金中精剛。能斷難斷。喻般若斷疑蕩相。亦名小般若乃大部六百卷中。第五百七十七卷。
【記】海中有寶。名金剛。最堅利。堅故。不為諸物壞。利故。能壞一切物。以喻般若。能斷難斷之惑。不為無明煩惱所壞。
【備】源洪師言。名小般若句。疑集註便引。蓋藏中原有小品十卷。對摩訶名小。存俟後定。此有六譯。今流通本。姚秦鳩摩羅什譯也。
【註】大品。輔行五上(七)雲。大品凡列法門。無不皆以五陰為首。
【記】大品言。聲聞依四念處行道。菩薩初觀色。乃至一切種智。章章皆爾。故輔行言。此是引證。依經義以明十境。通能覆障。五陰為初故。大品及大般若。凡列法門。皆以五陰為首。五陰。隻是念處境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