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領導能力;

(2)交際與處理人際關係能力;

(3)分析判斷能力;

(4)適應變化能力;

(5)解決衝突問題的能力;

(6)談判和協調能力;

(7)人事組織和激勵能力;

(8)傳授知識能力。

澳大利亞校長的素質

在澳大利亞,不同的州對校長的素質要求也有差異。新南威爾士州教育部對中小學校長的素質要求包括七個方麵:(1)具有成功的教育領導經驗;

(2)具有為學生提供高質量教育、提高學生學習質量的能力;

(3)具有管理學生福利及課程的能力;

(4)具有在學校及社區之間建立有效地決策與溝通的能力;

(5)具有對整個學校工作進行整體規劃及根據教育機會平等的原則,高效和平等地利用教育資源的能力;

(6)具有提高和擴大教職工的成就,製定防止和解決各種衝突的決策能力;

(7)在達成學校目標方麵具有參與的能力。

維多利業校長的素質

維多利亞州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實施“未來學校計劃”,州教育部對“未來學校”的校長素質及其發揮的作用進行了調查分析,認為“未來學校”的稱職校長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遠見卓識、創造性和靈活性,有開拓精神,能夠把辦學思想貫徹到實際工作中去。

(2)教育領導能力。有堅定的教育信念,有廣博的知識基礎,能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所有學生的學習結果上來,並致力於繼續不斷地自我學習提高。

(3)組織管理能力。能夠科學地做出決策和規劃,善於觀察、發現和分析學校的問題,善於談判解決各種矛盾,具有鼓舞人、調動人積極性的能力,成為學校工作的促進者和實幹家。

(4)團體合作能力。能夠信任他人同時得到他人的信任,成為團體的代表,能夠促進團體的合作,懂得並發揮團體的力量。

(5)協調溝通能力。善於協調學校與社區、家長、學生的關係,傾聽他人的意見,並及時提供反饋信息。

(6)具有榜樣的作用。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保持充沛的精力,不斷提高辦事的效率,有效地指導教師工作和進修提高。除了各州教育部對校長的素質要求以外,各個學校在招聘校長的過程中還往往從學校實際出發,對擬任校長提出一些特殊要求。

加拿大校長的素質

1992年,加拿大安大略省教育部屬下的教師資格培訓中心公布了《安大略省校長任職資格計劃指南》,指出:校長作為學校領導人,負有創建良好的學習風氣、培養學生各種優良品質之責任,為此,校長應掌握以下10個方麵的知識和技能:

(1)不同的領導模式和領導人、管理者應具備的知識技能和見識;

(2)校長不同角色的領會和把握;

(3)不同的教育技巧及其運用;

(4)有效地實施課程管理的技能;

(5)社會變化對學校教育的影響,如何改革學校課程適應這種變革;

(6)增強課程效果的創新技能;

(7)激勵教職工努力向上和具有責任感的管理方法;

(8)學校的社會關係及其調適;

(9)當前教育上的問題和趨向;

(10)學校領導人必備的領導技能,如有效地做出決定和宣講決定所需的搜集和分析材料的能力等。

我國校長的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