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九章 分析報告六,中關村生產要素市場建設(四)(1 / 3)

為實現中關村人才市場改革與發展的上述目標,應采取以下對策:

優化創業環境,吸引創業人才

對於國家的長遠發展來說,科技人員的創新和創業同樣重要。但是針對目前這個發展階段,針對中關村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應該更為看重的是科技人員的創業精神。前蘇聯曾經擁有150萬科技人員,占世界科技人員總數的1/4,每年的新技術發明占世界技術發明總數的1/3.但是除了為軍事工業和裝備工業服務外,並沒有形成其他高技術產業。我國的科技教育投入強度無論如何不可能達到前蘇聯的水準,必須靠持續的科技創業和技術成果出售等市場經濟辦法來促進持續的科技創新。就我國目前轉軌階段而言,科技創業的難度比創新更大。中關村如果創造出良好的創業環境,就可以充分利用全國的創新成果和人才。

人才、技術優勢(如眾多的大學、科研院所)是可以利用的資源。但是,有了這些優勢,並不一定能發揮作用。如果沒有好的環境條件,人才、技術和資金也會流走。技術在人腦子裏,人可以流動,把技術帶走。反過來,有了好的環境,沒有人才和技術,也可以吸引來。人才是可以流動的,資金是可以流動的,惟有環境是固定的,隻能改善不能替代。美國矽穀、台灣省新竹的環境好,可以吸引人才、技術。深圳的發展也充分說明了這一點。深圳並沒有人才、技術的優勢,但由於有了堪稱國內最好的商業環境(包括法製環境、基礎設施環境、人才環境、產品配套環境、工作生活環境、市場環境等),大量吸引國內、國外的人才、技術和資金,所以近年來,深圳不僅一般產業發展迅速,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速度同樣在全國首屈一指。基本沒有本地技術、人才力量的深圳,其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超過了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居全國第一的北京,這一事實雄辯地證明了:創造良好的商業環境才有絕對的優勢。

近年來,西方一些對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研究表明,決定一個國家、一個地區乃至一個企業高新技術發展狀況的最主要的因素,不是物質資本的數量和質量,而是與人力資本潛力發揮相關的經濟組織結構和文化傳統等社會因素。美國學者八薩克森尼安的《地區優勢:128公路地區與矽穀》對造成美國這兩個主要高新技術產業基地發展差異的社會經濟文化因素作了深刻的比較分析。這本書在1994年一出版,就引起了各地區發展政策製定者和業內人士的極大關注,原因是盡管128公路地區與矽穀開發相近的技術,在同一市場上活動,結果卻是後者蒸蒸日上,前者逐漸走向衰落。需要對這種現象作出解釋。作者令人信服地證明,發生這種差異的根本原因於,它們存在的製度環境和文化背景完全不同。這本書的作者寫道:人們,包括矽穀人,往往都沒有意識到矽穀那種合作與競爭的不尋常組合同其他要素共同構成的製度環境給他們帶來的成就。其實,正是矽穀的這種地區優勢是矽穀企業迅猛發展的重要因素。我們如果希望中關村的高新技術產業蓬勃發展起來,就不能隻盯著物質資本或技術本身,而要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到創建有利於發揮人力資本作用的經濟體製、社會文化環境方麵去。

較高的收人和優美的生活居住環境,對於吸引高新技術人才前來創業是一個很重要的條件。把中關村建成世界一流的科技園區,需要良好的城市基礎設施、服務設施以及高質量的環境支撐。中關村的硬環境在我國算是一流的,交通、市政基礎設施、信息化基礎設施、商業文化設施、教育科研設施、綠化與城市環境都在不斷地完善。但是,中關村的硬環境建設與該區的科教、智力密集的優勢相比很不適應,與美國矽穀和上海浦東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同樣,也需要創造良好的軟環境,才能吸引人才創業。中關村要加強法製建設,健全法律製度和監督機製。工商、稅務等管理部門減少環節,簡化手續,製定有效、可行的辦事程序。製止各種形式的亂收費、亂罰款。要創造簡便的入門手段。工商管理上要為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員進人產業領域創造便利條件,從注冊資本到創辦程序,都要為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提供方便。同時,政府應製定政策,降低高新技術企業創業門檻。包括:試行高技術企業資本金與股權結構的分離,無形資產占資本金的比重不超過35%,但股權則可由技術提供方和資金提供方自主協商確定,不對高技術和知識產權的股份比例做硬性規定;鼓勵民間資本進行“創業投資”,凡個人資產用於高技術創業投資的,免征個人所得稅及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降低高新技術企業最低注冊資本標準,試行適合高新技術創業階段的有限合夥企業組織形式;通過控製園區土地一級開發等措施,降低企業的創業成本等等。

科學而規範地確認人力資本的價值

高新技術產業和傳統產業的最大的區別,在於它是建立在知識的基礎上,在生產諸要素中,人力資本要素扮演著最為關鍵的角色,創業人才的作用特別突出。

中關村缺乏對創新及創業活動有效的激勵機製、產權激勵機製。對創新者及創業者來說,他們企望的回報主要是對創造技術的占有權以及他們對創造效益的占有權,應保障他們的權益。中關村要發展,首先要把中關村幾十萬優秀的技術人員所蘊藏的巨大的知識財富激活,並能夠釋放出來。中關村地區必須對腦袋定價。

要激發科技人員的創新和創業精神,關鍵是要創造出“收益與風險相匹配”的政策環境。為此,要建立起技術人股製度、科技人員持股經營製度、技術開發獎勵製度等,形成與國際慣例接軌的、符合高新技術產業特點的、以保護知識產權為核心的分配製度和經營製度,使技術和成果真正成為生產力要素,並在參與企業的經營和分配中獲得它的應有價值。

落實優先購股製度和配股製度,激勵創業人才和人才創業

美國絕大多數大的高技術公司,對高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按工作的重要程度每年額外配給股份。這樣做的目的,一是用股票來留住人才,二是用股價來激勵人才。新辦的高技術公司,則讓高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事先按適當的價格預約購買企業股票,即享受優先認股權,以使他們能在股票價格上漲時通過拋售獲得收益;國會認定,這樣獲得的收益可以不像一般收人那樣交稅,而隻需交長期增值稅。1996年法國的阿蘭朱佩政府認為股權也屬於工資收入,結果既嚇倒了認股權受益者,也嚇倒了高技術企業(因為企業有可能為此交付大筆費用);若斯潘政府上台後,才對這一政策做了修改和調整。

中關村科技園區若要鼓勵創業人才和人才創業,就應該明確地、規範地確認,對高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實行配股權、優先認股權的合理合法性。同時,要在地方“國有”企業中率先推出這一製度,以帶動其他類型企業加人人才競爭。要在七部局《關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幹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第一,在高新技術企業中,對高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實行配股權、優先認股權政策,落實人力資本的價值承認,建立對高技術企業經營者和業務骨幹的激勵機製。第二,無形資產占資本金的比例和技術成果占股權的比例是兩個不相幹的問題。對於高新技術企業的創立,隻要技術提供方與資金提供方能夠取得共識,完全可以不受限製地提高技術和知識產權的股份比例。極而言之,在得到資金捐贈的情況下,知識產權可占到100%的股權,但同時,它占資本金的比例仍可限為35%。