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富士:山雨欲來風滿樓 (3)(2 / 2)

2006年,富士施樂公司遭遇“賄賂門”。

【後續觀察】夢魘縈繞

“走私”就像夢魘一樣一直圍繞著富士,久久沒有散去。

2005年5月24日,兩份內容相同的密函由中國南方某城市發出,直送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密函稱,為廣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背後支持的日本富士膠片株式會社“多年來一直支持不法商人向中國市場大肆進行走私活動,同時千方百計鑽國家政策的空子。富士公司多年來的所作所為,嚴重破壞了國內感光材料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函件還認為,“在沒有向商務部等國務院有關部委報批備案的情況下,廣西有關審批部門就擅自批準涉及感光材料領域、投資總額達9000萬元的廣西巨星,屬越權審批,不利於維護國家政策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有證據顯示,2003年,日本富士膠片株式會社被媒體曝光涉嫌走私之後,與其中國市場代理商“中港照相”翻臉,並很快將其在印度尼西亞的代理商引入中國市場,繼續從事感光材料的走私和非法加工。

據調查,廣西巨星是上海巨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投資設立、屬於印尼人辦的企業,它是富士公司在中國的總代理,廣西巨星在南寧投資成立(膠卷和相紙)分切工廠,這個工廠的企業性質是外商獨資或合資。而在南寧的地界上竟然查不到這個企業確切的地址。

富士對此次的“走私報道”持全盤否定的態度,認為是對手的惡意攻擊。富士於2006年1月10日在公司的官方網站上登出了一則公開信,以下是公開信全文。

尊敬的媒體各界人士:

最近有個別媒體在未向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和海關等權威主管部門和本公司確認事實真相的情況下,極不負責任地發表“日本富士公司涉嫌向我國市場大肆走私”的報道,對本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為澄清事實,以正視聽,特鄭重公開聲明如下:

1“日本富士公司涉嫌向我國市場大肆走私”的報道與事實嚴重不符。富士膠片株式會社一直遵照投資所在國法律,在全球範圍內積極開展跨國經營活動。自1984年在中國開展業務以來,旗下公司遵紀守法,多次受到有關部門的讚賞。特別是在近期,富士膠片公司把中國作為最重要的市場,積極地擴大投資,努力為開創中日經貿的互利共贏局麵作貢獻。

2富士膠片株式會社在華總部——富士膠片(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完全遵守中國法律,開展正常業務活動,並始終以麵向客戶、服務社會、發展員工為己任,融入中國社會。在開展合法經營的同時,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努力履行著一個中國企業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

3這次報道中被提及的廣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亦鄭重告知我公司,該公司設立審批手續齊全,並一直在經營許可範圍內經營,依法納稅,無任何涉嫌走私、偷逃關稅之行為。

4對於個別媒體不實報道所造成的對我公司的名譽侵害,我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我們期望廣大媒體和中國公眾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對在中國開展合法商務活動的跨國公司繼續給予理解和支持!

富士膠片(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現在,這一輪“走私風波”暫時平息,但無論是否有對手惡意攻擊,富士顯然步入了艱難的境地。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出,2003年的那次“走私”爆料對富士的影響也許在幾年之內都無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