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校長的專業素質

校長能否成為一位稱職的、高效能的校長,一方麵與校長自身的素質有關,另一方麵與校長的不斷培訓和自我學習有關,與校長的專業發展有關。

所謂“素質”,一是指個人先天具有的遺傳素質,亦稱“稟賦”,二是指後天環境教育影響下形成的相對穩定的素養和品質。校長素質是一種潛在的領導能力。校長素質的優劣高低,直接影響著關係著一所學校的成敗。西方領導特質理論給校長素質研究提供了有價值的參考框架。在學校管理研究領域,校長素質研究亦成為國內外許多研究者關注的課題。但是,由於各國的國情、文化背景、教育傳統的差異,對校長素質的具體要求便各有側重。例如,美國和加拿大比較強調校長的角色意識和領導技能,要求校長領會和把握不同的角色,掌握與運用不同的教育領導技巧,提高管理的效能。英國注重校長成功的教育管理經曆和熟練的領導管理能力。澳大利亞從知識、能力和個性品質等方麵對校長提出了比較全麵的要求,要求校長應當具有堅定的教育信念、廣博的知識基礎、遠見卓識的開拓創新精神、高效的組織管理才能,為學生提供高質量教育的能力,具有榜樣作用的品質和充沛的工作精力。我國對中小學校長素質的要求,注重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和教育管理能力,尤其是辦學思想、事業心與責任感、思想作風與工作能力。

美國校長的素質

在美國,校長要受到來自各方麵的壓力和要求的影響,不同的社會團體對校長的角色期望差異很大。我們可以從校長的個性品質、行為特征以及能力表現等三個方麵來審視美國校長的素質特征。人們一般認為,校長首先應當具備良好的個性品質,包括公平、公正意識,責任感和義務感,尊重所有社會成員,兼容不同觀點和文化,平等待人,平等分配資源等。在校長與學生的關係上,主張校長應具有協同思想和合作精神。

在行為上,一位理想的和優秀的校長則應具有以下特征:對工作表現出強烈的興趣,樂於助人;表揚並支持工作人員;具有權威和說服力;不隱瞞自己的情感;允許人們參與決策並且有獨立工作的自由;善於維持學校紀律,善於組織;能體諒他人的工作負擔等等。重視能力是美國校長素質要求的一個重要特點。美國中學校長協會在20世紀70年代末提出了中小學校長應具備的12項技能:

(1)分析各種複雜問題;

(2)判斷力;

(3)組織能力;

(4)決斷能力;

(5)領導能力;

(6)承受壓力的能力;

(7)口頭表述能力;

(8)書麵表達能力;

(9)能及時了解他人的各種需要和所關切的問題;

(10)有廣泛的興趣;

(11)注意自我修養;

(12)具有較成熟的教育思想,易於接受新思想、新觀點。

許多學者認為,校長必須以一位教育者的姿態出現,而不以當家人、一位政治家、一位萬事通自居。校長必須麵向未來,必須願意承擔風險,勇於變革,把獻身精神與敢於冒風險的創造活動融為一體。90年代,美國在評比“高質量藍帶學校”過程中,成功的學校校長應具備的溝通技能、教學領導技能等十餘項技能被視為尤為重要的指標。

在英國,人們一般認為,一位好校長應當有教學和管理的成功經驗,有熟練的領導、管理技能和激勵技巧,精力充沛,富於積極性和戰略眼光,對學校需要和社區需要有敏銳的感受能力以及具有良好的交際能力。

英國校長的素質

與美國相似的是,英國也十分重視校長的工作能力。英國製定了國家校長標準,描述了一係列校長領導工作維度,如校長的專業特征與個人特征,校長的領導能力,校長的領導風格,校長的工作效能等。1995年4月,英國國家教師培訓署頒布了《中小學校長領導與管理計劃》,對校長提出了8項能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