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比較取優法
(一)
傳說,尼泊爾王國的國王蘇裏曼年老時,有一個聖者來見他,送給他一罐活命水,並說:“陛下,你若喝了這罐活命水,就能長生不老。”
老國王很聰明,也很小心,想聽聽各種人的意見。於是,他下令將經過王宮的頭三個人帶來見他。不一會兒,一個著名的軍人、一個富商和一個農民來到他麵前。國王便問他們三人同樣的問題:“請你告訴我,我喝了這活命水會幸福嗎?”
軍人答道:“會的,您可以活一千年,征服整個大地,難道這不是無比的幸福嗎?”接著富商也回答說:“會的,您要活一千年,每年都增加財富,看到自己的財富不斷增加這不是很幸福嗎?”輪到農民說時,他擔心地對國王說:“他們隻對您說了為什麼會幸福的道理,但沒有告訴您不會幸福的道理。試想,您若喝了活命水,獲得了永生,而您的妻子、兒女以及朋友們都一個個在您麵前死去,您會幸福嗎?”最終,國王信服了農民的話,沒有喝那罐活命水。
麵對一罐活命水,蘇裏曼國王沒有馬上決定喝還是不喝,而是先聽取了軍人、富商和農民的不同意見,既想到了喝下去的好處,又想到了不利的一麵,然後做出了選擇。他的這種思考問題的方法叫做比較取優法。比較取優法就是遇事善於把正麵與反麵進行對比,好的和差的進行對比的一種考慮問題的方法。
棗莊市山亭區桑村鄉張寶莊曾三次立碑。
第一塊石碑,立於清嘉慶十五年(1810年)。碑文寫道:“民無水火不能生活,水之所關大矣哉!此地缺水,耕田而食不能鑿井而飲,一村苦之。公議按畝輸錢攤工,就素積水舊坑廣而深之,不數月工遂告成。”
工雖告成,水卻不多。因此,“公議立規”的第一條,便是“如有私飲牲畜者,罰白銀10兩入官濟貧。”
第二塊碑立於1947年。碑文記錄了重修東坑的曆史:“吾村曆來缺水,民眾生命皆賴此坑滋養……遂公舉徐學坤等為發起人,集資聚工,修理完成,特此勒石,以為後人記。”
一個靠雨季積水蓄水的小小東坑,立下了兩塊石碑,記下了張寶莊人缺水的艱辛和盼水的急切心情。
新中國成立以後,國家投資在張寶莊的土地上打井,無奈地下無水,後來修渠引水,又沒成功。
1989年4月,由區裏撥款3萬元,鄉裏給1萬元,村裏拿1萬元,一個“借地打井”的引水方案又開始實施了!這項工程是在15公裏外的土地上打井,然後將水通過地下管道送到地平麵比水井高45米的張寶莊。同時,還重修了容水7600立方米的東坑。水送來了,滿滿蕩蕩,清澈秀明。盼水治水的張寶莊人,要求村委會再立一塊碑,記下共產黨的恩情。
事情反映到鄉黨委,又彙報到區委,區委書記趙政民卻不同意。他說,解決山區人民吃水困難是我們應盡的職責。山亭區1985年以來,雖然已經解決了300多個村莊近12萬人的吃水問題,但目前還有2萬多人吃水困難。他強調,要用多為人民辦好事的實際行動,把黨和人民血肉相連的豐碑,樹立在人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